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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全省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866个到2025年年底完成改造
《山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2021年,山西省全省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866个。到2022年年底,完成全省需改造小区总量的35%以上;2023年年底,完成总量的60%以上;2024年年底,完成总量的80%以上;到2025年年底,基本完成改造任务。
发布时间:2022-07-12 11:00:49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重点改造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支持提质改造,鼓励提前改造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进行重点改造,支持提质改造,鼓励提前改造。安徽省重点改造建成于2000年底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老旧缺失、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城镇住宅小区(包括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宅小区)。已按照地方有关规定实施基础类改造的小区,可在改造内容不重复的前提下,对房屋、小区环境和配套设施等进行改造完善和提升,提高品质。
发布时间:2022-07-07 13:22:08 -
安徽省《天长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一共分为21步
安徽省《天长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天长市房屋拆迁程序1、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2、相关补偿指导标准制定与公布,3、拟定征收方案,4、论证、征求意见及公布,5、听证,6、社会稳定风险评估,7、资金保障,8、作出征收决定,9、通知,10、征收公告,11、房屋调查登记和结果公布,12、选定评估机构,21、补偿情况及审计结果公布
发布时间:2022-07-04 17:14:26 -
安徽省淮南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改造2000年前建成基础公共服务设施老旧缺失、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城镇住宅小区
安徽省淮南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对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进行重点改造,支持提质改造,鼓励提前改造。重点改造建成于2000年底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老旧缺失、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城镇住宅小区(包括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宅小区、市属企业家属区)。
发布时间:2022-07-04 16:37:01 -
安徽省阜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一共28步
安徽省阜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1、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求意见,2、规划部门向区房屋征收部门出具书面回复意见。3、区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4、征收补偿是否合法公平、征收范围是否科学合理等方面进行论证。5、区人民政府将论证后的征收补偿方案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发布时间:2022-07-04 13:19:34 -
《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于2021年9月29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已于2021年9月29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同时废止。
发布时间:2022-06-27 16:50:19 -
安徽省宿州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改造建成于2000年底前、基础设施严重老旧缺失、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
安徽省宿州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改造建成于2000年底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重老旧缺失、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主城区、市管园区、县城(城关镇)住宅小区(包括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宅小区)。已实施基础类改造的小区,可在改造内容不重复的前提下,对房屋、小区环境和配套设施等进行改造完善和提升,提高品质。支持对小区内危险房屋进行治理。
发布时间:2022-06-23 14:13:47 -
安徽省《濉溪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从申请房屋征收开始到征收结束一共分为七大步
安徽省《濉溪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从申请房屋征收开始到征收结束一共分为七大步:一、申请房屋征收程序、二、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程序、三、由县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四、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程序、五、房屋征收补偿程序、六、房屋征收信息公开程序、七、建立房屋征收补偿专项档案
发布时间:2022-06-21 13:19:05 -
《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严禁随意撤并村庄、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自2022年5月23日起实施
《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严格保护农业生产空间和乡村生态空间,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积极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发挥村庄规划指导约束作用,确保各项建设依规有序开展。建立政府组织领导、村民发挥主体作用、专业人员开展技术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
发布时间:2022-06-21 09:31:33 -
安徽省《池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规定农村村民住房不超过三层面积不超过三百平方米,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池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安徽省池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一般不超过三层,房屋檐口高度不超过十米,每户建筑面积不超过三百平方米。第二十一条 农村村民申请建设住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批准:(一)不符合村庄规划的;(二)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的;(三)原住房被征收已得到住房安置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发布时间:2022-06-16 10:08:13 -
《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附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和老旧小区改造流程以及资金支持政策
《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以适应居民不同生活需求为出发点,重点实施基础类改造,突出补齐功能性设施短板,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完善类改造和提升类改造,对老旧小区改造中符合相关省级专项资金使用对象条件的项目,优先安排资金;对需支付老旧小区改造个人出资费用的生活困难人员等,给予相应临时补助或送温暖慰问补助。
发布时间:2022-06-14 15:40:34 -
天津《市规划资源局 市农业农村委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坚决遏制新增住宅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天津《市规划资源局 市农业农村委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天津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应按照“先规划、再审批、后建设”的原则,严格执行经批准的村庄规划。要依法落实“一户一宅”要求,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和强迫农民“上楼”。乡镇政府要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动态巡查制度,加强监管。严格执行国家“八不准”规定,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发布时间:2022-06-13 14:56:54 -
《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实施方案》以群众最迫切的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做为重点
《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实施方案》(五)坚持需求导向,突出工作重点。以人民群众最迫切的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需求为重点,因地制宜,精准施策,让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切实得到明显改善。老旧房屋改造提升分为保护、改建、重建三种方式。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内容包括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类。
发布时间:2022-06-13 13:58:03 -
《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已于2021年11月29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大第三十次会议第三次修订,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2021年11月29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次修订,第八十条 违反《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已有处理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一条 《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2-06-13 13:5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