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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严禁随意撤并村庄、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自2022年5月23日起实施
《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严格保护农业生产空间和乡村生态空间,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积极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发挥村庄规划指导约束作用,确保各项建设依规有序开展。建立政府组织领导、村民发挥主体作用、专业人员开展技术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
发布时间:2022-06-21 09:31:33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的意见》要保障土地和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平合理的补偿机制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的意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三旧”改造工作要关注民生,正确处理好“三旧”改造涉及的经济、法律关系,明晰产权,切实保障土地和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补偿、分配和平衡机制,调动原土地使用权人参与改造的积极性,实现多方共赢。
发布时间:2022-06-15 10:39:13 -
上海市《松江区关于切实保障农民土地合法权益完善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有效期至2023年05月31日
上海市《松江区关于切实保障农民土地合法权益完善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坚持依法征收,保障公共利益。严格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规定,科学把握公共利益需要,在符合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等规划前提下,项目建设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程序,有序组织完成征地前期工作,方可向区人民政府申请拟征收集体土地。
发布时间:2022-06-09 14:33:02 -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最新版已于2021年11月进行立法调研为新法修订奠基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11月19日、22日、23日,市规划资源局组织召开三场立法专题调研会,对《上海市实施办法》修订的意见和建议。相关规定与土地管理实践之间的差异、土地管理工作实际操作中遇到的希望通过立法解决的具体困难问题以及相关建议,以及国土空间规划、征地房屋补偿、宅基地管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土地违法行为处罚等方面,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各区局提出了具有较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将为《办法》的修订奠定扎实基础。
发布时间:2022-06-08 15:39:06 -
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最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已于2020年调整完毕公布实施
广西全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原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同时停止执行。2020年1月1日前,已经获得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的土地征收,其征地补偿及征地程序按照已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组织实施。
发布时间:2022-05-18 14:22:23 -
《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安置补偿方案制订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
《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确定和安置补偿方案的制订,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采取多种方式征询群众意见,在得到绝大多数群众支持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被拆迁人自愿选择。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住房保障条件的被拆迁人,通过相应保障方式优先安排。各地在保护被拆迁人利益的前提下,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安置补偿办法。
发布时间:2022-05-12 16:03:29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的通知》将老旧小区需改造的水电气热信等配套设施优先纳入本单位专营设施年度更新改造计划,并主动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做好衔接。项目开工改造前,市、县应就改造水电气热信等设施,形成统筹施工方案,避免反复施工、造成扰民。居民对小区实施改造形成共识的,即参与率、同意率达到当地规定比例的,方可纳入改造计划;改造方案应经法定比例以上居民书面(线上)表决同意后,方可开工改造。
发布时间:2022-05-12 15:58:11 -
《江西省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危房改造新建房屋的一般农户每户补助不低于2万元
《江西省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对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补助不低于2 2万元;农村低保户、低保边缘家庭每户补助不低于2万元。抗震改造新建房屋的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参照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执行,一般农户每户补助不低于2万元。危房改造、抗震改造维修加固房屋的,每户补助不低于5000元。
发布时间:2022-05-11 14:58:00 -
《江西省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农村危房改造特困人员补助2.2万元以上,禁止使用补助资金进行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改造行为
《江西省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农村危房改造要达到15年以上安全期限。禁止使用补助资金单独进行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改造行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每户补助不低于2 2万元;低保户每户补助不低于2万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三类对象具有残疾人身份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每户可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按不低于2000元标准增加安排补助资金。
发布时间:2022-05-11 13:43:44 -
《江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公布实施,规定了城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技术规范和标准
《江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由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老旧小区改造包括基础设施改造与完善、房屋修缮整治、居住环境整治与提升、服务设施完善与提升等方面内容。在全省范围内普及城镇老旧小区的基础性改造,统筹考虑“水、电、气、消、路、垃、车”等内容,在完成基础性改造的基础上,进一步打造内涵丰富、各具特色的小区风貌。
发布时间:2022-05-11 13:30:47 -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在城市棚户区改造中鼓励货币化安置的实施办法》鼓励棚户区改造实行货币化安置
《关于在城市棚户区改造中鼓励货币化安置的实施办法》棚户区改造实行货币补偿和实物安置相结合,由被征收人自愿选择。在尊重群众自主选择补偿方式的前提下,推进棚户区改造主要实行货币化安置。对选择货币补偿的,要按照市场评估价补偿,补偿标准不低于在同类地段购买同面积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在此基础上,让利于民,给予市场评估价一定比例的奖励,可参照南昌市货币补偿实行20%奖励比例的做法,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发布时间:2022-05-10 10:13:45 -
国资发改组:《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已于2014年公布实施
《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棚户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采取财政补助、银行贷款、企业支持、职工自筹、市场开发等办法多渠道筹措资金。对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按照《财政部关于切实落实相关财政政策积极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财综〔2010〕8号)规定,切实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严格按照规定免收土地出让收入。
发布时间:2022-05-09 11:38:27 -
白娟律师
白娟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人民大学法学研究生,经济法学,曾就职于国家法官学院,理论功底扎实。2005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至今已经具有十年以上的律师执业经历,代理过民事纠纷、婚姻继承、企业法律事务、侵权损害赔偿、行政等各类案件,深受当事人好评。加入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以来,潜心专注于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业务领域,现任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业务专职律师。
发布时间:2018-07-05 10:18:01 -
京平“律巨人”赵健——背后的故事
一位父辈从事建筑行业,自己学建筑出身的外省青年,为了实现梦想、追逐心中的那份正义,毅然放弃了安稳的工作,离开了安逸的生活环境,只身来到北京。这样一位心怀梦想的青年在北京这座城市中并不罕见,但是可以在卧虎藏龙、精英荟萃的律政界叱咤一方成长为京城第一状的却寥寥无几。 近期,各大视频网站都在疯传一段视频,作为央视《梦想心力量》栏目的访谈嘉宾,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赵健讲述了自己用十多年时间谱写的一部不断超越平庸、挑战自我、充满励志色彩的个人奋斗史。 初见赵律师,表情严肃、步伐稳健,俨然一副成功人士的模样。就是这样一位成功者在节目中讲述的却是与众多北漂族一样平凡、艰难的生活,还有那段为实现梦想执着而辛酸的奋斗史。接下来,小编带大家读一读这位在拆迁
发布时间:2016-06-02 13:3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