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6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征收补偿决定纠纷 代理拆迁律师:薛正懿(电话:18618376729) 地点: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时间:2016年6月15日上午九点 索关
发布时间:2016-06-13 17:17:49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事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事宜的通知,(四)依法确定补偿标准。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应当按照同等建筑面积、类似新建商品住宅市场价格予以补偿。征收非住宅房屋的,按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的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进行补偿。房屋征收补偿费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发布时间:2022-04-01 11:16:03 -
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项目补偿方案》只对生活用房及其附属设施进行补偿,2022年现行有效
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项目补偿方案》只对生活用房及其附属设施进行补偿,2022年现行有效,内蒙古锡林浩特市被征收房屋主体为平房调换至多层楼房的,按照建筑面积1:1 2比例调换;被征收房屋主体为平房调换至高层楼房的,按照建筑面积1:1 3比例调换。内蒙古锡林浩特市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用途为商业用途,按所有权证面积1:1比例调换商业楼;被征收人房屋所有权证标明为办公用房的,按所有权证面积1:1 2比例调换住宅楼。
发布时间:2022-04-01 11:06:17 -
内蒙古《通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
内蒙古《通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第二十四条 内蒙古通辽市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补偿金额按以下标准执行。(一)住宅平房价值的补偿,按照房屋产权证标注的建筑面积的1 3倍乘以评估价格计算,1 3倍后不足50平方米的按50平方米计算。(二)住宅楼房价值的补偿,按房屋产权证标注的建筑面积1 1倍乘以评估价格计算。1 1倍后不足50平方米的按50平方米计算。
发布时间:2022-04-01 10:41:01 -
内蒙古《多伦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宅基地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可申请申请新的宅基地,2022年现行有效
内蒙古《多伦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宅基地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可申请申请新的宅基地,2022年现行有效,第十四条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一)已依法登记结婚或者本户中有两名以上已达法定婚龄的未婚子女需要分户的;(三)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本集体内没有宅基地的;原有的宅基地面积低于《多伦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标准的,可以按照前款规定申请新的宅基地,但应当交回原使用的宅基地。
发布时间:2022-04-01 10:08:35 -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农村牧区破旧房屋拆除指导意见》出炉危房改造新建住房后原有住房无偿拆除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农村牧区破旧房屋拆除指导意见》出炉危房改造新建住房后原有住房无偿拆除,内蒙古乌兰察布市破旧房屋拆除办法(一)易地扶贫搬迁后原有院落无偿拆除。(二)危房改造新建住房后,原有住房无偿拆除。(三)闲置破烂院落和残垣断壁给予适当补偿。
发布时间:2022-04-01 10:01:55 -
内蒙古《镶黄旗农村公路建设用地补偿标准》出炉永久性占用草场、料场补偿标准1960元
内蒙古《镶黄旗农村公路建设用地补偿标准》出炉永久性占用草场、料场补偿标准1960元,三、镶黄旗农村公路征地补偿标准(一)永久性占用草场和料场补偿标准:每亩草场补偿93 33元,按30倍补偿计算:93 33元×30倍×70%=1960元。(二)临时性占用草场补偿标准1、打草场:180元 亩 年(产草量每亩200公斤干草以上)。2、放牧场:(1)山地放牧场:80元 亩 年;(2)平地放牧场:100元 亩 年。
发布时间:2022-04-01 09:50:04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范围改造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范围改造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建议应当明确以下内容:1 改造范围和现状。包括改造位置、面积、土地类别及比例、拆迁面积、人口情况等。2 改造方式、投资规模、资金来源。3 征地或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包括征地或征收补偿标准、补偿方式、进度安排等。
发布时间:2022-04-01 09:48:02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规定城中村改造按照先安置后拆迁原则执行,2022年现行有效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规定城中村改造按照先安置后拆迁原则执行,2022年现行有效,第二十三条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城中村改造按照“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村民回迁房建设项目原则上先行单独选址规划,确保被拆迁人及早入住。旧村未拆除的,改造范围内其他经营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发布时间:2022-03-31 15:26:16 -
内蒙古《赤峰市城市房屋拆迁暂行规定》2022年现行有效
内蒙古《赤峰市城市房屋拆迁暂行规定》2022年现行有效,第六条 内蒙古赤峰市拆除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和未规定使用期限使用两年以上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第八条 内蒙古赤峰市被拆迁有证房屋建筑面积不足50平方米且本地区无其他住房的,安置住宅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50平方米,被拆迁人只结算楼层差价,超过50平方米的部分,由被拆迁人按市场价格进行结算。第十条 对依法利用住宅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可凭营业执照和完税凭证,一次性给予停产、停业补助3000元。
发布时间:2022-03-31 15:18:47 -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地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地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第六条、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拆除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和未规定使用期限使用两年以上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第十三条、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拆迁补偿安置可选择产权调换,也可选择货币补偿,积极鼓励实行产权调换。住宅房屋产权调换实行应回迁建筑面积等平方米优惠价购房调换,回迁房的平均价格不高于政府公布的同区域住宅商品房价格的80%,具体价格要在各拆迁项目的补偿安置方案中明确。
发布时间:2022-03-31 14:01:32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全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棚户区改造安置方式由棚改居民自愿选择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全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棚户区改造安置方式由棚改居民自愿选择,棚户区改造安置方式由棚改居民自愿选择。采取货币化方式安置必须充分尊重棚改居民意愿,不强迫、不强制。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基本方式主要包括:政府搭建服务平台居民自主购买安置房、政府购买存量商品住房作为安置房、货币补偿三种。
发布时间:2022-03-31 13:50:51 -
《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私自开垦草原面临5000元-5万元罚款,2022年现行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私自开垦草原面临5000元-5万元罚款,2022年现行有效,(一)开垦基本草原的,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擅自改变基本草原用途的,处以每亩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三)毁坏围栏、人畜饮水设施等草原建设保护设施的,责令限期修复,并处以实际损失三倍以下的罚款;(四)挖鱼塘、挖沟渠、铲草皮、挖草炭的,处以每亩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五)建造坟墓的,责令限期迁出,并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发布时间:2022-03-31 13:43:47 -
《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22年现行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22年现行有效,第十三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和违约责任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依照《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确定。调换房屋是现房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调换房屋是期房的,价格按本年度同地段、同类别商品房销售的平均价格确定。
发布时间:2022-03-31 13:3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