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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北武汉市黄陂区拆迁公告:用于孝感三汊至武汉天河公路改扩建工程(武汉段)建设征收范围盘龙城经济开发区黄花涝村征地总面积6.0305公顷
征收土地位置:盘龙城经济开发区黄花涝村征地总面积6 0305公顷(位置及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现状土地类型为:农用地4 1974公顷(其中耕地 公顷),建设用地0 1212公顷,未利用地1 7119公顷。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黄花涝村。
发布时间:2023-08-28 14:28:40 -
2023年湖北武汉市黄陂区拆迁公告:用于孝感三汊至武汉天河公路改扩建工程(武汉段)建设征收范围天河街新建社区、珍珠村、童河村征地总面积4.8327公顷
征收土地位置:天河街新建社区、珍珠村、童河村征地总面积4 8327公顷(位置及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现状土地类型为:农用地0 3268公顷(其中耕地0 1055公顷),建设用地0 4083公顷,未利用地4 0976公顷。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为天河街新建社区、珍珠村、童河村。
发布时间:2023-08-28 14:15:18 -
2023年湖北武汉市蔡甸区拆迁公告:用于武汉市蔡甸区2022年度第5批次建设征收范围索河街石山堡村,征地总面积3.6470公顷
征收土地地点:索河街石山堡村,征地总面积3 6470公顷。现状土地类型为:农用地3 6414公顷(其中耕地3 0820公顷),建设用地0 0056公顷,未利用地0 0000公顷。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为:索河街石山堡村。
发布时间:2023-08-28 14:13:08 -
2023年湖北武汉市蔡甸区拆迁公告:用于武汉市蔡甸区2022年度第19批次建设征收范围蔡甸街成功村、马家渡村,征地总面积1.7529公顷
征收土地地点:蔡甸街成功村、马家渡村,征地总面积1 7529公顷。现状土地类型为:农用地1 7529公顷(其中耕地1 317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为:蔡甸街成功村、马家渡村。
发布时间:2023-08-28 14:10:46 -
2023年湖北武汉市蔡甸区拆迁公告:用于武汉市蔡甸区2022年度第16批次建设征收范围大集街黄虎村,转用土地总面积0.6509公顷
转用土地地点:大集街黄虎村,转用土地总面积0 6509公顷。现状土地类型为:农用地0 6509公顷(其中耕地0 0000公顷),建设用地0 0000公顷,未利用地0 0000公顷。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为:大集街黄虎村。
发布时间:2023-08-28 14:08:45 -
2023年湖北武汉市蔡甸区拆迁公告:用于武汉市蔡甸区2023年度第1批次建设征收范围大集街鹤林村、银燕村,征地总面积25.8833公顷
征收土地地点:大集街鹤林村、银燕村,征地总面积25 8833公顷。现状土地类型为:农用地25 8833公顷(其中耕地25 0785公顷),建设用地0 0000公顷,未利用地0 0000公顷。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为:大集街鹤林村、银燕村。
发布时间:2023-08-28 14:06:47 -
2023年湖北武汉市蔡甸区拆迁公告:用于武汉市蔡甸区2023年度第2批次建设征收范围大集街鹤林村、彭湾村,征地总面积13.1392公顷
征收土地地点:大集街鹤林村、彭湾村,征地总面积13 1392公顷。现状土地类型为:农用地11 1884公顷(其中耕地11 1884公顷),建设用地0 0000公顷,未利用地1 9508公顷。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为:大集街鹤林村、彭湾村。
发布时间:2023-08-28 14:04:38 -
2023年湖北武汉市新洲区拆迁公告:用于武汉市新洲区2022年度第24批次建设征收范围辛冲街寨山村、邾城街余姚村,征地总面积1.0545公顷
征收土地位置:辛冲街寨山村、邾城街余姚村,征地总面积1 0545公顷。现状土地类型为:农用地0 8494公顷(含耕地0 6448公顷),建设用地0 2051公顷。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为:辛冲街寨山村、邾城街余姚村。
发布时间:2023-08-28 14:02:01 -
2023年湖北武汉市蔡甸区拆迁公告:用于武汉市蔡甸区2023年度第4批次城市建设征收范围奓山街丘林村、星光村、红焰村,征地总面积15.0515公顷
征收土地地点:奓山街丘林村、星光村、红焰村,征地总面积15 0515公顷。现状土地类型为:农用地13 1604公顷(其中耕地9 9646公顷),建设用地1 8911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为:奓山街丘林村、星光村、红焰村。
发布时间:2023-08-28 14:00:29 -
《海口市琼山区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管理办法(试行)》宅基地永久退出补偿由集体经济组织和退出人参考海口市琼山区农村宅基地基准地价协商确认
宅基地永久退出补偿由集体经济组织和退出人参考海口市琼山区农村宅基地基准地价协商确认,参考宅基地永久退出补偿标准,按下列公式计算:暂时退出的补偿标准=宅基地永久退出补偿标准×退出年限÷70 年。实施过程中基准地价调整的,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
发布时间:2023-07-10 15:11:48 -
重庆市《璧山区居民自愿有偿退出农村宅基地指导意见(试行)》宅基地按27元/平方米标准给予补助,房屋按房屋重置价格补偿标准的80%补偿
宅基地退出补偿(补助)1 已确权登记发证且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宅基地占地面积和地坝用地面积(用于建造生活附属设施及地坝用地面积按20平方米 人计算,不足20平方米 人以实际丈量为准),按27元 平方米标准给予补助。
发布时间:2023-07-10 15:04:47 -
浙江省《新昌县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暂行办法(试行)》坚持退一还一补差,套数就少、套型就近置换的原则
“以宅换钱”。对有偿退出的“以宅换钱”按当地区域的市场价评估确定进行补偿。低收入农户、住房困难家庭选择“以宅换钱”的,允许申请共有产权房或公共租赁房。“以宅换票”。对有偿退出的宅基地按当地区域的市场价评估确定,开具同等价值的《房屋置换票》。退出人在列入房票置换房源的商品住宅开发公司所售新建商品住宅范围内自主选择,凭房票和购房合同与商品住宅开发公司到资金保障单位进行结算。
发布时间:2023-07-10 14:45:07 -
浙江《嵊泗县渔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办法(试行)》自愿有偿退出其宅基地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偿收回
采取自愿有偿退出方式,引导渔农户或其他主体自愿退出其拥有的宅基地资格权和使用权,并给予相应补偿。退出的宅基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统一安排,退出的渔农户或其他主体不再拥有宅基地资格权和使用权。
发布时间:2023-07-10 14:19:55 -
凤阳县《中都街道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实施办法(试行)》依据评估价值和补偿标准对农户退出的房屋及宅基地进行补偿
永久退出(同时退出使用权和资格权)。农民自愿永久退出符合规定的宅基地使用权和资格权,给予一次性补偿,补偿参照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标准执行,农民住房周边集体建设用地(不含160平方米)折半予以补偿。
发布时间:2023-07-10 14:1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