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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法律援助面临的困境与改革
在我国这个拥有十三亿人口的泱泱大国,农民是一个庞大的阶层,其数量占全国人口的2/3以上。农村的发展和稳定关系到国家的各方面建设。当前农村正处于经济转型和社会变革的关键时期,长期以来积累下来的各种矛盾和不利于农村稳定的各种因素不可避免地要显露出来。对社会弱势群体而言,虽然法律上有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的具体条文,但在实践过程中却难以眷顾到他们,让他们成为法律实施的死角,而法律援助制度的存在,真正实现了弱势群体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味着法律可以从空中楼阁变为现实,由抽象的社会正义演变为真实的存在。法律援助不是简单地
发布时间:2013-03-20 18:01:22 -
法律援助要两注重
法律援助的宗旨是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使他们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维护其合法权益,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那么,怎样实现法律援助的宗旨和目标,使法律援助资源使用效率最大化,法律援助整体效能最佳化,真正使广大困难群众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当前,法律援助要注重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注重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运用不同层次的法律援助人力资源,开展不同形式的法律援助活动,有助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扩大受援人的覆盖面,使法律援助更贴近贫困百姓,从而提升法
发布时间:2013-03-20 17:59:24 -
论人本观对政府法律援助决策的影响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把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党的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提了出来,以此为标志,以人为本已经成为国家的基本价值观,所追求的目标是建设并完善一个充分尊重和实现人的价值、尊严和自由的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社会,实质上是一个真正的公民社会,其基本特征就是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得到充分保障,尤其是那些没有金钱、没有地位、没有权力以及没有知识和能力的处于社会最底层的人,也都能够拥有和其他公民乃至政府在法律面前完全平等的自由和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律援助制
发布时间:2013-03-20 17:58:44 -
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成为法律援助工作的不懈追求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这是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出发,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认识、新概括,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具有重大意义。民生所指,民心所向,国运所系。法律援助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必然要求,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成为法律援助工作的不懈追求。 一、保障和改善民生,法律援助要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更加宽阔的视野 (一)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与保
发布时间:2013-03-20 17:56:21 -
行政违法强拆的取消,历史性进步
从我们代理的拆迁户自制土炮维权事件,从文化遗产到农民田地,违法强拆无所不在。一次次的违法强拆悲剧证明了行政违法强拆的弊端,强制拆迁也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话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施行,取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的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拆迁的权利。 一、行政违法强拆制度的弊端 按照《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的规定,如果拆迁办与拆迁户达不成协议的,拆迁办向拆迁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行政裁决,行政机关作出裁决后,可以申请政府机关行政违法强拆,也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拆迁,也就是行政违法强拆和司法强拆两种制度并行的方式。这种行政违法强拆制度
发布时间:2014-05-08 09:50:24 -
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制止征地拆迁暴力
2011年年初,国务院公布施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废止被认为与地方政府不断制造暴征违法强拆血案有关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鉴于当前的征地拆迁问题大量发生在农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还表示:将抓紧对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规定的修改。暴力夺地运动基础上的这种发展,威胁国家政治安全。正视因征地拆迁而恶化的农民生存状况和日益显现的农业危机乃当今最大的政治。征收集体土地财产必须由负国家政治责任的中央政府担当权力主体以便于自肃和监控,而不能放权于地方政府。堵死捏造公共利益借口为强制征地拆迁、寻求司法形式主
发布时间:2013-03-20 15:42:49 -
浅析我国行政补偿制度
【内容提要】 作为一种权利保障和利益平衡机制,行政补偿对为了实现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合法地给特定人带来特别损失时依法予以弥补,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我国行政补偿的法律规定较多,也有其自身的特征,其总的发展趋势是建立统一的制度,符合法治政府的要求。行政补偿性质的确立,有其深厚的理论基础;其应遵循人权保障、利益平衡、依法的原则;其范围和程序应科学合理。 关键词:行政补偿规定立法执法问题对策建议 一、中国行政补偿制度的历史发展 作为历史悠久的大国,我国封建统治时间很长,君权本位思想根源很深,也很典型。国家责任直
发布时间:2013-03-20 15:33:50 -
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法(赵健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对集体土地的征收以及对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与安置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保护被征收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国家有权征收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并对集体土地上房屋产权人进行补偿和安置。 第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权做出土地征收的行政机关作出土地征收决定后,对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产权人补偿与安置适用本法规定。 第四条在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征收以及土地征收决定做出后两年内未予以实施征收的,
发布时间:2013-03-20 15:12:31 -
广东城市拆迁案例:不在拆迁范围内的违法强拆
【写在案前】 赵先生是深圳的外乡人,早些年来深圳打拼,和妻子两人的工作都一般但是每月有稳定的收入,一家三口还是过得其乐融融。但是天有不测风云,赵先生因在工作中的失误导致右腿残疾,伺候只能每月拿着工厂几百元的工资度日。但是随着妻子随后的下岗,一家的生活陷入了极度的窘境。于是赵先生拖着残疾的身体,把自己的住宅房屋改成了一家电子加工厂。夫妻二人把所有的积蓄和精力全都投到了这个厂子上,由于夫妻二人的吃苦耐劳加之灵活的头脑,没几年的就把自己的小厂搞的风生水起。日子好过起来,夫妻二人主动把政府给发放的补贴退
发布时间:2013-05-09 10:13:10 -
山西城市拆迁案例:旧城改造?商业开发?
