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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13-08-20 13:51:48 -
行政违法强拆与司法强拆
我们平时听到的违法强拆通常是指“行政违法强拆”和“司法强拆”。对这两个词,大家有多少认识?在此我们来听听专业的拆迁律师是如何解释的。
发布时间:2013-08-02 11:24:55 -
宅基地拆迁纠纷怎么办
宅基地拆迁纠纷怎么办?对于宅基地的拆迁,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但法律规定的最低原则是“拆一还一”,不降低拆迁户的生活水平,如果是货币补偿的话,补偿数额不可低于建筑成本价加上另一块宅基地成本。
发布时间:2019-08-19 13:40:59 -
莫让“误拆”成借口
一、由一起误拆引发的讨论 7月28日,沪杭高速嘉兴段一个政府偷拆房子,何时还我的户外广告牌,引来不少网友关注。据报道广告制作者是张海山,他的房子在四年前租给拆迁办作办公用房,岂料被偷拆,一直未获赔偿。南京鼓楼区副区长沈吉鸿回应称,广告牌内容不实,房子并非偷拆,而是误拆。 对于是不是误拆,网民们对此议论纷纷,鉴于此前发生的数起以误拆之名,行违法强拆之实的拆迁事件,大多数网友表示不信服,希望南京政府可以早日将问题解决,还张海山一个公道。对此,《楚天都市报》发表评论称,何必纠结于偷拆还是误拆,只要是犯了错,就应该赔
发布时间:2018-01-05 11:26:02 -
面对违法强拆我们该怎么办
面对违法强拆我们改怎么办?面对司法强拆时,我们应用自己手中的土地证、房产证和户口本等与、开发商或拆迁部门协商,争取更多的补偿费。
发布时间:2013-08-01 14:35:02 -
8月13日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违法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代理拆迁律师:赵健 当事人:赵女士,武汉市国土规划局 地点: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时间:8月13日下午15点
发布时间:2013-08-09 11:07:24 -
8月13日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违法发放拆迁许可证 代理拆迁律师:赵健 当事人:赵女士,武汉市国土规划局 地点: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时间:8月13日下午16点
发布时间:2013-08-09 11:06:21 -
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泰兴违法强拆维权案
2013年6月29日,委托人位于江苏省泰兴市姚王镇朝阳村的房屋被违法强拆,委托人并不知情,房屋被违法强拆后,也没有任何人找委托人谈补偿事宜。在咨询过本团队的叶方荣律师后,7月8日,委托人按律师提供的建议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没有立案处理,但委托人账户多出两万元。 虽然保护委托人的法律存在,可是自己却不懂法律,并不能好好利用,在与本团队律师好好沟通后,委托人毅然选择了本团队为其维权。据委托人所述:委托人房屋并不在此次拆迁范围内,通过法律调查程序,若能确认委托人所说,那么就可以相应的提高委托人的补偿数额、追究相关人
发布时间:2013-08-07 16:25:36 -
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辽宁花圃拆迁补偿维权案
委托人于文庆家住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有一栋大约200多平米的房屋,连带一块大约800多平米的宅基地。2012年,有关部门通知于先生,因城市建设,现需要于先生全家搬迁,但房屋的补偿数额,双方一直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于先生认为此次搬迁给自己的家庭造成损失,给自己的家庭生活带来极大困难,因此对于这些损失政府理应按实际补偿,自己并没有什么违法错误行为,让自己承担这些损失明显不合理。于先生因此找到了京平拆迁律师团,希望律师团可以帮自己讨回公道。京平拆迁律师团在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后,经过集体讨论,已派出资深律师王炳峰和程
发布时间:2013-08-05 16:46:50 -
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武汉城中村拆迁补偿不合理一案
委托人家住武汉市江岸区提角边,该地位于三环内,交通便利,一家生活过得很安稳。谁知某天一纸江岸区后胡街幸福村城中村综合改造的项目文件,让他们的生活从此陷入困境,委托人的房屋是一栋三层楼房,建筑面积为187.6平米,可政府只给当事人20多万的补偿,而周边房价已是7300元一平,补偿 是如此的不合理。委托人与村委会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2013年7月4日,拆迁办派人将委托人的父亲骗出家,进行违法强拆破坏,使房子成了危房,委托人报警,警察只是做了一个笔录,就不了了之。2013年7月25日,委托人又被骗出房屋,房屋被全
发布时间:2013-08-05 15:02:03 -
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新疆石河子市134团下野地镇家具厂征地拆迁维权案
委托人在石河子市134团下野地镇拥有家具厂,共400多平米,实际经营已5年多并依法领取相关营业执照。此次拆迁对其补偿很低,并且只给予货币补偿。房屋评估价平均只有450元一平,而临街类似房屋价格已远远超过该数;对委托人的家具厂,更是不予任何补偿。拆迁后,委托人将面临无处经营、没有任何生活来源的困境,生活质量会严重下降。更让人失望的是,国家三令五申严禁拆迁停水停电,而此次拆迁办却不顾国家政策,为迫使委托人签订不合理的协议,给委托人房屋停水停电,在如此高温天气下还采取这种极端手段极不仁道。 除补偿不合理外,此次
发布时间:2013-08-05 13:56:03 -
一针见血,律师力撤决定书
2013年4月10日,委托人陈军等83人收到一份名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的公告,要求委托人在4月15日之前将土地交出,公告署名是由龙岩市永丰新区国土与环境保护局。为保护土地,经过多方打听和咨询,陈军等人决定委托京平拆迁律师团代理此案,京平拆迁律师团成立以张波律师为首的律师小组专门负责此案。 根据我国《行政组织法》和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龙岩市永丰新区国土与环境保护局作为龙岩市国土资源局的受委托机关,其行为属于典型的越权行政。有鉴于此,律师团于2013年6月8日向龙岩市国土资源局提起行政复议。经过复议,我方取得了完
发布时间:2013-07-31 09:19:31 -
江苏南通:重视审计建议出台平安征收(拆迁)考核办法
为全面推进平安征收(拆迁)工作,6月27日,江苏省南通市委政法委(综治办)、市监察局、市房管局联合印发了《南通市平安征收(拆迁)考核办法(试行)》,并要求相关县(市)、区将过去征收(拆迁)中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 2012年9月至2013年7月,南通市审计
发布时间:2013-12-13 10:37:35 -
福建农村拆迁案例:律师力撤《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
一、写在案前 对土地拆迁户来说,《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具有盾与矛的双面性,一方面它要求政府必须按法定程序作出决定,并给与拆迁户合理的补偿,有利于拆迁户权益的维护;另一方它又打开了强征的潘多拉盒子,为政府的强制征收提供了法律依据。特别是补偿款不合理时,决定书就像悬挂在拆迁户头顶的一柄利剑,拆迁户人如果逾期不交出土地,它的存在就使得政府可以依法强制征收有关的土地。面对这种情况,拆迁户只是消极的拖延或者上访,是很难解决问题的,必须抓紧时间聘请专业拆迁律师律师,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该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
发布时间:2013-08-20 15:5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