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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京平拆迁律师张欣:她为何放弃金饭碗做拆迁法律服务
张欣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大学毕业后于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任职多年,参与起草、修订了《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家用汽车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等多部涉及广大民众切身利益的部门规
发布时间:2019-05-29 10:38:20 -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荣获“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事务所”
2019年5月19日上午,北京市第十一次律师代表大会在友谊宾馆隆重召开,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在这次盛会中获得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延昆,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熊选国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寇昉,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市委副秘书长张铁军,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鲁为,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亓延军,市委统战部副部长严卫群出席会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出席会议并致辞,大会开幕式由市司法局党委书记苗林主持。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致开幕词。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主任赵健作为北京市律师代表,受邀参加了本次盛会。 会上,市司法局副局级干部、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王群宣读《关于表彰2015-2018
发布时间:2019-05-20 15:47:16 -
京平说拆迁系列丛书《拆迁维权实务及案例解析》第二版重磅来袭!
《拆迁维权实务及案例解析》第二版经过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修订小组的专业修订,由中国法制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我们倡导文明、合法的征地拆迁,以使这项以“公益”为目的的项目可以真正地惠及人民。——赵健
发布时间:2019-05-07 10:09:58 -
专访京平孙清泉律师:感知社会需要,为民发光发热!
正直、博学、勤奋,这三个词在孙清泉律师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他棱角分明的脸上架着一副银框眼镜,眼神笃定,大家眼中的孙清泉为人实在、博学多才、幽默风趣、勤奋敬业 孙清泉律师在上学时读的法律系,毕业后在山东做专职律师,经过时间的打磨与自我的剖析,孙清泉律师决定进
发布时间:2018-10-08 11:23:22 -
赵健主任做客CCTV水均益老师《信用华夏》栏目
9月12日,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健律师,携手京平律所合伙人代表走进央视演播大厅,做客《信用华夏》栏目,与水均益老师面对面讲述京平拆迁律师的真实故事,呈现京平律所的传奇创业历程。 在演播大厅,赵健主任谈到京平律所成立的初衷,拆迁户处于弱势群体,补偿不合理权益受损,已然衍生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应当有人站出来为他们说话,作为专业律师,有这份责任和担当,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赵健主任提到,京平拆迁律师团队从当初十几人到现在一百四十多人,汇聚了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的高素质人才,不乏具有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相关从业经历的律师,资历深厚,办案经验丰富,赢得了良好的口碑,深受委托人信赖。 赵健主任还分享了京平律所以人为本的人才
发布时间:2018-09-18 10:04:07 -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赵健主任当选海淀区律协副会长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健律师当选海淀区律师协会副会长,分管法律职业共同体委员会;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库建辉律师当选海淀区律师协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发布时间:2018-09-17 11:34:10 -
京平说拆迁系列丛书《拆迁维权实务及案例解析》第二版重磅来袭!
《拆迁维权实务及案例解析》第二版经过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修订小组的专业修订,由中国法制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我们倡导文明、合法的征地拆迁,以使这项以“公益”为目的的项目可以真正地惠及人民。——赵健
发布时间:2019-05-07 10:09:58 -
刘洋律师
刘洋律师,汉族,毕业于山东大学,2017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自工作以来,一直从事于行政诉讼征地拆迁业务,本着忠诚严谨和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竭尽所能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8-11-01 15:25:26 -
胡娇娇律师
胡娇娇律师,女,汉族,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法学硕士,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多年来的专业法律学习与不同的法律工作实习经历,奠定了其扎实的理论功底。其毕业后即进入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并主要从事征地拆迁维权工作,代理维权案件涉及北京、河北、河南、山东、湖北、浙江、江苏、安徽、四川、陕西、甘肃、江西等多个省市,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将丰富的法学理论知识与执业实践相结合,不断积累经验服务于委托人。除征地拆迁业务外,其同时积极参与法律援助业务,真诚勤谨负责地帮助受援人处理各领域法律纠纷
发布时间:2020-04-01 17:05:51 -
雷亚律师
雷亚,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硕士,业务覆盖征地拆迁、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专业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违法违章建筑拆除补偿、公司企业征收补偿、土地征收、土地征用等案件,对于集体性案件,从宏观把握,分条析理案情涉及的法律关系,通过与当地协商谈判、行政复议、诉讼等方式,解决征地、拆迁和补偿纠纷。
发布时间:2020-04-01 10:27:41 -
昶广平律师
昶广平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律师协会会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2009年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从事法律实务工作较早,在2006年就开始从事法律实务,至今已有十多年的办案经验。曾经代理过几百起民商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办案技巧。
发布时间:2018-07-25 10:53:13 -
邓红欣律师
邓红欣律师为人真诚,严谨,敬业,法律功底深厚,业务熟练。自2007年开始,一直专门办理拆迁征收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技巧,摸索出一套独特的办案模式,深受客户的认可与好评。邓红欣律师足迹遍布北京、广东、天津、重庆、吉林、广西、江苏、福建、甘肃、浙江、河北、河南、山东、陕西、山西、辽宁、四川、贵州、云南、湖南、湖北、安徽等几乎全国各个省,案件涉及住宅房屋拆迁、厂房拆迁、商铺拆迁、公司企业征收、营业用房拆迁、土地征收等。
发布时间:2018-07-18 09:40:16 -
征地拆迁房屋继承之遗嘱继承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做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以下称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 公民的收入; 2.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 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 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根据该条规定可知即使是在农村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亦属
发布时间:2018-09-20 10:21:18 -
征地拆迁之农村房屋继承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
发布时间:2018-08-20 09:4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