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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程序的作用至关重要,将影响被拆迁人拆迁纠纷的诉讼走向!
拆迁程序的作用至关重要,将影响被拆迁人拆迁纠纷的诉讼走向!被拆迁人必须熟悉拆迁程序!这对于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只有了解拆迁程序,被拆迁人才能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参与决策,争取合理的补偿和安置,并在出现纠纷时及时采取救济措施。如果你对具体的拆迁程序或法律问题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
发布时间:2023-12-22 14:58:32 -
陕西省发布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规范化流程
陕西省下发了《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宅基地审批流程进行了规范。本文将结合这一通知对农村宅基地申请流程进行介绍,为农民朋友提供参考。
发布时间:2021-05-25 09:56:49 -
拆迁补偿协议已经签署了还能不能撤销?
新施行的“行政协议司法解释”中规定“原告认为行政协议存在胁迫、欺诈、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而请求撤销,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符合法律规定可撤销情形的,可以依法判决撤销该协议。”在实践中签署协议时常见情况有:不告知签署文件内容强迫签空白协议、拆迁办干预拆迁胁迫签字、村中部分行政人员威胁要求签字等等情况。
发布时间:2020-12-22 09:49:07 -
喜迎佳节送福利!京平陪您闹元宵!
为感谢各位粉丝一直以来的支持,京平特推出元宵直播特辑——“京平陪您闹元宵”!活动主题:京平陪您闹元宵;活动时间:2月5日(正月十五元宵节)下午3:00开始;活动内容:抖音、快手、视频号直播;活动奖品:京平专属纪念充电宝
发布时间:2023-02-03 16:15:29 -
京平律所荣获“2018-2022年度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近日,北京市司法局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作出关于表彰2018-2022年度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在评选中脱颖而出,荣获“2018-2022年度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发布时间:2023-01-12 16:20:35 -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赵健主任连任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副会长
2022年10月30日,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举行了本区律师协会领导换届选举大会,会议认真分析了本区律师行业面临的新形势,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律师行业管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选举产生了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赵健主任连任海淀区律师协会副会长,主管公益法律服务和征收拆迁研究会工作。
发布时间:2022-11-01 13:49:13 -
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领导莅临京平律所指导工作
2022年8月17日下午,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宋岚、法律援助工作科科长陈百珍、法律援助工作科管理干部姚宁、刘贤莅临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对市法律援助工作进行指导。京平律所赵健主任、合伙人张波律师、黄爱华律师及本所法律援助团队律师代表参加会议。
发布时间:2022-08-19 09:15:15 -
2022年第十届京平百城行,报名截止站点汇总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将委派资深律师前往全国各地,为广大被拆迁户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给你提供最专业的法律意见。
发布时间:2022-07-11 09:54:13 -
2022年第十届京平百城行,正在报名预约中站点,持续更新中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将委派资深律师前往全国各地,为广大被拆迁户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给你提供最专业的法律意见。
发布时间:2022-07-07 09:07:18 -
2022年第十届京平律师“百城行”大型法律咨询活动火热开启!
京平律师连续七年开展的“京平律师百城行,大型法律咨询”活动已为数以千计的被拆迁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帮助,活动得到了广大被拆迁户们的一致认可。
发布时间:2022-07-05 17:04:43 -
京平百城行之南京、广州站!
本期百城行活动开展日期:2022年3月14日-4月30日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将委派资深律师前往全国各地,为广大被拆迁户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给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发布时间:2022-04-25 09:08:50 -
京平百城行之青岛!
本期百城行活动开展日期:2022年3月14日-4月30日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将委派资深律师前往全国各地,为广大被拆迁户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给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发布时间:2022-04-21 09:15:16 -
京平百城行之大同、云浮、重庆!
本期百城行活动开展日期:2022年3月14日-4月30日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将委派资深律师前往全国各地,为广大被拆迁户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给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发布时间:2022-04-18 10:35:01 -
违章建筑认定和违法强拆的法定程序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拆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拆。
发布时间:2020-07-10 15:5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