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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商贸公司拆迁维权胜诉:企业改制遇拆迁改制前土地不给补偿
2002年底商贸公司所在地区开始拆迁,但协商拆迁补偿的过程并不顺利,拆迁办仅认定551平办公楼为商贸公司所有并予以拆迁补偿,对于未登记的仓库、职工宿舍以及登记在改制前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不予拆迁补偿。
发布时间:2019-04-08 10:12:21 -
征地拆迁胜诉:违法查处不履责,京平拆迁律师复议获胜
【申请人】郭先生等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赵 健律师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王新亮律师 【被申请人】永州市人民政府 【案件情况】 郭先生等系某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一直租住在该企业分配的办公楼宿舍。但是该厂破产改制时,破产清算组将郭先生等租住的办公楼宿舍连同企业其他资产一起违法低价出售给了某公司,后,该公司违规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久,该公司通过一系列的违规操作,将土地性质变更为综合用地,并转让给另外一个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公司。房地产公司为了房地产项目的建设,未经任何合法手续违法强拆了郭先生居住
发布时间:2017-02-18 15:21:08 -
《庆元县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实施办法》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现行有效
县城严控区范围内被征地房屋用途为住宅的,被补偿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中的一种补偿安置方式;独立式住宅房屋,除了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买房未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和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在编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职人员)之外的被补偿人在选择货币补偿及产权调换时,平均层数不足三层的,按照一层合法房屋建筑面积乘以三计算补偿建筑面积(增加的建筑面积以下简称为上浮的建筑面积,下同)。
发布时间:2023-07-06 14:46:06 -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附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化安置,在执行《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征收与补偿办法》)“如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20%给予补贴”规定的基础上,在征收奖励期限内再给予不超过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20%作为奖励。
发布时间:2022-12-07 13:58:16 -
河南省《周口市中心城区旧城和城中村改造暂行办法》2022年未做修订继续沿用2012年施行版本
河南省《周口市中心城区旧城和城中村改造暂行办法》第十九条 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小区内可安排一定数量的经营性用房和社区用房,由改制后新组建的经济组织进行管理和运营。保障性经营用房原则上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每户不少于1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进行核定。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享受经营性用房政策。
发布时间:2022-09-15 16:22:51 -
河南省《南阳市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城中村改造可采取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方式
河南省《南阳市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河南省南阳市城中村改造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安置,可采取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按相关规定执行。
发布时间:2022-09-15 15:25:48 -
河南省《新乡市中心城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2023年启动10个城中村和7个棚户区改造项目
河南省《新乡市中心城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2022年。加快推进九龙华府、凤凰名都、煤田地质三队等棚户区和杨岗、东王村等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重点区域和老城区7个城中村、10个棚户区改造项目。2023年。启动重点区域和老城区10个城中村、7个棚户区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22-09-07 15:46:51 -
上海市《徐汇区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2012年施行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9月
上海市《徐汇区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等四个文件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9月14日。上海市徐汇区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房屋建安重置结合成新单价+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房屋建筑面积。
发布时间:2022-08-23 14:45:22 -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政策的通知》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值给予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主体及其占用土地使用权价值的补偿)。被征收房屋价值由依法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室内超过普通装饰装修和建构筑物、附属物价值补偿,由被征收项目依法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规定进行评估后按评估价值给予补偿。
发布时间:2022-08-15 13:42:57 -
山西省《临汾市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暂行办法》中心城区155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城中村改造适用本办法
山西省《临汾市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暂行办法》第二条 城市中心城区范围内(155平方公里)的城中村改造,适用《临汾市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暂行办法》。中心城区之外的城郊村和城边村实施改造,参照《临汾市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暂行办法》。第八条 城中村改造用地是指村民安置房用地和配套商品房用地,不包括20米以上规划道路用地和其他不属于代征代建范围的公共设施用地。改造用地面积按常住户籍人口核定:持本村户籍的,每人按133平方米核定;非本村户籍有宅基地的,每人按50平方米核定;只有宅基地手续,但没有建成住宅的不予核定。
发布时间:2022-07-15 14:10:55 -
山西省《晋中市城区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城中村宅基地上或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合法建筑应给予补偿
山西省《晋中市城区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城中村宅基地上或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合法建筑给予补偿。过期的临时建筑、违法建筑,以及征收公告发布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不予补偿。房屋和土地的用途、建筑面积,以宅基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或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无以上证明的,由有关部门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认定。
发布时间:2022-07-13 14:53:21 -
《福建省土地管理条例》经福建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土地管理条例》已由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5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本条例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每户宅基地面积限额为八十平方米至一百二十平方米。利用荒坡地、村内空闲地建房或者对原旧住宅进行翻建的,可以适当增加面积,但增加的面积每户不得超过三十平方米。
发布时间:2022-06-15 13:20:08 -
河北省《沧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022暂未做调整,将继续沿用2019年版本
河北省《沧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河北省沧州市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和占地,由实施征收项目的人民政府组织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城管等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并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
发布时间:2022-06-07 10:53:52 -
湖北省《咸丰县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实施办法》2022年最新版出炉
《咸丰县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实施办法》第六条& 8194; 土地补偿标准(一)湖北省咸丰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一类区域:57800元 亩,其中土地补偿费23120元 亩,安置补助费34680元 亩;二类区域:44000元 亩,其中土地补偿费17600元 亩,安置补助费26400元 亩;三类区域:39600元 亩,其中土地补偿费15840元 亩,安置补助费23760元 亩。
发布时间:2022-05-16 15:4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