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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细则》自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农村集体资产包括:(一)法律规定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可交易的耕地、荒地、山地、林地、草场、水面、滩涂等土地经营权以及经济发展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二)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
发布时间:2022-11-01 16:04:28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自2020年9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资产,包括:(一)法律规定属于农村集体可以交易的耕地、荒地、山地、林地、草场、水面、滩涂等土地经营权以及经济发展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二)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三)农村集体投资投劳兴建和各种合作方式取得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购置的交通运输工具、机械、机电设备、农田水利设施以及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设备。
发布时间:2022-11-01 15:58:31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管理办法》自2021年3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管理办法》对选址地块上建构筑物予以拆迁补偿、开展地块清表工作,但不予平整。选址于本村域范围内的,无征地补偿款、缴纳社保等,选址于本村域范围外的,按新征地处理。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需根据产业规划情况及项目引进情况,选择实物留地的方式兑现留用地指标。
发布时间:2022-11-01 15:52:55 -
广东省《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细则》自2021年3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东省《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所指的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是指将农村集体资产承包发包、租赁、出让、转让以及利用农村集体资产折价入股、合作建设等交易行为。
发布时间:2022-11-01 15:47:44 -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细则》自2021年9月3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细则》农村集体资产包括:(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域等自然资源;(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库存物品等资产;(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水利、交通、福利等公益事业的资产;
发布时间:2022-11-01 15:35:04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内部家庭承包的方式,或经农村集体民主表决通过,以与他人合作经营为目的而设立且非以农村集体资产出租、发包作为主要营业收入来源的独资企业的资产交易行为及相关管理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发布时间:2022-11-01 15:28:04 -
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细则》自2022年7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细则》所指的农村集体资产包括:(一)法律规定属于农村集体可以交易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场等土地经营权以及经济发展用地、公服设施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二)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
发布时间:2022-11-01 14:48:38 -
浙江省《青田县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试行)》自2021年4月16日起施行
浙江省《青田县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 征收住宅的,可采用迁建、公寓、货币或产权调换等补偿安置方式。其中选择迁建、公寓、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不再享受我县农村私人建房政策及政府保障房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22-09-29 16:53:49 -
浙江省《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2022年未做修订继续按照2014年施行版本执行
第十六条私有住宅用房实行迁建安置或者调产安置。迁建安置是指由补偿人按照被拆除房屋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对被补偿人予以补偿,并提供迁建用地的有关费用,由村民委员会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在规划确定的农居点复建住宅进行安置;调产安置是指以补偿人统一建造的成套住宅用房,作为产权调换用房,安置被补偿人。
发布时间:2022-09-29 15:25:41 -
2016年9月19日福建省福州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陈宝强诉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建新镇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案二审 代理拆迁律师:王万习(电话:13910643955) 地点: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第四法庭 时间:2016年9月19日上午10:00 相关资讯: 福建城市拆迁案例:复议机关不作为,一审裁定被撤销 福建农村拆迁案例:以违章建筑之名违法强拆,二审法院终还公平 原文链接:
发布时间:2016-09-14 16:21:49 -
2016年9月21日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征收补偿决定 代理拆迁律师:叶方荣(电话:13811565096),程东胜(电话:13426231010) 地点: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时间:2016年9月21日上午9:00 相关资讯: 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拆迁案例:律师助阵撤销征收补偿决定书 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内蒙古阿尔山征收维权案 原文链接:
发布时间:2016-09-14 16:18:24 -
征地拆迁胜诉:贵州省国土资源厅胜诉说明
【原告】曹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曹星律师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魏巍律师 【被告】贵州省国土资源厅 曹先生是贵州省兴义市鲁屯镇某村村民,在本村承包了耕地,并以此为生。2015年起,义龙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和鲁屯镇人民政府在没有任何征收公告、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征地文件的情况下,开始在曹先生所在村展开土地征收工作。就在村民与征收方就耕地征收的补偿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鲁屯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挖掘机、推土机等机械强行征占了曹先生合法承包经营的耕地及该村其他耕地和房屋。甚至采用暴力方式,造成该村村民受伤,同时当地公安机关以涉嫌妨碍公务罪为名刑事拘留多人,以此达成征地目的。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曹先生决定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这起征地纠纷,遂聘请了北京
发布时间:2016-09-14 13:18:09 -
内蒙古城市拆迁案例:律师助阵撤销征收补偿决定书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房屋征收决定是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过程中的必备法律文件,是征地搬迁领域的重头戏。因此,为了实现合法合理拆迁,590号令不仅明确规定了征收条件,即满足征收的公共利益目的和确需征收房屋,而且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四规划。
发布时间:2016-09-13 18:59:33 -
湖南农村拆迁案例:无视法定程序 行政行为终违法
【问题索引】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立项的基础文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局)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批、核准或备案,决定某个项目是否实施。针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是发改部门对建设项目进
发布时间:2016-09-09 17:5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