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省《宣城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已于2016年修改调整完毕
安徽省《宣城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将《宣城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第五条、第六条内容进行合并。对第五条第二段“房屋征收调查摸底、结果公示”等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单独列为一条。具体修改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行‘三榜公示’‘两级审核’制度。
发布时间:2022-07-11 13:50:58 -
安徽省《淮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最新版已于2021年公布实施
安徽省《淮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十七条 安徽省淮南市征收住宅房屋,在征收地块范围内实行就地产权调换的,被征收房屋和安置房按照套内建筑面积1:1的比例进行产权调换,互不结算差价。第二十条 安徽省淮南市征收住宅和非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由承担评估工作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被征收房屋每平方米市场评估价格乘以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再加上室内装潢及附属物补偿,计算货币补偿金额。
发布时间:2022-07-04 14:27:42 -
《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于2021年9月29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已于2021年9月29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同时废止。
发布时间:2022-06-27 16:50:19 -
《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严禁随意撤并村庄、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自2022年5月23日起实施
《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严格保护农业生产空间和乡村生态空间,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积极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发挥村庄规划指导约束作用,确保各项建设依规有序开展。建立政府组织领导、村民发挥主体作用、专业人员开展技术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
发布时间:2022-06-21 09:31:33 -
安徽省《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1986年前建造的无证房屋可根据卫星图确定产权面积给予补偿,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二十六条 征收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按以下规定计算补偿:安徽省合肥市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金额=产权调换建筑面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区域类似普通商品房评估价+政策性增购建筑面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区域类似普通商品房评估价-建筑安装成本价)。其中,产权调换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100%+不超过30%公摊系数)。
发布时间:2022-06-17 13:52:49 -
河北省《邯郸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河北省《邯郸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七条 河北省邯郸市征收城市居民住宅楼房,按照证载合法建筑面积1︰1 2倍进行补偿。第八条 河北省邯郸市征收城市居民住宅单层平房,按照证载合法建筑面积1︰1 6倍进行补偿。第九条 河北省邯郸市征收非住宅房屋,按照其证载合法建筑面积1︰1倍进行补偿。第十三条 河北省邯郸市征收城中村宅基地上房屋,按照其合法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宅基地面积或有效批划手续确定的宅基地面积进行补偿。
发布时间:2022-06-07 15:12:03 -
湖北省《咸丰县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实施办法》2022年最新版出炉
《咸丰县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实施办法》第六条& 8194; 土地补偿标准(一)湖北省咸丰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一类区域:57800元 亩,其中土地补偿费23120元 亩,安置补助费34680元 亩;二类区域:44000元 亩,其中土地补偿费17600元 亩,安置补助费26400元 亩;三类区域:39600元 亩,其中土地补偿费15840元 亩,安置补助费23760元 亩。
发布时间:2022-05-16 15:44:39 -
湖北省《襄阳市防控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2022年未做调整,将继续沿用2018年版
《襄阳市防控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已经2017年12月15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襄阳市防控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施行前已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是否属于违法建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依法予以认定。违法建设防控和查处是指对违法建设采取巡查、劝导、制止、报告、监控、督办、责令停工、查封、罚款、拆除、没收等措施予以防控与处置。
发布时间:2022-04-28 10:16:58 -
2022年最新版《重庆市永川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出炉
2022年最新版《重庆市永川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出炉,第八条& 8194; 重庆市永川区安置补助费由征地实施机构按照36000元 人的发放标准支付给征地人员安置对象。安置补助费支付后有结余的,结余部分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管理和使用;不足的,由区人民政府安排资金予以补足。第九条& 8194; 农村住宅以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合法建筑面积为准,按照重置价格标准补偿,详见附件2。第十条& 8194; 被搬迁房屋的装饰物由所有权人自行拆除。不能拆除的,按附件3予以适当补助。
发布时间:2022-04-24 11:39:29 -
重庆市2022年最新《酉阳自治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出炉
重庆市2022年最新《酉阳自治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出炉第五条 征收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分地类,按照市人民政府制定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乘以被征收土地面积计算。区片综合地价,土地补偿费占30%,安置补助费占70% 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按照附件1执行。
发布时间:2022-04-20 16:36:33 -
《重庆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出炉,新型城镇化目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0%,城镇人口达到2800万人
《重庆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出炉,新型城镇化目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0%,城镇人口达到2800万人,合力建设现代基础设施网络,共建轨道上的双城经济圈,打造世界级机场群,推动川渝电网一体化。协同打造现代产业体系,共建高水平汽车产业研发生产基地,培育世界级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建设成渝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打造富有巴蜀特色的国际消费目的地和全国重要的现代服务业高地。
发布时间:2022-04-20 10:03:16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施行对重庆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农村房屋重置价格做出了规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施行对重庆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农村房屋重置价格做出了规定,重庆市安置补助费由区县征地实施机构按照发放标准支付给人员安置对象。中心城区每个人员安置对象的安置补助费发放标准为38000元;其他区县每个人员安置对象的安置补助费发放标准不低于35000元,重庆市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实行综合定额补偿,以被征收土地面积扣除林地后的面积为准,中心城区每亩定额补偿25000元;其他区县每亩定额补偿不低于8000元
发布时间:2022-04-20 09:48:51 -
湖南省2019年《湘西自治州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出炉
湖南省2019年《湘西自治州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出炉,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全额支付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居民或其他权利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腾地的,由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限期腾地决定;逾期拒不腾地的,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征地拆迁补偿费用没有全额支付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居民或其他权利人有权拒绝腾地。
发布时间:2022-04-19 13:40:36 -
《海口市城乡规划条例》2022年现行有效
《海口市城乡规划条例》2022年现行有效,海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的《海口市城乡规划条例》,已由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5月3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2-03-24 14: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