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山东高青县芦湖街道城苑村拆迁公告:用于体育项目建设征收范围芦湖街道城苑村土地、杨朝英路以东、高青县第一中学以东约50米、黄河路以北、国井大道以西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高青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I级区片每亩补偿6 3万元。
发布时间:2023-07-12 14:53:00 -
2023年山东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寇家村拆迁公告: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征收范围宏达路以南、青银高速以北、张店区边辛村以东、凤凰山路以西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临淄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Ⅲ级区片每亩补偿7 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淄博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20号)的规定执行。
发布时间:2023-07-12 14:49:35 -
2023年山东淄博市临淄区辛店街道矮槐村拆迁公告: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征收范围胶济铁路以南、淄博金茵化工有限公司以北、石化路以东、淄博诺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西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临淄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Ⅲ级区片每亩补偿7 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淄博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20号)的规定执行。
发布时间:2023-07-12 14:46:56 -
2023年山东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寇家村拆迁公告: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征收范围宏达路以南、青银高速以北、凤凰山路以东、周家屯村以西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临淄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Ⅲ级区片每亩补偿7 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淄博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20号)的规定执行。
发布时间:2023-07-12 14:42:47 -
2023年山东高青县常家镇大庄李村拆迁公告: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征收范围淄博宏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周边、山东富欣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南及以西、山东淄博德元制革有限公司以北及以东、中石化胜利油田纯梁采油厂以东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高青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I级区片每亩补偿6 3万元。
发布时间:2023-07-12 14:20:08 -
2023年山东高青县田镇街道、建设街、胜利街拆迁公告:用于住宅项目建设征收范围建设街土地、建设街居集体建设用地以南、文化路以东、国有建设用地以北及以西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高青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I级区片每亩补偿6 3万元。
发布时间:2023-07-12 13:57:04 -
《海口市琼山区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管理办法(试行)》宅基地永久退出补偿由集体经济组织和退出人参考海口市琼山区农村宅基地基准地价协商确认
宅基地永久退出补偿由集体经济组织和退出人参考海口市琼山区农村宅基地基准地价协商确认,参考宅基地永久退出补偿标准,按下列公式计算:暂时退出的补偿标准=宅基地永久退出补偿标准×退出年限÷70 年。实施过程中基准地价调整的,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
发布时间:2023-07-10 15:11:48 -
重庆市《璧山区居民自愿有偿退出农村宅基地指导意见(试行)》宅基地按27元/平方米标准给予补助,房屋按房屋重置价格补偿标准的80%补偿
宅基地退出补偿(补助)1 已确权登记发证且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宅基地占地面积和地坝用地面积(用于建造生活附属设施及地坝用地面积按20平方米 人计算,不足20平方米 人以实际丈量为准),按27元 平方米标准给予补助。
发布时间:2023-07-10 15:04:47 -
江苏《连云港市海州区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实施意见》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人在本镇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给予购房补贴
对拆除的合法房屋由所在镇(街道、园区)制定标准进行补偿。对自愿退出宅基地的使用权人以契约形式放弃使用权,由所在镇(街道、园区)给予适当补偿。鼓励在本区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对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人在本镇(街道、园区)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由所在镇(街道、园区)给予适当购房补贴。
发布时间:2023-07-10 14:52:12 -
浙江省《新昌县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暂行办法(试行)》坚持退一还一补差,套数就少、套型就近置换的原则
“以宅换钱”。对有偿退出的“以宅换钱”按当地区域的市场价评估确定进行补偿。低收入农户、住房困难家庭选择“以宅换钱”的,允许申请共有产权房或公共租赁房。“以宅换票”。对有偿退出的宅基地按当地区域的市场价评估确定,开具同等价值的《房屋置换票》。退出人在列入房票置换房源的商品住宅开发公司所售新建商品住宅范围内自主选择,凭房票和购房合同与商品住宅开发公司到资金保障单位进行结算。
发布时间:2023-07-10 14:45:07 -
嘉兴市《秀洲区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和流转管理办法(试行)》自2022年12月9日起施行
农户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时,其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所有权需同时退出(含宅基地房前屋后附属用房)。
发布时间:2023-07-10 14:25:35 -
浙江《嵊泗县渔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办法(试行)》自愿有偿退出其宅基地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偿收回
采取自愿有偿退出方式,引导渔农户或其他主体自愿退出其拥有的宅基地资格权和使用权,并给予相应补偿。退出的宅基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统一安排,退出的渔农户或其他主体不再拥有宅基地资格权和使用权。
发布时间:2023-07-10 14:19:55 -
凤阳县《中都街道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实施办法(试行)》依据评估价值和补偿标准对农户退出的房屋及宅基地进行补偿
永久退出(同时退出使用权和资格权)。农民自愿永久退出符合规定的宅基地使用权和资格权,给予一次性补偿,补偿参照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标准执行,农民住房周边集体建设用地(不含160平方米)折半予以补偿。
发布时间:2023-07-10 14:14:49 -
《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两退出三保障”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自2022年10月31日起试行
永久性退出。以货币化进行补偿,房屋、周边土地附着物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各乡镇(街道)区域内或参照周边乡镇(街道)制定的土地整治相关补偿标准执行。
发布时间:2023-07-10 14: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