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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钉子户消失
2012年12月12日,燕赵都市报刊登了河北省衡水市原精工机械厂家属院钉子户李桂君家被人闯入,要求李桂君赶紧搬离。在遭到李桂君拒绝后,这群人对她家进行了打砸。这群人不是拆迁办员,也不是黑恶势力,而是李桂君原来的邻居们,因为李桂君等钉子户的存在,他们已在外漂泊了5年无法回迁。 笔者从事法律工作已七年有余,近几年代理了不少拆迁户的维权案件。此事见诸报端让我几近麻痹的神经还是颤了颤,隐隐作痛。让拆迁户得到公平的补偿,让钉子户消失,我们该做什么?我们该怎么去做?! 完善制度,依靠法律。 钉子户:《现代汉语词典
发布时间:2013-03-05 22:30:55 -
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解析
城市房屋拆迁既关系到城市建设能否顺利进行,又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这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专业要求高,是各种观念和各方利益的交叉点,涉及的法律关系也较为复杂,处理不好对社会影响较大,极易引起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据某省信访局2001年度信访接待统计资料显示,因城市房屋拆迁而引起的上访、咨询占该局全年信访量的28.7%。 一、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的法律特征 (一)涉诉客体的特殊性。 从我国的立法体例来看,城市房屋拆迁问题已经纳入房地产法律规范的范畴,它具有明显的商法性质,和一般的房屋案件相比有着
发布时间:2013-03-22 15:16:39 -
海量城市更新如何破解拆迁难题?
一个钉子户搞不定,整个项目都受到拖累。在龙岗城市更新过程中,拆迁补偿是老大难问题,不但使得一批已完成审批的城市更新项目在拆迁阶段陷入停止状态,而且拆迁本身催生了各种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和谐。 为此,近年来业内人士呼吁尽快开展城市更新搬迁补偿标准体系研究,建立健全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共同协商机制,既加快拆迁步伐,推动城市更新,又能做到阳光拆迁,实现城市更新进程的公平正义。 龙岗一直是深圳城市更新的主阵地,项目数量和推进速度近年来都位于全市前列,在规范拆迁工作、推动城市更新这一领域能否先行摸索,为全市贡献经验? 拆
发布时间:2013-03-05 22:21:32 -
吉林省商铺拆迁案例:依靠信赖保护机制寻求政府救济
【写在案前】 住改非或称为住改商、居改非,顾名思义是指原来用于居住房屋改成商业经营用房。住改非房屋的形成具有其历史客观性:这要追溯到改革开放初期,国家为鼓励更多的有一定能力的人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倡开墙破窗,兴办实体,促进多渠道就业,允许居民将自家临街的住宅改成商业用房。就这类房屋的合法性而言,一方面国家在房地产管理政策上尚没有对改变房屋用途作出明确的规定;另一方面就商业登记拉私活,只须设立申请人提供明确的工作场所证明,而没有对营业场所使用房屋的性质、用途作出规定。正是由于上述历史条件和政
发布时间:2013-05-09 10:35:09 -
广西企业拆迁案例:民营企业相差几千万的拆迁补偿
【写在案前】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由此产生的城市房屋拆迁更加的频繁,房屋拆迁已经成为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活动,关系到城市现代化的进程,而其中企业和店铺的拆迁往往是最复杂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部分。由于企业房屋具有经营的性质,拆迁评估时不仅要考虑到停产停业损失,同时也要考虑到企业征收带来的员工流失和商业信誉以及原有供销网络的破坏等损失。所以面临拆迁,企业既要承担有形资产的损失,更多的还要承担无形资产的损失。现在社会的拆迁纠纷已成为社会利益冲突的焦点,许多企业在强大的拆迁办面前出
发布时间:2013-03-20 15:23:54 -
山西城市拆迁案例:旧城改造?商业开发?
【写在案前】 城市房屋拆迁改造几家欢喜几家愁,对于一家三代蜗居在多数建于五六十年代的危房而言,虽然所处地段往往为繁华的城市商业中心位置,但这种繁华与他们无关。所以旧城改造对于他们改善生活水平而言,是令人欢欣鼓舞的。中国的征地拆迁、旧城改造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征地拆迁、旧城改造。往往是较低的补偿安置政策使拆迁户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一方面政府的所谓的旧城改造本来就是打着改善民生的旗号,拆迁户当然没有理由拒绝并且也没有能力拒绝;另一方面较低的补偿有甚者大大降低了原有的生活标准。 现在旧城改造落到了山西
发布时间:2013-03-20 15:21:54 -
辽宁本溪城市拆迁案例:用违法扳倒“违章”的典范
【写在案前】 此时,专业拆迁律师团队的律师们正在西南巴蜀为给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以夜继昼,东北辽宁又传来了拆迁维权的求助信号。律师团队以极高的效率解决了西南的案子,旋即转战东北。物产如此丰饶的本溪市仍然阻挡不了被改造动迁的命运。2011年6月7日,本溪市本溪县居民张良(化名) 收到了一纸由区城乡建设局作出的行政认定书,认定张良位于动迁范围内建筑面积为10平米的磅秤用房属违章建筑。一纸行政确认书如当头棒喝,把张良打懵了。但事态发展远没有就此结束,没过两天他又收到了本溪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本溪县分局做出的限期拆
发布时间:2013-03-05 23:23:32 -
吉林长春城市拆迁案例:签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还能反悔么?
