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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农村房屋拆迁立法的完善
随着农村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框架的不断拉大和城市周边农村集体土地的大量被征用,农村房屋拆迁数量也不断增加,尤其是近几年迅速上升的态势已达到历史高峰。拆迁量连年上升,拆迁补偿安置欠妥引发农民不满和失落,由此引发的矛盾也日趋突出,农民反映拆迁的上访有增无减,损害农民利益的恶性事件也时有发生,农村房屋拆迁矛盾已危及农村社会的稳定,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目前,对于城市房屋拆迁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规范,尽管还不完善,但毕竟有一个规范性法规。但对征用拆迁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这种事关农民安身立命之本
发布时间:2013-03-05 23:15:33 -
农村城镇化进程中规划工作莫忽视宪法的指导
为了发挥城乡规划在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以及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的统筹协调和综合调控作用,200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改变了过去城市规划、乡村规划由《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分别调整的状况,制定了统一的《城乡规划法》。从世界各国的发展经验来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业人口将大量减少而非农业人口将大量增多并向城市集中,呈现城镇化(也称城市化)的规律。目前我国正逐步城镇化,这是正在发生的事实,也是大趋势。由此,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的城乡规划制定和实施(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
发布时间:2013-03-05 23:22:40 -
规划认定不合法可以起诉
对城乡规划部门作出的责令停止建设、罚款、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等处罚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已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同时废止。其中,《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
发布时间:2013-03-05 23:10:21 -
房屋拆迁中,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应注意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房屋拆迁工作几乎是每个城市或者建设发展中乡镇遇到的常见工作,而在这个拆迁过程中,无一例外的都按照法律规定对违章建筑不予补偿或者只给予建筑成本的补偿,而老百姓在这个过程中,也只能是束手无策,任凭宰割。其实,根据北京拆迁律师代理的多起房屋房屋拆迁补偿案件中清晰的发现,绝大部分的政府部门在拆除违章建筑的过程中存在大量违法行为,拆迁户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 2 条、第 40 条、第 64 条等规定,目前在乡村的违章建筑管理权利归所在的乡镇
发布时间:2013-03-05 23:10:05 -
城中村违章建筑拆除问题析议
专访赵健律师专业代理征地拆迁补偿案件 本期法律关注将有邀请赵健律师为我们讲解拆迁问题。 法律快车朋友们,你们好!赵律师,您好!很高兴您能在百忙之中接受法律快车法律知识有关城中村违章建筑的专谈。今年3月伊始,广州天河区几处将划归改造的城中村违章建筑此起彼伏,屡禁不止,现象原因是多样化。我们也很荣幸邀请到圣运律师事务所赵健律师从法理角度来给我们分析。 本团队律师事务所赵健律师 1.法律快车编辑:究竟什么建筑物是违章建筑? 赵健律师:我们在实践中一般称为违章建筑。是指违反《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
发布时间:2013-03-05 23:09:51 -
论农村房屋拆迁立法的完善
随着农村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框架的不断拉大和城市周边农村集体土地的大量被征用,农村房屋拆迁数量也不断增加,尤其是近几年迅速上升的态势已达到历史高峰。拆迁量连年上升,拆迁补偿安置欠妥引发农民不满和失落,由此引发的矛盾也日趋突出,农民反映拆迁的上访有增无减,损害农民利益的恶性事件也时有发生,农村房屋拆迁矛盾已危及农村社会的稳定,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目前,对于城市房屋拆迁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规范,尽管还不完善,但毕竟有一个规范性法规。但对征用拆迁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这种事关农民安身立命之本
发布时间:2013-03-05 23:08:00 -
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法(赵健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对集体土地的征收以及对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与安置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保护被征收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国家有权征收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并对集体土地上房屋产权人进行补偿和安置。 第三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权做出土地征收的行政机关作出土地征收决定后,对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产权人补偿与安置适用本法规定。 第四条 在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征收以及土地征收决定做出后两年内未予以实