【写在案前】 城市房屋拆迁改造几家欢喜几家愁,对于一家三代蜗居在多数建于五六十年代的危房而言,虽然所处地段往往为繁华的城市商业中心位置,但这种繁华与他们无关。所以旧城改造对于他们改善生活水平而言,是令人欢欣鼓舞的。中国的征地拆迁、旧城改造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征地拆迁、旧城改造。往往是较低的补偿安置政策使拆迁户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一方面政府的所谓的旧城改造本来就是打着改善民生的旗号,拆迁户当然没有理由拒绝并且也没有能力拒绝;另一方面较低的补偿有甚者大大降低了原有的生活标准。 现在旧城改造落到了山西杏花岭
发布时间:2013-05-09 10:13:52 -
深圳企业拆迁案例:不在拆迁范围内的违法强拆,元芳,你怎么看?
【写在案前】 赵先生是深圳的外乡人,早些年来深圳打拼,和妻子两人的工作都一般但是每月有稳定的收入,一家三口还是过得其乐融融。但是天有不测风云,赵先生因在工作中的失误导致右腿残疾,伺候只能每月拿着工厂几百元的工资度日。但是随着妻子随后的下岗,一家的生活陷入了极度的窘境。于是赵先生拖着残疾的身体,把自己的住宅房屋改成了一家电子加工厂。夫妻二人把所有的积蓄和精力全都投到了这个厂子上,由于夫妻二人的吃苦耐劳加之灵活的头脑,没几年的就把自己的小厂搞的风生水起。日子好过起来,夫妻二人主动把政府给发放的补贴退
发布时间:2013-05-09 10:15:57 -
浅析农村房屋拆迁立法的完善
随着农村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框架的不断拉大和城市周边农村集体土地的大量被征用,农村房屋拆迁数量也不断增加,尤其是近几年迅速上升的态势已达到历史高峰。拆迁量连年上升,拆迁补偿安置欠妥引发农民不满和失落,由此引发的矛盾也日趋突出,农民反映拆迁的上访有增无减,损害农民利益的恶性事件也时有发生,农村房屋拆迁矛盾已危及农村社会的稳定,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目前,对于城市房屋拆迁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规范,尽管还不完善,但毕竟有一个规范性法规。但对征用拆迁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这种事关农民安身立命之本
发布时间:2013-03-19 18:26:22 -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要关注弱势群体
目前农村房屋拆迁补偿问题越来越引起各方面的关注,在拆迁补偿的实际运行中,我国一些地区形成了良好的运行机制,如合肥市近几年的违章建筑拆除行动即成功地实现了零补偿,零冲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关系到农民巨大的切身利益,合肥市实施的零补偿,零冲突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切实考虑和兼顾了城市发展与农民的利益而实现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对于弱势群体及守章农民的利益予以了足够的关注,不因为弱势群体无力建房和守章农民没有违法建房而让他们吃亏。而我省其他地区至今仍大量存在着事实上的违章建房者得到利益、无钱建房或守章者反而吃亏的现象
发布时间:2013-03-19 18:03:43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县域村庄整治联系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建村[2008]141号) 各
发布时间:2013-03-19 14:2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