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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拆迁补偿胜诉案例:城中村改造宅基地超出规划受行政处罚案件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02-11

宅基地拆迁补偿胜诉案例:城中村改造宅基地超出规划受行政处罚案件
 
江苏省南京市的张女士就深陷这样一场拆迁风波,本应合理合法获得补偿的她,却在征收过程中遭遇重重阻碍。区政府单方面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书》,不仅补偿安置不合理,还剥夺了她对补偿方式的选择权。张女士满心焦虑与无奈,不知何处才能寻得公正。但好在,她果断选择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王新亮律师为其维权。经过一番激烈的行政复议与法庭交锋,这场艰难的拆迁维权之路终于迎来曙光。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区政府的《征收补偿决定书》和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并责令区政府重新作出合理补偿决定。
 
一、案件初始状况
 
张女士在江苏省某市某村拥有一套房屋。1991 年,她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两层住宅,后未经批准加盖第三层,1994 年市建设局罚款并让其补办许可证。2004 年,张女士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2005 年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附属建筑。2017 年该区域纳入城中村改造范围,征收双方就拆迁补偿多次协商无果。2020 年,区政府对张女士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书》,张女士认为补偿不合理,为维护权益,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王新亮律师维权。
 
二、办案过程
 
深入分析,启动复议:京平律师介入后,全面剖析案情,在法定期限内指导张女士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提起诉讼,精准维权:市政府维持区政府的决定后,律师协助张女士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求为撤销区政府的《征收补偿决定书》和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在证据收集上,律师详细梳理张女士房屋建设的各项许可文件,包括不同时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罚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以此证明房屋的合法性及建设手续的完整性。同时,收集征收过程中双方协商的记录等,用于证明区政府补偿决定的不合理性。
 
三、庭审结果
 
区政府决定撤销:法院支持律师观点,撤销被告江苏省南京市某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书》。
 
重新作出补偿决定:责令被告江苏省南京市某区人民政府重新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市政府复议决定撤销:撤销被告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
 
四、律师专业建议
 
依法认定建筑性质: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必须依法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不能简单将未经登记建筑认定为违章建筑而不予补偿。像张女士的房屋,虽有超规划建设部分,但已接受行政处罚并完善手续,应认定为合法建筑给予补偿。
 
保障被征收人选择权:补偿安置方式应多样化,要保障被拆迁户对补偿安置方式的选择权,区政府仅提供产权置换这一种方式,明显侵犯了张女士的合法权益。
 
寻求专业律师帮助:在征地拆迁中,若征收方给出的补偿不合理,被征收人应及时咨询专业征地拆迁律师。专业律师能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深入分析案件,精准收集证据,通过法律程序帮助被征收人争取应得的补偿。遇到类似困扰,一定要找律师,京平律师在拆迁维权领域经验丰富,定能为当事人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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