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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铜陵市市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及奖励暂行标准(修订)》已于2022年修改调整完毕
安徽省《铜陵市市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及奖励暂行标准(修订)》一、货币化补偿安置奖励标准对配合房屋征收工作,选择货币化安置的被征收人,给予综合性奖励(一)被征收房屋是住宅的,在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格基础上,对被征收人给予30%奖励。二、产权调换补助和奖励标准安徽省铜陵市房屋征收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实行“征一还一,找差价”。
发布时间:2022-07-11 14:06:09 -
安徽省《固镇县规划区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其他地上附属设施拆迁补偿安置暂行规定》2022年未做调整将继续沿用2013年版本
安徽省《固镇县规划区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其他地上附属设施拆迁补偿安置暂行规定》第十九条 安徽省固镇县被拆迁人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合法宅基地,面积不超过220平方米,宅基地超面积部分建房不予补偿。第二十条 被拆迁人对按照《固镇县规划区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其他地上附属设施拆迁补偿安置暂行规定》第十七、十八条计算的补偿结果有争议的,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共同委托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按不含土地价格的评估价格给予货币补偿。
发布时间:2022-06-27 14:13:41 -
安徽省《五河县城镇规划区征收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2022年未做调整将继续沿用2013年版本
安徽省《五河县城镇规划区征收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全额及土地补偿费的70%部分直接补偿给被征地农民。第十四条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发布时间:2022-06-27 13:58:38 -
安徽省《怀远县征收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安置暂行规定》2022年未做调整将继续沿用2013年版本
安徽省《怀远县征收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安置暂行规定》第十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内部承包土地的农民所有,按以下规定支付:(一)总额的30%支付给被征土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生产和公益性事业。其使用管理由乡、镇(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监督;(二)总额的70%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承包土地的农民,用于生产生活。
发布时间:2022-06-27 13:50:57 -
安徽省《蚌埠市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规定》2022年未调整将继续沿用2013年版本
安徽省《蚌埠市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规定》第十条 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一)安徽省蚌埠市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省政府统一发布标准执行。青苗补偿费按900元 亩执行。(二)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参照征收农用地标准执行,不支付青苗补偿费。征收农民宅基地时,享受产权调换房屋所占的土地不予补偿。
发布时间:2022-06-27 11:27:59 -
广东省阳江市《关于进一步完善阳江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自2021年12月实施有效期5年
广东省阳江市《关于进一步完善阳江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四、广东省阳江市征地社保费发放:被征地农民无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还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都给予同等标准的征地社保费补贴。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按现行相关制度规定执行。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征地社保费一次性全部划入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计算实际缴费年限,领取养老金时不再加发征地社保基础养老金。
发布时间:2022-06-01 13:34:10 -
广东省《中山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最新版已于2022年1月14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广东省《中山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广东省中山市征地社保费用于为被征地农民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按现行相关制度规定执行。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征地社保费一次性全部划入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计算实际缴费年限,领取养老金时不再加发征地社保基础养老金。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为其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将征地社保费一次性划入,待其领取养老待遇时按照国家有关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办理。
发布时间:2022-05-31 15:24:44 -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征地农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解决居住问题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好征地涉及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征地中农民住房拆迁工作,按照《紧急通知》规定要求切实加强管理。征地中拆迁农民住房应给予合理补偿,并因地制宜采取多元化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被拆迁农户居住问题。在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当地政府应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预测一段时期内征地涉及的农民住房拆迁安置规模,统筹规划,对拆迁安置用地和建造安置住房提前作出安排,有序组织拆迁工作。
发布时间:2022-05-09 15:06:48 -
2022年最新版《重庆市万州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出炉
2022年最新版《重庆市万州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出炉,重庆市万州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按照附件1执行。重庆市万州区安置补助费由区征地实施机构按照37000元 人的发放标准支付给人员安置对象。第八条 & 8194;农村房屋以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合法建筑面积为准,按照重置价格标准补偿,具体标准见附件2。
发布时间:2022-04-24 14:03:46 -
重庆市2022年最新版《武隆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出炉
重庆市2022年最新版《武隆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出炉,重庆市武隆区安置补助费由土地征收实施机构按照每人36000元的发放标准支付给人员安置对象。前款计算的安置补助费支付后有结余的,结余部分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管理和使用;不足的,由区政府安排资金予以补足。农村房屋以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合法建筑面积为准,按照重置价格标准补偿。具体补偿标准按附件2执行。
发布时间:2022-04-21 17:13:45 -
湖南省2021年最新《汨罗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出炉
湖南省汨罗市2021年最新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汨罗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出炉,附件1湖南省汨罗市集体土地上青苗和农业附属设施包干补偿标准,附件2湖南省汨罗市土地征收苗圃、花卉搬迁补偿标准,附件3湖南省汨罗市土地征收果园、茶园青苗补偿标准,附件4湖南省汨罗市土地征收坟墓迁移补偿标准,附件5-1湖南省汨罗市房屋拆迁住宅房屋结构、装饰(修)要求及补偿标准,附件6湖南省汨罗市房屋拆迁搬家、过渡费补偿标准,附件7湖南省汨罗市征拆工作费用及奖励资金计提标准
发布时间:2022-03-07 13:26:43 -
2022年最新《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出炉
湖南省岳阳市2022年最新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出炉,附件1湖南省岳阳市集体土地上青苗和农业附属设施包干补偿标准,附件2湖南省岳阳市土地征收苗圃、花卉搬迁补偿标准,附件3湖南省岳阳市土地征收果园、茶园青苗补偿标准,附件4湖南省岳阳市土地征收坟墓迁移补偿标准,附件5-1湖南省岳阳市房屋拆迁住宅房屋结构、装饰(修)要求及补偿标准,附件6湖南省岳阳市房屋拆迁搬家、过渡费补偿标准
发布时间:2022-03-04 11:07:46 -
2022年最新《临湘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出炉
湖南省临湘市2022年最新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临湘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出炉,附件1湖南省临湘市集体土地上青苗和农业附属设施包干补偿标准,附件2湖南省临湘市土地征收苗圃、花卉搬迁补偿标准,附件3湖南省临湘市土地征收果园、茶园青苗补偿标准,附件4湖南省临湘市土地征收坟墓迁移补偿标准,附件5-1湖南省临湘市房屋拆迁住宅房屋结构、装饰(修)要求及补偿标准,附件5-2湖南省临湘市房屋拆迁偏杂屋结构、设施要求及补偿标准,附件6湖南省临湘市房屋拆迁搬家、过渡费补偿标准,附件7湖南省临湘市征拆工作费
发布时间:2022-03-03 14:22:02 -
《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22年现行有效
《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22年现行有效第三十二条除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屋征收决定效力终止以外,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向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补偿决定方案。补偿决定方案应当包括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及相应的补偿标准。
发布时间:2022-02-08 17: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