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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农村土地征收案例分析:承包地征收补偿纠纷被强制铲除案件
2024年农村土地征收案例分析:承包地征收补偿纠纷被强制铲除案件。本案主要讲述了郑先生等六位村民的耕地面临行政征收,但由于补偿标准偏低且未见到正式征收文件,他们没有签署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然而,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他们的耕地被强制清表,树木被铲除,土地被围蔽。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他们委托了京平律师事务所的三位律师代理维权。
发布时间:2024-03-12 09:43:39 -
争取合理拆迁补偿时不容触碰的高压线!
如果征收方侵犯自己的合法利益,给出的拆迁补偿不合理,怎样才能拿到合理的、满意的拆迁补偿呢?在这里京平拆迁律师给大家分享一下在实践中被拆迁人集中容易采取的一些错误做法,希望广大被拆迁人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从而导致自己的合法权利无法得到维护。
发布时间:2023-09-15 13:55:45 -
私造浮桥全家18人被判刑,该如何在法律与民众情感间寻求平衡?
近日,农民日报的一则倾向性报道——《私自建桥被判刑,一罚了之不应该》,矛头直指有关部门惩处黄某私造浮桥并致其一家18口判刑,但却未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出行难的懒政问题,该报道一经发出便在网上引发轩然
发布时间:2023-07-11 13:38:41 -
未出生胎儿是否享受征地补偿?
《民法典》第16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可知,我国民法典对胎儿利益保护采取总括式的保护主义,全面保护胎儿利益,同时附有法定解除条件:胎儿出生前便取得权利能力,死产则溯及丧失权利能力。这便从法理上为胎儿取得征地补偿款的提供了可能性。(当然,前提是胎儿娩出为活体)。
发布时间:2023-06-25 09:33:34 -
拆迁官司赢了,拆迁方不不履行给付判决,拆迁户该怎么办
《解释》中规定了对行政机关不履行判决时的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或者其他行政给付义务,行政机关拒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除非有正当理由,逾期不予受理。
发布时间:2023-06-08 13:14:59 -
未出生的胎儿应享受征地拆迁安置权益
《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该条规定中“继承遗产、接受赠与等”中的等字,说明胎儿还有其他利益需要保护的,也应当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发布时间:2023-05-09 13:18:05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应如何认定?
第一,公民的户籍具有唯一性,户籍管理系统反映了村民的籍贯地域以及家庭关系属性,因此应作为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主要标准;第二,村民出生并长期居住在某个村的事实,可以证明该村民与村集体之间具有生存保障、生产经营的紧密联系;第三,如果该村民已经依法取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不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其他规定,村集体成员身份也应得到确认;
发布时间:2022-12-23 14:54:19 -
遇到拆迁,真的像我们想象中的那么美好吗?
有人拆穷了,有人拆富了,有人拆成了赌徒,有人拆成了上访户。不可否认的是,真正能成为拆一代、拆二代的人毕竟是少数,大多数拆迁户还是会回归到普通人的人群中。
发布时间:2022-12-19 15:40:11 -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背后的陷阱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背后的陷阱,在征地拆迁案件我们最终的目的就是签订合理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拿到合理合法的拆迁补偿。但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拆迁户来说这个简单的目的也不是那么容易达成的,因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里也可能存在着很多陷阱,拆迁户应该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拿到合理拆迁补偿呢?
发布时间:2021-12-17 09:42:15 -
农村工作会议定调,2021年拆迁不会停止
这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合理划分村庄布局,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此项意见正式确认,2021年将继续进行拆迁。为什麽不像人们所说的那样,旧改取代了“拆迁”,使拆迁完全消失,退出历史舞台?
发布时间:2021-11-15 11:29:52 -
江苏南通征地拆迁胜诉:街道办委托拆迁公司实施强拆,否认与自己有关
二审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发布时间:2021-02-09 14:19:32 -
7部门明确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子可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
自然资源部等7部门明确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消息一经发出便引起广泛关注,这无疑是解决了进城落户村民农村老家宅基地的后顾之忧。
发布时间:2021-03-22 09:55:47 -
最高院判例:违章建筑购买人遇拆迁如何维权?
对于违章建筑已经建成多年并已出售的情况,由于行政机关实施强拆时已经产生了新的权利人,即除了违章建筑的建设者外还有违章建筑的实际居住、使用人。因此,行政机关对于违章建筑采取强拆的处理方式实际上直接影响的是购买该违章建筑并居住使用的利害关系人,对违章建筑原建设者的影响可能已经微乎其微了。
发布时间:2021-01-15 10:53:24 -
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时我们该怎么维权自己的权益
通常会下发拆除违章建筑通知的单位有:市、县级征收方、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城管局)、城建局、规划局、街道办事处、乡镇征收方、县级征收方、拆迁办公室等。但上面所列的单位有很多是没有强拆权的,而老拆迁户对行政主体的权力划分并不十分清楚。
发布时间:2021-01-08 09:50:29 -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点评:太原晋源区发函恳请法院对违法强拆致死案慎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关注到:2010年10月30日,太原市晋源区古寨村发生违法强拆事件,一村民被违法强拆者棒击致死。事发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武瑞军等17人获刑,被告人不服上诉。 此案历时近3年,今年9月,太原市中院依山西省高院裁定重审此案。死者家
发布时间:2013-10-22 10:3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