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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宁陵县2023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城郊乡四门庄村、后址庄村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河南省区片综合地价豫政〔2020〕16号规定进行补偿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商政〔2017〕52号)据实补偿。社保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进行补偿。
发布时间:2023-06-09 15:50:33 -
河南宁陵县2023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城郊乡三里河村、城关镇西关村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河南省区片综合地价豫政〔2020〕16号规定进行补偿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商政〔2017〕52号)据实补偿。社保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进行补偿。
发布时间:2023-06-09 15:46:02 -
河南宁陵县2023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宁陵县城郊乡八里井村、乔大庄村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河南省区片综合地价豫政〔2020〕16号规定进行补偿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商政〔2017〕52号)据实补偿。社保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进行补偿。
发布时间:2023-06-09 15:29:14 -
2023年天津市武清区四支渠雨水泵站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东蒲洼街索张庄村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67.5万元/公顷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执行,为67 5万元 公顷,计15 174万元。
发布时间:2023-06-08 14:02:35 -
2023年天津市武清区泉华路绿化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徐官屯街孔官屯村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67.5万元/公顷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67 5万元 公顷,计69 019425万元。
发布时间:2023-06-08 13:52:37 -
2023年天津市武清区福源道天然气门站项目建设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东蒲洼街大南宫村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67.5万元/公顷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67 5万元 公顷,计0 4725万元。
发布时间:2023-06-08 13:41:57 -
2023年天津市武清区福源道天然气门站项目建设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东蒲洼街昝南宫村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67.5万元/公顷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67 5万元 公顷,计40 0275万元。
发布时间:2023-06-08 13:36:40 -
2023年天津市静海区天津医学健康研究院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杨成庄乡董庄窠村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61.5万元/公顷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61 5万元 公顷,计755 127135万元。
发布时间:2023-06-06 14:03:15 -
2023年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居住用地、防护绿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杨成庄乡管铺头村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61.5万元/公顷
征收土地范围东至团泊新城西区东沙道;南至团泊新城西区平湖路;西至团泊新城西区南海道;北至团泊新城西区西支路二。
发布时间:2023-06-05 15:02:52 -
2023年天津市武清区新建泰源路(云景道-悦恒道)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梅厂镇甘庄村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55.5万元/公顷
自本公告张贴发布之日起30日内(至2023年5月7日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联系地址:武清区泉发路12号(市规划资源局武清分局);邮编:301700;联系电话:82100621)提出具体意见;在公告期限内,半数以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听证的,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意见或未申请听证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发布时间:2023-06-05 14:32:58 -
2023年天津市武清区新建悦恒道北侧雨水泵站及配套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梅厂镇甘庄村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55.5万元/公顷
自本公告张贴发布之日起30日内(至2023年5月13日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联系地址:武清区泉发路12号(市规划资源局武清分局);邮编:301700;联系电话:82114627)提出具体意见;在公告期限内,半数以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听证的,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意见或未申请听证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发布时间:2023-06-05 14:26:31 -
2023年北京市顺义区裕民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沙峪镇古城村劳动力48.45万元/人,超转265万元/人
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函》(京规自函(2020)332号)、《关于发布的通知》(京政发(2021)9号),后沙峪镇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28万元 亩,总金额725 76万元。区片综合地价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比例确定为9:1。
发布时间:2023-06-02 14:53:11 -
2023年北京市顺义区安庆街(育英路一吉安路)道路及市政配套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沙峪镇古城村人员安置费按照安置劳动力48.45万元/人、超转265万元/人
根据《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148号令),经测算,本次征地需转非古城村农业人口5名,其中劳动力3名,超转2名,不满16周岁学生0名。人员安置费按照安置劳动力48 45万元 人、超转265万元 人进行测算,人员安置费金额为675 35万元
发布时间:2023-06-01 15:27:32 -
2023年北京市顺义区安庆街(育英路一吉安路)道路及市政配套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沙峪镇西田各庄村人员安置费按照安置劳动力48.45万元/人、超转265万元/人
根据《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148号令),经测算,本次征地需转非西田各庄村农业人口3名,其中劳动力1名,超转1名,不满16周岁学生1名。人员安置费按照安置劳动力48 45万元 人、超转265万元 人进行测算,人员安置费金额为313 45万元
发布时间:2023-06-01 15: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