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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苍南县2023年征收集体土地房屋附属物拆迁补偿、农作物青苗补偿、果园林木补偿、鱼塘补偿、大棚拆迁补偿、临时建筑补偿标准继续按照2021年施行标准执行
征收土地上的青苗按照征地时实际种植的当季作物,根据品种、规格、大小等结合市场行情按亩给予补偿。被征收土地上的树木、花木等补偿指导标准详见附件2、3、4。对分区块多种类种植的也可按征收面积每亩补偿3000元一次性包干到户。
发布时间:2023-07-07 15:20:41 -
浙江省玉环市2023年征收集体土地房屋附属物拆迁补偿、农作物青苗补偿、养殖塘补偿、水果大棚拆迁补偿标准继续按照2020年施行标准执行
地上青苗原则上采取市场评估方式确定补偿费用,即根据征地时被征收土地上实际种植作物的品种、规格、密度、大小等结合市场行情评估后给予补偿。评估价格低于本方案标准下限的按本标准下限补偿(见附件2、附件3)。
发布时间:2023-07-07 14:31:55 -
浙江省衢州市2023年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临时安置费补偿、住宅搬迁费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衢州市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结算价格:框混结构1400元 平方米;砖混结构1200元 平方米;砖木结构1000元 平方米;其他结构700元 平方米;临时安置费每月每平方米标准为10元。计算后补偿标准每月每户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发。
发布时间:2023-07-07 14:23:28 -
浙江省三门县2023年征收集体土地房屋及其装修补偿按评估结果确定、房屋附属物拆迁补偿、农作物青苗补偿、果树林木补偿、蔬菜大棚拆迁补偿、水产养殖设施补偿标准继续按照2020年施行标准执行
房屋及其装修物根据其实际价值予以补偿,实际价值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房屋坐落位置、权属性质、新旧程度、房屋结构、装修情况等因素,按照重置成本法评估确定。
发布时间:2023-07-06 14:39:54 -
浙江省龙泉市2023年征收集体土地房屋附属物拆迁补偿、农作物青苗补偿、果树林木补偿、大棚拆迁补偿、食用菌生产设施补偿标准继续按照2021年施行标准执行
水稻、蕃薯、大豆、玉米等青苗补偿标准2000元 亩;西瓜补偿标准4000元 亩;叶菜类、蕃茄、瓜果类蔬菜补偿标准3000元 亩;油菜补偿标准1000元 亩;
发布时间:2023-07-06 14:28:15 -
《宁波市奉化区花木迁移补偿费政策处理指导意见》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名贵花木:指单价在5000元 株及以上的;2 大型苗木:乔木胸径在15cm以上,对应测量位置在离地1 2米处;若既为大型乔木且价值在5000元 株以上的,按名贵花木的标准给予补偿。
发布时间:2023-07-06 13:54:08 -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2023年征收集体土地房屋附属物拆迁补偿、大棚看护房拆迁补偿、农作物青苗补偿、果树林木补偿标准继续按照2021年施行标准执行
一般经济作物包括:单年生农作物(含水稻、小麦、油菜、草籽等粮油作物及蔬菜类)、果树类等(详见附件1);地上附着物包括:三舍、围墙、大棚、鱼塘、坟墓及其他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2)。
发布时间:2023-07-06 13:37:26 -
浙江省东阳市2023年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装饰装修补偿、房屋附属物拆迁补偿、鱼塘珍珠养殖补偿、果树林木补偿标准继续按照2021年施行标准执行
东阳市农村村民住宅重置价格:钢砼 一等1430元 ㎡;钢砼 二等1240元 ㎡;钢砼 三等1060元 ㎡;钢砼 四等840元 ㎡;砖混 一等784元 ㎡;砖混 二等680元 ㎡;
发布时间:2023-07-06 13:30:21 -
浙江省丽水市市区2023年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房屋附属物拆迁补偿、农作物青苗补偿、果树林木补偿标准继续按照2020年实施标准执行
耕地、园地(原属耕地)上的粪缸、水缸、水池、粪池、石灰池、氨水池、摇井、塘坎(含水泥板塘坎、石砌塘坎)、砌坎(含干砌石坎、浆砌石坎)、水路、涵管(不含高压涵管)、水管(自来水水管)、水泥渠道等附着物实行包干补偿,包干补偿标准2500元 亩。
发布时间:2023-07-05 14:13:33 -
浙江省征地拆迁程序从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开始到交付土地一共分为14步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需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情形的项目在批准、核准或备案后,符合第(五)项情形的在成片开发方案批准后,在拟征收土地的乡镇(街道)和村、村民小组(若有)范围内张贴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发布时间:2023-07-05 14:22:49 -
广东江门市新会区2023年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厂房仓库拆迁补偿、房屋附属物拆迁补偿、农作物青苗补偿、果树林木补偿、鱼塘禽畜养殖场补偿已于2020年调整完毕公布实施
征地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按1800元 亩×剩余年限(不得高于15年)一次性补给确权户。种公猪、繁殖母猪。搬迁种公猪每头补偿100元、繁殖母猪每头补偿50元;体重25公斤以上(含25公斤)肉猪,搬迁每头补偿30元;体重25公斤以下(不含25公斤)猪苗,搬迁每头补偿20元。
发布时间:2023-07-05 14:09:57 -
2023年山东青岛市李沧区拆迁公告:用于赤水路、灵川路、天水路、延川路、习水路、枣山路等项目建设征收范围佛耳崖社区、东王埠社区、王家下河社区、毛公地社区、郑庄社区,崂山区中韩街道南张社区、郑张社区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青岛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Ⅲ级区片每亩补偿27 6万元。
发布时间:2023-06-29 14:27:23 -
2023年山东济南市莱芜区口镇街道、张家洼街道、方下街道拆迁公告:用于道路建设征收范围口镇街道邹高庄村、张高庄村、景家镇村、片家镇村、杨家镇村,张家洼街道刘封邱村、孟公清村、刘封邱村、任家洼村,方下街道田封邱村、孙封邱村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济南市莱芜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II级区片每亩补偿6 8万元。
发布时间:2023-06-25 13:54:39 -
2023年山东济南市章丘区高官寨街道南寺村拆迁公告:用于蒋徐路南侧河道及绿化带(国际企业港1号路南延至春暄北路)项目建设征收范围东至规划天巩路东侧规划路,西至蒋家村土地,南至济南岚悦科技有限公司智慧产业园项目,北至规划蒋徐路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济南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章丘区1-2级区片每亩补偿8 5万元。
发布时间:2023-06-19 15:2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