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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平说拆迁》首日上线,总播放量突破20万!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精心打造的法制视频系列节目《京平说拆迁》日前上线。节目上线后,迅速引起网友关注,上线首日的播放量就突破了20万人次。 第一期视频的主讲人是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霞。李霞律师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硕士学历,专业代理征收拆迁领域案件,包括城市房屋征收、农村房屋拆迁、企业征收和商铺拆迁等,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 在第一期视频中,李霞律师提示公众应理性维权,她详细解读了拆迁户陷入误区的原因(不签字不被拆、误读法律、坐视不理错过异议期和诉讼时效等),还详细阐述了拆迁户应正确采取的应对策略。 据了解,《京平说拆迁》的后续节目将陆续发布,观众可关注京平拆迁律师微信号了解动态。
发布时间:2016-08-24 14:10:18 -
广西《贵港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2022年未修订将继续沿用2011年施行版本
广西《贵港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有合法手续的房屋(含世居房屋),选择就地安置的,按被征收房屋面积与安置房建筑面积1︰1的比例进行调换;选择就近安置的,按被征收房屋面积与安置房建筑面积1︰1 1的比例进行调换;选择异地安置的, 按被征收房屋面积与安置房建筑面积1︰1 3的比例进行调换。
发布时间:2022-08-04 15:25:32 -
贵州省《安顺市两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2022年未做修订将继续沿用2013年施行版本
贵州省《安顺市两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二十四条 贵州省安顺市两城区被征收住宅房屋的安置对象选择住房安置的,安置和补偿遵循以下原则:(一)安置对象无论在本村有无房屋,均按每户应安置人口人均不超过45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统筹建设全产权安置房以户为单位予以安置。每户的安置建筑面积为应安置人口乘以45平方米;
发布时间:2022-07-29 13:50:48 -
贵州省《安顺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2022年未做修订将继续沿用2013年施行版本
贵州省《安顺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十八条 被征收房屋权属、面积、功能的确认:(一)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结构、用途等,以房屋登记簿(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记载为准;(六)贵州省安顺市被征收房屋为合法建筑且未改、扩建,若房屋实际测绘面积与证载面积不符的,测绘面积大于证载面积,以测绘面积为准;证载面积大于测绘面积的,以证载面积为准。
发布时间:2022-07-29 13:39:00 -
贵州省《六盘水市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管控办法》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属于违法占地
贵州省《六盘水市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管控办法》第七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非法占用土地行为:(一)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二)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三)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
发布时间:2022-07-28 16:10:25 -
贵州省《六盘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试行)》2022年未做修订将继续沿用2012年施行版本
贵州省《六盘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 贵州省六盘水市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对被征收住宅房屋价值的补偿,按照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被征收住宅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发布时间:2022-07-28 15:33:07 -
《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不得批准农村宅基地
《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 819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批准农村宅基地:(一)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或宅基地用地限额规定的;(二)将宅基地或宅基地房屋出让、出租、赠与他人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三)申请另址新建住房,未签订退出原有宅基地协议的;
发布时间:2022-07-26 14:37:04 -
《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最新版已于2022年7月20日开始公开征求意见
《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起草了《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为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以登录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http: dnr yn gov cn )查阅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8月2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ynzrfgc@163 com。
发布时间:2022-07-21 14:48:02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补充意见》对住宅房屋改非住宅房屋的认定和补偿标准等进行了补充规定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补充意见》对以下方便做进行了补充:一、住宅房屋改非住宅房屋的认定和补偿标准、二、分户安置的补偿标准、三、有规划批件但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房屋认定和补偿标准、四、公有住房的处理、五、附属物及装饰装修的补偿标准、六、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临时安置房标准
发布时间:2022-07-19 14:50:07 -
山西省《晋中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2022年未做修订将继续沿用2012年版本
山西省《晋中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第十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发布时间:2022-07-13 14:42:08 -
《关于认定被征地农民“知道”征收土地决定有关问题的意见》由行政机关提供证据证明被征地农民知道征收土地决定
《关于认定被征地农民“知道”征收土地决定有关问题的意见》一、申请人对行政机关已经发布征收土地公告的主张提出异议,行政机关不能提供证据的,不能认定申请人知道征收土地决定。二、行政机关能够提供下列证据之一,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认定依法发布了征收土地公告的证据:行政机关出具的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张贴公告的书面证明及视听资料;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出具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张贴公告的书面证明及视听资料;
发布时间:2022-06-22 11:10:36 -
2016年7月27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听证公告
案由:征地批文复议案 代理拆迁律师:叶方荣(电话:13811565096) 地点:江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时间:2016年7月27日上午9:00 相关资讯: 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江西宜春万载县征地拆迁维权案 江西城市拆迁案例:房屋被违法强拆,法院判决强制拆迁行为违法 原文链接:
发布时间:2016-07-25 17:38:16 -
2016年7月15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听证公告
案由:棚户区改造批复 代理拆迁律师:王奇兵(电话:13911201402)、蔡晓仪(电话:18701566002) 地点: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601听证室 时间:2016年7月15日14:00
发布时间:2016-07-14 17:35:04 -
2016年7月15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听证公告
案由:棚户区改造批复 代理拆迁律师:王奇兵(电话:13911201402)、蔡晓仪(电话:18701566002) 地点: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601听证室 时间:2016年7月15日14:00
发布时间:2016-07-13 17:3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