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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将加强农村宅基地和自建住房管理
《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将加强农村宅基地和自建住房管理,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住房(以下统称自建住房)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2-03-28 13:55:32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22年现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22年现行有效,第二条 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国家所有的农用地实行承包经营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第一百七十二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发布时间:2022-03-28 11:10:47 -
河南省《三亚市临时建设管理办法》2022年1月31日起正式施行
河南省《三亚市临时建设管理办法》2022年1月31日起正式施行,第九条临时建设的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年(从颁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计算)。临时建设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使用期限的,应当在使用期限届满前30日内书面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受委托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延长一次,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第十条临时建设工程的批准使用期限届满后,临时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无条件自行拆除,并负责清理建筑废弃物及整理场地。费用由临时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发布时间:2022-03-24 13:53:16 -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补偿实施办法》2021年最新版出炉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2021年最新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上虞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补偿实施办法》出炉,第九条被征收房屋的户型限额标准按房屋建筑占地面积计,小户1-3人为90平方米,中户4-5人为125平方米,大户6人及以上为140平方米。第十六条 安置保底同一户人均补偿认定面积不足50平方米的,按人均50平方米予以安置保底。无房户不享受安置保底,按区有关住房保障政策执行。
发布时间:2022-03-14 16:58:4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2年现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通篇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对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作出明确翔实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2-03-14 15:27:47 -
四川省《重庆市綦江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出炉2022年现行有效
四川省重庆市2021年最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标准《重庆市綦江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出炉,附件1四川省重庆市綦江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表,附件2四川省綦江区农村合法房屋重置价格补偿标准,附件3四川省重庆市土地征收青苗补偿标准,附件6四川省重庆市土地征收零星栽种树木花草补偿标准,附件9四川省重庆市土地征收畜禽养殖专业户搬迁补助费标准,附件10四川省重庆市綦江区各镇(街)住房货币安置价格标准
发布时间:2022-03-14 14:48:09 -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明确申请审查程序,完善审核批准机制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明确申请审查程序,完善审核批准机制,附件1: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附件2: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附件3: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附件4: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附件5:农村宅基地批准书(联单),附件5:附图,附件6: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
发布时间:2022-03-08 14:28:41 -
广西《钦州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2022年有效
广西钦州市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钦州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2022年有效,附件1广西钦州市土地征收零星种植青苗的具体补偿标准,附件2广西钦州市土地征收鱼、虾(蟹)、龟鳖塘补偿标准,附件3广西钦州市土地征收晒场、临时房屋等建(构)筑物的补偿标准,附件5广西钦州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装修补偿指导价格,附件6广西钦州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助费标准,附件7广西钦州市主城区和滨海新城搬迁回建安置简装房交房标准
发布时间:2022-03-04 16:15:40 -
2022年最新《张家界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出炉
湖南省张家界市2022年最新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张家界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出炉,第三十一条 征收人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腾地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附表1-1湖南省张家界市土地征收青苗补偿标准,附表2-1湖南省张家界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说明,附表3-1湖南省张家界市房屋拆迁生产生活设施及其他地上建(构)筑物补偿标准,附表4湖南省张家界市土地征收迁坟补偿标准
发布时间:2022-03-04 09:49:50 -
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东西线道路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意见征集修改完毕,房屋征收范围具体门牌号已修改
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东西线道路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意见征集修改完毕,房屋征收范围具体门牌号已修改,第一条第一款 "具体门牌包括:幸福巷16号、幸福巷17号、幸福巷17号旁门、幸福北里2号楼迤北、安化南里3号院迤南、培新街7号院(部分) "修改为 "具体门牌包括:幸福巷16号(部分)、幸福巷17号(部分)、幸福北里2号楼迤北、安化南里3号院迤南、培新街7号院(部分) "附件: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东西线道路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发布时间:2022-02-25 13:39:04 -
《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确定办法(暂行)》2022年现行有效
《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确定办法(暂行)》2022年现行有效第五条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推荐一批社会信誉好、综合实力强的具有二级以上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供被征收人选择。各区县(自治县)不得擅自设定评估机构参与的准入条件。
发布时间:2022-02-08 15:21:30 -
《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2022年现行有效
《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2022年现行有效,地方各级政府加快建立规范的举债融资机制,积极发挥政府规范举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作用,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个别地区违法违规举债担保时有发生,局部风险不容忽视。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现就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时间:2022-01-27 10:18:55 -
《关于进一步规范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工作的通知》2022年现行有效
《关于进一步规范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工作的通知》2022年现行有效,为进一步规范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工作,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发布时间:2022-01-27 09:58:42 -
因征地而失地的农民未来在哪?
中国目前处于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当中,全国失地农民以每年200多万人的速度增加,据推测若中国未来的城市化率达到50%,2000-2030年30年间占用耕地将达到5450万亩以上,失地和部分失地的农民将超过7800万人。政府征收行为具有强制性,而很多农民不愿意土地被征收,并由此产生抵触心理,往往导致 拆迁维权 上访等一系列问题,引发土地冲突,带来额外的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而从农民的视角出发,对究竟是什么影响农民征地意愿的因素了解的太少。显然,了解农户征地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对于优化征地行为和完善征地制度具有
发布时间:2019-07-26 16:5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