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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新木桥村城中村改造三类住宅组团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4〕第362号青浦区华新镇 东至新凤南路,南至南叙路,西至杨字宇港,北至凤溪塘
2024年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新木桥村城中村改造三类住宅组团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4〕第362号青浦区华新镇 东至新凤南路,南至南叙路,西至杨字宇港,北至凤溪塘
发布时间:2024-09-05 14:29:34 -
2024年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人民政府城中村改造三类住宅组团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4〕第361号青浦区华新镇东至新凤南路,南至南叙路,西至杨字宇港,北至凤溪塘
2024年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人民政府城中村改造三类住宅组团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4〕第361号青浦区华新镇东至新凤南路,南至南叙路,西至杨字宇港,北至凤溪塘
发布时间:2024-09-05 14:27:06 -
2023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是多少,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2023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是多少,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城中村改造是指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村庄进行拆迁和重建,以改善城市环境和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城中村改造的具体原因有以下几点
发布时间:2023-11-27 16:10:54 -
2023年山东泰安市泰山区上高街道范家灌庄村拆迁公告:用于范家灌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征收范围南湖大街以南,泰辛铁路以北,双龙路以西,唐訾路以东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泰山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区片,Ⅱ级区片每亩补偿8万元。
发布时间:2023-11-03 14:13:02 -
2023年山东泰安市泰山区邱家店镇李家庄村拆迁公告:用于邱家店镇李家庄村城中村改造配套设施建设征收范围西外环路以东,解放路以西,泰新路以南,康定街以北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泰山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Ⅲ级区片每亩补偿7 5万元。
发布时间:2023-11-03 13:58:37 -
2023年山东滨州市滨城区拆迁公告:用于市东街道桃李、宣家城中村改造项目、彭李街道菜刘商业项目、彭李街道菜刘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征收范围市东街道桃李社区、宣家社区、彭李街道菜刘社区、滨北街道兴业新二村、北镇街道瑞景社区、北镇街道家纺城社区地块4拟用于彭李街道菜刘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用途为居住用地;地块5拟用于彭李街道菜刘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用途为居住用地;地块6拟用于规划支路(梧桐八路一梧桐九路)项目建设,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地块7拟用于规划支路(梧桐八路一梧桐九路)项目建设,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地块8拟用于滨州市魅力城乡建设有限公司惠众东方瑞景项目建设,用途为居住用地;地块9拟用于彭李街道菜刘规划支路项目建设,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发布时间:2023-09-15 14:17:03 -
2023年山东泰安市岱岳区粥店街道下旺村拆迁公告:用于粥店街道下旺城中村改造D6片区城市道路项目建设征收范围东至粥店街道下旺村土地,西至粥店街道下旺村土地,南至粥店街道下旺村土地,北至粥店街道下旺村土地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泰安市岱岳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涉及 1 个区片,其中Ⅲ级区片每公顷补偿 112 5 万元。
发布时间:2023-08-11 14:21:37 -
2023年山东泰安市岱岳区拆迁公告:用于粥店街道下旺城中村改造D6片区城市道路项目建设征收范围东至粥店街道下旺村土地,西至粥店街道下旺村土地,南至粥店街道下旺村土地,北至粥店街道下旺村土地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泰安市岱岳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涉及 1 个区片,其中Ⅲ级区片每公顷补偿 112 5 万元。
发布时间:2023-08-11 14:02:16 -
城中村改造中承租人是否能参与征收补偿利益的分割?承租期间,房屋被列入征收范围的,一般涉及两个法律关系,即征收补偿关系和房屋租赁关系。若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就承租房屋涉及动拆迁事宜有约定的,体现了双方的意思自治,则按约定处理。
发布时间:2023-07-28 14:50:09 -
2023年山东淄博市张店区房镇镇于营村拆迁公告:用于西吕村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建设征收范围张店区上海路以东、三赢路以南拟征收土地州尝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淄博市张店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III级区片每亩补偿7 5万元。
发布时间:2023-07-13 15:03:55 -
城中村改造行政机关未依法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行政诉讼要点城中村改造中,行政机关未依法开展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行政诉讼,核心逻辑在于精准锁定可诉行政行为、明确诉讼主体与管辖范围、在法定起诉期限内提出具体诉求,并围绕地下空间开发“规划—供地—许可—施工—验收—登记”全流程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同时配套完善证据体系与赔偿 补偿主张,形成完整的权利救济链条。
发布时间:2025-11-27 09:37:36 -
城中村改造项目搬迁奖励政策未兑现的行政诉讼要点在城中村改造进程中,搬迁奖励政策作为激励被征收人积极配合搬迁工作的重要举措,其依法兑现直接关系被征收人合法财产权益与改造项目的顺利推进。然而实践中,部分行政机关未按公示政策或协议约定履行奖励支付义务的情形时有发生,不仅损害被征收人信任,也可能引发行政争议。
发布时间:2025-11-19 09:35:34 -
城中村改造中附属地窖未获补偿的行政诉讼核心要点解析在城中村改造征收补偿过程中,附属地窖作为被征收房屋的合法附属设施,其补偿权益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行政机关在制定补偿方案、开展评估测算及作出补偿决定时,应依法将其纳入补偿范围。
发布时间:2025-11-17 09:28:16 -
城中村改造中行政机关未依法检测被征收房屋的行政诉讼要点在城中村改造进程中,房屋征收的合法性与公平性直接关系被征收人的核心财产权益,而对被征收房屋依法开展质量检测,既是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的法定要求,也是精准确定补偿标准、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关键前提。实践中,部分行政机关在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过程中未依法履行房屋质量检测义务,导致房屋价值评估缺乏合法依据、补偿金额不合理,甚至引发房屋安全认定失准等问题,严重侵害被征收人权益。
发布时间:2025-11-14 09:20:55 -
村委会组织城中村改造工程强拆房屋引起纠纷,谁来承担负责?村委会组织城中村改造工程强拆房屋引起纠纷,谁来承担负责?被告县政府提供的证据证明吴家社区居委会为实施的城中村改造,组织人员对案涉房屋进行强制拆迁。李大妈在诉讼中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该房屋强制拆迁案系由县政府组织实施,其起诉缺乏事实依据。最后法院驳回李大妈的诉讼请求。法院也提醒,如果对强拆行为有异议,可以在修改被告之后再起诉。
发布时间:2021-12-02 09:4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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