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强拆纠纷律师诉案例分析:村民房屋被认定未经审批擅自建设案件。在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的今天,征地拆迁项目本应依法依规进行,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然而,现实中却常常出现令人无奈的情况。在贵州省的一个小县城里,王女士就遭遇了一场因拆迁引发的风波。她原本在村里拥有一处取得了相关权属证明的房屋,一家人过着平静的生活。但随着当地城乡建设征收拆迁的到来,这份宁静被彻底打破。县执法局竟将其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并下发了《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这让王女士陷入了深深的困惑与焦虑之中。面对如此困境,王女士究竟该何去何从呢?
一、案例初始情况
当事人王女士是贵州省某县某村村民,在该村拥有一处已取得相关权属证明的房屋。2020 年 7 月,县执法局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向王女士下发《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认定其房屋因未取得规划审批手续擅自建设,违反《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要求当月自行拆除。王女士申请行政复议后,县政府以事实清楚、程序合法为由维持县执法局的限期拆除决定,行政救济手段失败。
二、委托京平律师后的案件走向
当事人王女士找到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委托专业拆迁律师库纳鑫律师、库建辉律师代理通过司法途径寻求帮助。
律师调查:京平律师迅速展开调查,梳理王女士涉案房屋的情况。发现房屋拥有《房屋调查表》、1989 年县土地城管局印发的《宅基地使用批复》、土地管理部门审批文件、县城建环保局颁发的《建筑施工执照》及《建设用地许可证》等,完整证明了房屋权属与建筑的合法性。认定县执法局违建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法庭审理:在律师帮助下,王女士对县执法局及县政府提起诉讼。案件庭审阶段,房屋被强制拆除。法庭上,县执法局和县政府称进行了听证程序,但京平律师指出听证不能仅停留在形式上。面对王女士的建房许可,县执法局未结合实际分析考量,存在以拆除违建代替合理征拆的不良动机;县政府在复议时未考虑实际情况,放任执法局滥用行政权力。
法院判决:一审法院认定县执法局将涉案房屋全部定性为违法建筑并要求拆除明显不当,判决撤销限期拆除决定及复议决定。县执法局上诉后,二审法院认定一审法院审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维持原判。
三、专业意见和建议
从专业律师角度来看,本案例具有典型性。在征收拆迁过程中,以 “违建” 代 “拆迁” 是常见套路。被征收人往往因自身认识和专业能力不足,难以发现违建认定及相关文件中的问题,而相关部门也难以起到实际监督核查作用。
专业建议如下:
首先,被征收人在面临类似情况时,不要惊慌失措,要及时收集和保留房屋的相关权属证明、建设审批文件等证据材料。这些材料将在后续的维权过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其次,遇到拆迁部门的不合理认定和强制拆除行为,应尽快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专业拆迁律师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诉讼方案,精准打击相关部门决定中的违法点,在庭审中占据优势。
最后,对于有同类困扰的当事人,一定要认识到法律维权的重要性。专业律师不仅具备深厚的法律知识,还拥有丰富的庭审实战经验,能够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选择京平律师事务所,就是选择专业、高效、负责的法律服务团队。在征收拆迁的复杂局势中,京平律师将始终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本案律师:
库纳鑫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河北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兼任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刑事法律研究会委员、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委员等多项社会职务。从业期间,库纳鑫律师主要实践及研究方向,系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协议、履行补偿安置职责行政诉讼及刑事犯罪辩护两大领域。
库建辉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行业规则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对行政诉讼法及刑法专业有深入研究。库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力争完美无憾,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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