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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1995年3月31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依法进行土地登记,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土地管理部门具体承办。 土地权属争议,由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或报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下达处理决定。 第二章国家土地所有权 第三条城市市区范围内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第四条依据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及有关规定,凡当时没有将土地所有权分配给农民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发布时间:2013-03-19 13:52:42 -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划拨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
发布时间:2013-03-19 13:42:50 -
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8号) (2001年6月28日国土资源部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止和纠正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规定。
发布时间:2013-03-19 13:15:50 -
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关于认定收回土地使用权行政决定法律性质的
国家土地管理局 〔1997〕国土〔法〕字第153号 印发《关于认定收回土地使用权行政决定法律性质的意见》的通知 各
发布时间:2013-03-19 13:13:2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
GB/T50291一1999(一九九九年六月一日起执行) 1总则 1.0.1为了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为,统一估价程序和方法,做到估价结果客观、公正、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房地产估价活动。 1.0.3房地产估价应独立、客观、公正。 1.0.4房地产估价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房地产realestate,realproperty土地、建筑物及其他地上定
发布时间:2013-03-19 13:09:02 -
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通知
【标 题】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通知 【分 类】农林牧渔 【时效性】有效 【颁布时间】 2004.10.29 【实施时间】2004.10.29 【发布部门】建设部 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 通 知 建规[2004]185号 各
发布时间:2013-03-19 09:44:15 -
查处土地违法立案标准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有下列各类违法行为之一,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的,应及时予以立案。但是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或者法律、法规和规章未规定法律责任的,不予立案。 一、非法转让土地类 (一)未经批准,非法转让、出租、抵押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非法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三)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非法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
发布时间:2013-03-18 17:01:4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二条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
发布时间:2013-03-18 16:52: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5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已经1998年12月24日国务院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1998年12月27日 第一章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 ,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二条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
发布时间:2013-03-18 16:48:33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新华社21日受权播发了这一条例。 条例共五章三十五条,制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条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条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拆迁户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发布时间:2013-03-18 16:40:10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
(国办发[2004]46号) 各
发布时间:2013-03-18 16:22: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5号 一九九○年五月十九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改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但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除外。前款所称城镇国有土地是指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属于全民所有的土地(以下简称土地)。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
发布时间:2013-03-18 16:16:11 -
规划认定不合法可以起诉
对城乡规划部门作出的责令停止建设、罚款、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等处罚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已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同时废止。其中,《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
发布时间:2013-03-18 14:06:26 -
吉林城市拆迁案例:签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还能反悔么?
【写在案前】 金红居住在吉林省长春市的某社区,2008年对其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 2008年7月8日,金红收到了当地县国土资源局下达的《关于收回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 2008年8月29日收到了当地法院发出《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称已受理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对金红强制执行限期腾地通知一案。 2008年10月16日,县国土资源局作出对金红一户的《责令限期腾地通知书》,责令金红5日内自行腾出土地,逾期该局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金红拒绝腾房。 2008年11月3日,县国土资源局向法院递交了《土地行政
发布时间:2013-05-09 10: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