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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百色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2022年未做修订将继续沿用2019年施行版本
广西《百色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第二十三条 广西百色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实行房屋安置和货币安置两种方式,由被征收入自行选择。 (一)房屋安置方式。1 被征收入家庭可按符合安置人口申请购买人均70平方米(含公摊)的安置住房,安置住房由征收土地单位提供,安置住房价格由政府制定(参照房屋重置价评估补偿标准执行)。
发布时间:2022-08-05 14:13:22 -
贵州省人2022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已于2020年调整完毕公布实施
贵州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原征地补偿标准同时停止执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60%为安置补助费、40%为土地补偿费;征收未利用地的,全部为土地补偿费。贵州省被征收土地上有青苗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季该作物的实际产值补偿。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按照当地有关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标准给予补偿;没有规定、约定或者约定不成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损失价值确定。
发布时间:2022-07-26 15:05:3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19年通过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 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发布时间:2022-07-26 11:08:21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涉及不动产的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发布时间:2022-06-22 13:55:21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7年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26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2月8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7年11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2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2月8日起施行。第一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发布时间:2022-06-22 10:35:42 -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征地农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解决居住问题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好征地涉及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征地中农民住房拆迁工作,按照《紧急通知》规定要求切实加强管理。征地中拆迁农民住房应给予合理补偿,并因地制宜采取多元化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被拆迁农户居住问题。在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当地政府应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预测一段时期内征地涉及的农民住房拆迁安置规模,统筹规划,对拆迁安置用地和建造安置住房提前作出安排,有序组织拆迁工作。
发布时间:2022-05-09 15:06:48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最新版已于2017年第十二届人大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次修正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根据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发布时间:2022-05-09 14:40:2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新版已于2021年第十三届人大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次修订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根据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将第四十条改为第四十一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中级人民法院对第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或者不服裁定提起上诉的第二审民事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发布时间:2022-05-09 14:22:1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已于2018年第十三届人大会议通过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
发布时间:2022-05-09 11:11:43 -
江西省《景德镇市中心城区规划区土地征收管理办法》2022年最新版未调整将继续沿用2019年版
《景德镇市中心城区规划区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拟定。其内容主要包括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权属、数量,征地补偿费的标准、金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具体安置措施等。
发布时间:2022-05-07 13:42:1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0年修改版,2022年现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0年修改版,2022年现行有效(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0年4月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修正)
发布时间:2022-04-18 11:18:43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22年现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22年现行有效,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布时间:2022-04-11 10:35:37 -
《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简称《六十条》
《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简称《六十条》,修正草案增加了关于山林的规定:“生产大队应该把大部分山村、固定包给生产队经营”,“把小片的零星的山林和路旁的林木,分别划给生产队和社员所有。”
发布时间:2022-03-25 10:21:30 -
贵州农村拆迁案例:未通知即注销土地登记 被判违法
你有没有想过,自己在政府部门的土地登记信息,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就被注销了? 你有没有想过,在违反程序的条件下,自己手中的土地使用证也即将被注销,而马上变成废纸一张? 你有没有想过,这一切或许只是拆迁办逼迁的一种手段? 但这一切都确确实实地发生在了当事人王先生父子身上! 案件缘起 原告王先生父子,在贵州省遵义县新浦新区虾子镇某村拥有合法的宅基地和房屋。由于所在区域进行项目建设,因此开始了拆迁。但是因为 拆迁补偿 不合理,王先生家与拆迁办一直没有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为了拿到公平合理的拆迁补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
发布时间:2015-12-29 17:4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