【写在案前】 金红居住在吉林省长春市的某社区,2008年对其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 2008年7月8日,金红收到了当地县国土资源局下达的《关于收回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 2008年8月29日收到了当地法院发出《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称已受理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对金红强制执行限期腾地通知一案。 2008年10月16日,县国土资源局作出对金红一户的《责令限期腾地通知书》,责令金红5日内自行腾出土地,逾期该局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金红拒绝腾房。 2008年11月3日,县国土资源局向法院递交了《土地行政
发布时间:2013-03-05 22:06:25 -
江苏农村拆迁案例:农村自建房拆迁怎么赔?
【写在案前】 江苏扬州西湖镇电力新村村民王楠(化名)、赵志军(化名),2003年因结婚需要建房,向江苏扬州西湖镇电力新村申请落户并建房一套。当时并没有经过国土部门和规划部门审批,但有合法的手续,而且得到村组郑重承诺办理相关证明。建成后的房屋位于司徒路南侧、邗江北路东侧新庄小区评估表上建筑面积是359 38平方米,市值100万。 2007年7月,王楠、赵志军被告知自己的房屋竟是当地19户非法占地的房屋之一。2009年8月1日,扬州市房产管理局张贴《拆迁通告》与《房屋拆迁许可证》。8月21日,维扬区公安、国土
发布时间:2013-03-19 15:21:24 -
吉林农村拆迁案例:被撤销的“规划许可证”
【写在案前】 陈华(化名)是吉林省的普通村民,家里共有6口人,拥有110平方米的房屋一套,加上院落面积总计150平方米。2009年3月下旬其收到了市政府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所作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通知书》与《房屋拆迁公告》。陈华被告知其房屋即将被拆迁,安置条件是先对房屋进行评估,然后进行经济适用房产权调换,650元每平方米,人均30平方米,合计117000元,与评估房产价值比较差额补偿。陈华看到后,觉得很是不公平,于是向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提出2间三层产权门面房的主张,但并
发布时间:2013-03-20 15:12:59 -
介入江苏泰州市靖江市靖城镇北六村刘某拆迁补偿纠纷一案
事实概要: 刘某在泰州市靖江市靖城镇某村拥有集体土地上房屋一处,二层楼房,面积 300 多平米,村委会及拆迁公司均找刘某谈拆迁补偿事宜。申请审批的建房手续已经找不到,现在手里有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价格为不到四十万元,现在谈判能谈到 63 万元。因为委托人认为补偿太低没有签拆迁补偿协议。目前附近楼盘的市场价格为 6000 元每平方米。现在刘某找到我团队律师代理拆迁补偿安置一案。 案情分析: 该案从 2012 年 7 月份开始进行拆迁,但是没有发布任何拆迁公告或者征地公告,也没有任何的拆迁相关文件向村
发布时间:2013-03-05 21:56:37 -
介入上海市金山区新江村34户村民房屋征收补偿款纠纷一案
事实概要: 邬某等 34 户村民在上海市金山区新江村拥有房屋,均为面海 2 层以上小楼房,每户房屋面积均超过 300 平米,然而 2011 年上海市金山区建设和发展改革委员会征收其房屋,同他们签订空白协议,补偿标准为每人补偿 36 平米的房子,原有房屋超过补偿房屋的面积按建筑成本价进行货币补偿。经细细盘算,给的货币补偿还不够新房子的转修费,而得到的新房子面积远远小于现有房屋。遂集体委托我团队律师为其维权。 案情分析: 邬某等 34 户村民早在 06 年就全部转居民,房屋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应该周边房子市场
发布时间:2013-03-05 21:56:05 -
介入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铁机湾严某拆迁补偿款纠纷一案
事实概要: 1998 年严某通过法院拍卖取得城市私产房屋一处,为上下两层,使用权面积近 200 平方米,房屋经过法院强制执行途径于 2002 年变更为严某个人使用,现在面临拆迁,因其是城中村改造,且是后继承受善意取得的房屋产权,不属于本村村民,且没有原始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现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也不被认可,补偿款数额极低,远远低于市场价值。 案情分析: 严某通过法院拍卖公示程序合法取得该房屋,且通过法院执行程序已经取得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属,该房屋权属已经变更,且因为变更后的土地使用权证为国有土地形式,严某土地补
发布时间:2013-03-05 21:55:56 -
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有下列各类违法行为之一,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的,应及时予以立案。但是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或者法律、法规和规章未规定法律责任的,不予立案。 一、非法转让土地类 ( 一 ) 未经批准,非法转让、出租、抵押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 ( 二 ) 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非法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 ( 三 ) 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非法出让、转让或
发布时间:2013-03-05 23: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