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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改投资[2004]2656号2004年11月25日 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
发布时间:2013-03-19 09:50:18 -
建设部关于印制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通知
(建住房[2004]145号) 各
发布时间:2013-03-19 09:52:44 -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城市规划编制组织 第三章 城市规划编制要求 第四章 城市规划编制内容 第五章 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46号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已于2005年10月28日经建设部第7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规划编制工作,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组织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发布时间:2013-03-19 09:53:51 -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1.2003年12月30日建设部发布 2.建住房〔2003〕252号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因拆迁办与拆迁户就搬迁期限、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以及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协议,当事人申请裁决的,适用本规程。 第三条 市、县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履行行政裁决
发布时间:2013-03-19 09:54:59 -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
各
发布时间:2013-03-19 09:56:53 -
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的通知
(建住房[2005]200号) 各
发布时间:2013-03-19 09:57:39 -
城市房屋拆迁办管理规定
颁布日期: 1991/07/08文号: 建设部令第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2号 《城市房屋拆迁办管理规定》已于一九九一年七月四日经第七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一九九一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部长 侯捷 一九九一年七月八日 城市房屋拆迁办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办的管理,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务院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办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负责
发布时间:2013-03-19 09:58:29 -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细则
(1992年10月9日 司法部 司发通(1992)098号) 第一条 为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办与拆迁户为明确拆迁补偿、安置中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所订立的协议。 第三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是公证处依法证明当事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真实、合法的行为。 第四条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的当事人是具有
发布时间:2013-03-19 09:59:35 -
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
颁布日期: 2001-08-29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01号 《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已经2001年8月23日建设部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部长 俞正声 二○○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效保护和利用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
发布时间:2013-03-18 17:03:15 -
企业租赁的厂房拆迁时如何补偿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拆迁户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拆迁户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办对拆迁户给予补偿。拆迁户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办应当对拆迁户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可见,作为承租人的企业,因其对所拆迁房屋不享有所有权,并不能享受房屋上拆迁的补偿。...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拆迁户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拆迁户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办对拆迁户给予补偿。拆迁户与房屋承租人对
发布时间:2013-03-18 17:05:42 -
企业在拆迁过程中的损失包括哪些方面?
1、企业经营用房的市场价格赔偿。企业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对象只能是房屋的产权人,如果企业是承租人的话,那么只能是对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对自建的地上物有权获得补偿。 2、企业经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格赔偿。企业经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格的补偿对象是土地使用权人,补偿依据以证书或租赁合同为准。 3、不可移动设备的损失补偿。对其补偿的标准应按照设备使用年限进行折旧或重置市场价格计算。 4、可移动设备的搬迁费、安装费的补偿。具体补偿标准按照当地搬迁费标准或实际发生额计算,安装调试费应当由设备供应商出具报价和证明。
发布时间:2013-03-22 14:42:54 -
企业征收中营业执照有何作用呢?
营业执照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简称,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在企业进行拆迁时,营业执照是企业行使其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的有效凭证。在拆迁活动中,依照营业执照上的记载,确认拆迁户的身份、房屋建筑面积、结构形式以及用途等情况,并据此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对拆迁户进行补偿安置,是合法原则在拆迁中的具体体现。 相关法律知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
发布时间:2013-03-18 17:04:31 -
企业征收的主体有哪些
一、有限责任公司,该企业就是拆迁户,但是会有股东选出的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人行使代表权,代表本企业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二、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会形成决议,选出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人行使代表权,代表本企业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三、合伙企业,拆迁户应当为合伙企业。需要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四、完全彻底改制的企业,应由改制企业的董事会形成决议,并委托具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人行使有效的民事代表权,签订本企业的房屋拆迁补偿
发布时间:2013-03-22 09:39:42 -
企业征收详细流程
企业征收详细流程: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颁发拆迁许可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 拆迁办书面通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 拆迁户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了解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和搬迁过渡方式等事项----- 拆迁办与拆迁户、承租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1)达成协议自动履行。---拆迁办给钱,拆迁户交房。 (2) 达成协议不履行,在拆迁期限内未给予补偿或拒
发布时间:2013-03-18 17: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