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金山区推进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的实施意见》房屋价值补偿不得超过50万元/户,宅基地退出补偿不得超过150万元/户
房屋价值补偿。房屋价值补偿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宅基地使用证及建房批准文件为依据,按照房屋层数或者开间数计算,具体补偿标准由镇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自行制订并报区人民政府备案,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户。
发布时间:2023-07-10 14:59:32 -
江苏《连云港市海州区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实施意见》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人在本镇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给予购房补贴
对拆除的合法房屋由所在镇(街道、园区)制定标准进行补偿。对自愿退出宅基地的使用权人以契约形式放弃使用权,由所在镇(街道、园区)给予适当补偿。鼓励在本区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对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人在本镇(街道、园区)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由所在镇(街道、园区)给予适当购房补贴。
发布时间:2023-07-10 14:52:12 -
浙江省《新昌县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暂行办法(试行)》坚持退一还一补差,套数就少、套型就近置换的原则
“以宅换钱”。对有偿退出的“以宅换钱”按当地区域的市场价评估确定进行补偿。低收入农户、住房困难家庭选择“以宅换钱”的,允许申请共有产权房或公共租赁房。“以宅换票”。对有偿退出的宅基地按当地区域的市场价评估确定,开具同等价值的《房屋置换票》。退出人在列入房票置换房源的商品住宅开发公司所售新建商品住宅范围内自主选择,凭房票和购房合同与商品住宅开发公司到资金保障单位进行结算。
发布时间:2023-07-10 14:45:07 -
浙江《嵊泗县渔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办法(试行)》自愿有偿退出其宅基地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偿收回
采取自愿有偿退出方式,引导渔农户或其他主体自愿退出其拥有的宅基地资格权和使用权,并给予相应补偿。退出的宅基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统一安排,退出的渔农户或其他主体不再拥有宅基地资格权和使用权。
发布时间:2023-07-10 14:19:55 -
凤阳县《中都街道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实施办法(试行)》依据评估价值和补偿标准对农户退出的房屋及宅基地进行补偿
永久退出(同时退出使用权和资格权)。农民自愿永久退出符合规定的宅基地使用权和资格权,给予一次性补偿,补偿参照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标准执行,农民住房周边集体建设用地(不含160平方米)折半予以补偿。
发布时间:2023-07-10 14:14:49 -
《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两退出三保障”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自2022年10月31日起试行
永久性退出。以货币化进行补偿,房屋、周边土地附着物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各乡镇(街道)区域内或参照周边乡镇(街道)制定的土地整治相关补偿标准执行。
发布时间:2023-07-10 14:11:54 -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2023年征收集体土地房屋附属物拆迁补偿、大棚看护房拆迁补偿、农作物青苗补偿、果树林木补偿标准继续按照2021年施行标准执行
一般经济作物包括:单年生农作物(含水稻、小麦、油菜、草籽等粮油作物及蔬菜类)、果树类等(详见附件1);地上附着物包括:三舍、围墙、大棚、鱼塘、坟墓及其他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2)。
发布时间:2023-07-06 13:37:26 -
广东江门市新会区2023年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厂房仓库拆迁补偿、房屋附属物拆迁补偿、农作物青苗补偿、果树林木补偿、鱼塘禽畜养殖场补偿已于2020年调整完毕公布实施
征地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按1800元 亩×剩余年限(不得高于15年)一次性补给确权户。种公猪、繁殖母猪。搬迁种公猪每头补偿100元、繁殖母猪每头补偿50元;体重25公斤以上(含25公斤)肉猪,搬迁每头补偿30元;体重25公斤以下(不含25公斤)猪苗,搬迁每头补偿20元。
发布时间:2023-07-05 14:09:57 -
2023年山东平度市凤台街道、李园街道拆迁公告:用于东部园区配套建设(深圳路东延工程)项目、凤台街道宝台路(上海路—经五路)项目、李园街道棚户区(里半庄)改造项目建设征收范围王家村、北郭家庄村、东双庙村、冢子村、中万家村、半庄村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平度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一个区片,其中一级区片补偿105万元 公顷。
发布时间:2023-07-04 14:10:27 -
2023年山东平度市凤台街道、田庄镇拆迁公告:用于平度市城市居住环境品质提升工程—凤台街道苏州路(重庆路至凤阳路)新建工程项目、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网、运维及平台等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征收范围兰前村、李官庄村、黄家道口村、西张家村、西寨村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平度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两个区片,其中一级区片补偿105万元 公顷;二级区片补偿93万元 公顷。
发布时间:2023-06-29 15:53:59 -
2023年山东青岛市李沧区拆迁公告:用于赤水路、灵川路、天水路、延川路、习水路、枣山路等项目建设征收范围佛耳崖社区、东王埠社区、王家下河社区、毛公地社区、郑庄社区,崂山区中韩街道南张社区、郑张社区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青岛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Ⅲ级区片每亩补偿27 6万元。
发布时间:2023-06-29 14:27:23 -
2023年山东青岛市城阳区红岛街道拆迁公告:用于能源站、安置区、道路建设征收范围后韩南社区、西大洋社区、萧家社区、韩北社区、宁家社区、前阳社区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青岛市城阳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Ⅱ级区片每亩补偿10 7万元。
发布时间:2023-06-29 14:22:35 -
2023年山东青岛市黄岛区拆迁公告:用于海西二路项目、横八路道路及管网工程、泊里一路综合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王台片区已拆除村庄原址地块四项目、海西三路项目建设征收范围大台村、泊里河北村、王台西村、王台中村、逯家庄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黄岛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3个区片,I级区片每亩补偿9 6万元,II级区片每亩补偿8 5万元III级区片每亩补偿7 5万元。
发布时间:2023-06-27 14:54:54 -
2023年山东济南市莱芜区大王庄镇复宁街村拆迁公告:用于住宅项目建设征收范围华山路以南、241省道以东,华山路以南、大王庄河以西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济南市莱芜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III-I级区片每亩补偿6 2万元。
发布时间:2023-06-25 14: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