发布时间:2013-03-05 23:22:57 -
关于农村房屋拆迁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
城市规模的急剧扩张和小城镇化建设的加快,使得原本集中于城市中的房屋拆迁问题逐步向市郊、工业区周边、休闲、旅游、风景区及交通道路周边的农村拓展。相对于城市房屋拆迁,农民房屋拆迁办面缺少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和有力保障。 一、明确区分农村土地所有权和农民房屋所有权 在我国,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和农民的房屋所有权属于不同的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第八条之规定:农村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发布时间:2013-03-05 23:23:17 -
对农村房屋拆迁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
城市规模的急剧扩张和小城镇化建设的加快,使得原本集中于城市中的房屋拆迁问题逐步向市郊、工业区周边、休闲、旅游、风景区及交通道路周边的农村拓展。相对于城市房屋拆迁,农民房屋拆迁办面缺少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和有力保障。 一、明确区分农村土地所有权和农民房屋所有权 在我国,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和农民的房屋所有权属于不同的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第八条之规定:农村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发布时间:2013-03-05 23:06:32 -
拆迁地方联盟:中南拆迁律师联盟简介
中南拆迁律师联盟是由程波律师联手多名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组成,是一支业务精湛的房产律师队伍。主要承办中南地区的城市房屋房屋拆迁补偿案件、企业征收案件、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房屋拆迁补偿案件等。善于综合策划运作疑难案件,全方位维护拆迁户的利益。团队律师均从事法律工作十几年,共承办上百件房屋拆迁补偿案件,执业过程中专业律师们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实战技巧,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个案件,充分发挥律师作用,使每次代理都能获得良好的实际效果。 团队律师以维护公民生存发展权和生命自由权为己任 ,具有不畏强权的品格及悲天悯人的情怀,敢于伸张正义、
发布时间:2014-09-16 10:10:52 -
拆迁地方联盟:中国拆迁律师网简介
中国拆迁律师网是由赵健律师携中国权威的专业拆迁律师组建成立的拆迁法律服务门户网站,专业服务于拆迁户。团队成功主办过数百起房屋拆迁补偿案件,对房地产拆迁理论有着深入透彻地研究,并以实战为主,利用娴熟的法律技巧维护拆迁户的合法利益,实现了拆迁户利益的最大化。 团队代理的案件得到了媒体的高度关注和支持,例如中国农民杨友德自制土炮维权案,昌平李某因地铁建设项目违法强拆案、绵阳赵某空中楼阁案等得到了《中央电视台》、《新京报》、《新浪网》、《腾讯网》、《网易》、《经济观察报》等国内重大媒体的报道,并接受了诸多媒体的采访和点
发布时间:2014-09-16 10:11:01 -
拆迁地方联盟:中南拆迁律师联盟简介
中南拆迁律师联盟是由程波律师联手多名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组成,是一支业务精湛的房产律师队伍。主要承办中南地区的城市房屋房屋拆迁补偿案件、企业征收案件、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房屋拆迁补偿案件等。善于综合策划运作疑难案件,全方位维护拆迁户的利益。团队律师均从事法律工作十几年,共承办上百件房屋拆迁补偿案件,执业过程中专业律师们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实战技巧,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个案件,充分发挥律师作用,使每次代理都能获得良好的实际效果。 团队律师以维护公民生存发展权和生命自由权为己任 ,具有不畏强权的品格及悲天悯人的情怀,敢于伸张正义、
发布时间:2014-09-16 10:10:52 -
拆迁地方联盟:中国拆迁律师网简介
中国拆迁律师网是由赵健律师携中国权威的专业拆迁律师组建成立的拆迁法律服务门户网站,专业服务于拆迁户。团队成功主办过数百起房屋拆迁补偿案件,对房地产拆迁理论有着深入透彻地研究,并以实战为主,利用娴熟的法律技巧维护拆迁户的合法利益,实现了拆迁户利益的最大化。 团队代理的案件得到了媒体的高度关注和支持,例如中国农民杨友德自制土炮维权案,昌平李某因地铁建设项目违法强拆案、绵阳赵某空中楼阁案等得到了《中央电视台》、《新京报》、《新浪网》、《腾讯网》、《网易》、《经济观察报》等国内重大媒体的报道,并接受了诸多媒体的采访和点
发布时间:2014-09-16 10:11:01 -
行政强制法将有力保护拆迁户
行政强制法是一部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 该法的出台历经12年时间,全国人大常委会从1999年开始酝酿制定该法,法制工作委员会从1999年3月开始行政强制法的起草工作,形成行政强制法(草案),于2005年12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进行初次审议。2007年10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再次审议了草案。2009年6月11日、12日在京召开座谈会,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部分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法制办、专家
发布时间:2013-03-05 22:3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