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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的4大误解
【误解二:城中村改造可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给予补偿?】这种“可参照执行”观点的主要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第2款。
发布时间:2021-01-29 10:29:11 -
最高院判例:违章建筑购买人遇拆迁如何维权?
对于违章建筑已经建成多年并已出售的情况,由于行政机关实施强拆时已经产生了新的权利人,即除了违章建筑的建设者外还有违章建筑的实际居住、使用人。因此,行政机关对于违章建筑采取强拆的处理方式实际上直接影响的是购买该违章建筑并居住使用的利害关系人,对违章建筑原建设者的影响可能已经微乎其微了。
发布时间:2021-01-15 10:53:24 -
最高法院判例:违法建设的认定程序以及强制执行的时间安排
违法建设的认定程序。对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实施限期改正、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应当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建设工程能否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具体情况决定。也就是说,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如不符合规划条件能否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认定,不得直接按临时建设拆除。
发布时间:2021-01-05 10:11:37 -
2020年城中村改造补偿四大原则
城中村房屋改造参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发布时间:2020-11-02 15:04:11 -
拆迁补偿不到位,拆迁户阻止施工是否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犯罪
强行拆除拆迁户房屋,为施工方建设项目提供有效条件。而拆迁户因得不到合法合理拆迁补偿,以身试法,以各种方式阻止施工,甚至采取一些过激行为,以自焚或爬手动架等方式要求停止施工。最终拆迁户被以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发布时间:2020-07-23 16:39:51 -
拆迁补偿谈不成却收到一份拆迁评估报告和征收补偿决定怎么办?
拆迁补偿谈不成却收到一份拆迁评估报告和征收补偿决定怎么办?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所征收的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可见,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对经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复核意见。如果对复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发布时间:2021-12-14 10:38:12 -
可以对其他拆迁户的征收拆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申请信息公开吗
在申请公开涉及他人隐私的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时究竟是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予以公开,还是适用《信息公开条例》保护拆迁户的隐私为上拒绝公开?最高人民法院在任某诉被申请人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再审案中(2018最高法行再76号)中阐述了观点:
发布时间:2021-11-16 09:35:24 -
房屋征收不满意拆迁补偿起诉绝对不能晚于这个时间
征地拆迁中很多拆迁户在不满意拆迁补偿时选择的解决方式有上访、当钉子户、和拆迁办展开协商拉锯战等,本以为是对自己有利的耗着拖着的办法却都在收到法院的强拆执行书时才惊觉不对,这是京平拆迁律师经常遇到的典型征地拆迁咨询问题,拆迁户们往往都是十分无助,走投无路才来寻求律师帮助。这类咨询问题具有一个统一的特点就是已经超过房屋征收拆迁起诉期限,拆迁户想争取拆迁补偿变的非常被动!
发布时间:2021-08-09 09:51:36 -
起诉政府强制拆迁违法,法院能否站在我们这一边为我们做主?
我们经常会问,当我们遭遇强制拆迁时,我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对方主体是政府,法院能否站在我们这一边?能否为我们做主呢?
发布时间:2021-07-22 09:29:31 -
政府是否有权单方面变更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关岭县政府有权单方面变更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吗?换言之,政府单方面要求唐某退回征收补偿款,唐某就必须退吗?本案中唐某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系行政协议而非民事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关岭县政府作为行政机关无法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要求变更或撤销协议。
发布时间:2021-07-15 09:39:59 -
集体土地上房屋在补偿时已纳入城市规划区,补偿可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如果未对被征收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补偿,补偿安置时原房屋所在区域已经被纳入城市规划区,基本实现了城镇化,此时才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予以安置补偿。因此,未进行补偿和补偿时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这两点很重要。
发布时间:2021-07-08 09:39:46 -
对行政(征收)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该以征收部门作为被告,还是以人民政府作为被告?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对于这样的情况,我们对行政(征收)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该以征收部门作为被告,还是以人民政府作为被告?下面我们结合一个判例来看一下具体的情况。
发布时间:2021-06-28 09:41:05 -
最高法:征收划拨土地也应当予以补偿
在征收国有土地的时候,有的征收方对于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会给予补偿,但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却是无偿征收,那么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拆迁户究竟能否获得土地使用权补偿呢?让我们看看最高人民法院是怎样解答的。
发布时间:2021-04-15 09:47:24 -
最高法告诉你房屋被强拆了怎么评估确定其价值
在新颁布并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中规定:违法行政行为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害,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发生时该财产的市场价格计算损失。市场价格无法确定,或者该价格不足以弥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损失的,可以采用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发布时间:2022-08-11 09:4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