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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拆迁律师胜诉案例分析:湖北房屋拆迁征收补偿款未谈妥案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4-11-21

城中村拆迁律师胜诉案例分析:湖北房屋拆迁征收补偿款未谈妥案。在征地拆迁这一涉及众多利益纠葛与复杂程序的领域,每一个案例都如同一场权益的博弈,而其中当事人能否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往往取决于诸多因素。接下来要讲述的这起湖北荆州市的拆迁案例,便是一个典型代表,它生动展现了当事人在面对拆迁相关争议时的曲折经历以及专业律师在其中所发挥的关键作用。
 
一、案例初始情况
 
当事人情况:余女士的房屋通过继承所得。
 
征收程序相关:
 
2017年5月确定了评估机构。
 
2017年6月评估机构对余女士房屋做出分户评估报告,余女士后续因对复核答复书不服,向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但邮寄地址无法妥投,申请材料被退回。
 
2017年9月湖北荆州市某区人民政府做出征收决定,并公示该决定及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争议焦点初现:
 
2018年6月某区政府做出荆区政征补XX号征收补偿决定,认定余女士继承的房屋为部分房产,另一部分已实际拆除,且其土地使用范围内所建其他房屋属他人所有。
 
一审时余女士对评估报告合法性、产权调换的征收补偿方式不认可。
 
二、委托律师后案件走向
 
徐女士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库建辉律师桑兆玉律师代理本案。
 
上诉诉求:余女士选择上诉,请求二审法院对空地不予补偿、评估报告的合法性和房屋征收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提出撤销一审判决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二审审查情况:
 
二审法院确认湖北荆州市某区人民政府虽具有做出征收补偿决定的法定职权,但余女士持有房屋房产证且办理了继承公证手续。即便存在证载房屋土地面积有他人居住情况,也应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
 
某区政府在诉讼过程中未提交证据证明余女士继承的房屋产权只是房产证中的一部分,就做出荆区政征补XX号征收补偿决定,此做法错误。
 
胜诉结果:
 
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
 
判决撤销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XX行政判决。
 
判决撤销湖北荆州市某区人民政府作出的荆区政征补XX号征收补偿决定。
 
三、律师专业意见及建议
 
专业意见: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诸多复杂程序和权益界定问题,如本案中的评估环节、房屋产权认定以及征收补偿决定的合法性等方面都容易出现争议。对于当事人而言,每一个环节的处理结果都可能对最终的补偿权益产生重大影响。
 
建议:
 
当遇到征地拆迁相关问题时,当事人务必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专业律师能够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准确分析案件情况,指导当事人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
 
就像本案中余女士在面对评估报告争议、征收补偿决定不合理等情况时,通过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库建辉律师、桑兆玉律师,最终成功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有同类困扰的当事人一定要重视律师的作用,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尤其是像京平律师事务所这样在拆迁领域有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的律师团队,以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利益。
 
本案律师:
 
库建辉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行业规则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对行政诉讼法及刑法专业有深入研究。库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力争完美无憾,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
 
桑兆玉律师:毕业于南昌大学,2010年开始执业,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非权益合伙人,2019年度胜诉先锋律师,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桑兆玉律师专业代理全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集体土地征收拆迁,房屋买卖纠纷领域的法律业务,业务遍及全国21个省市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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