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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中对违章建筑的处置原则
国家建设项目、市政工程等公益拆迁行政机关在作出房屋拆 迁安置裁决时对违章建筑的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 这一原则也是《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所确立的原则,是解决拆迁范围内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手续不全房屋(包含违章建筑在内)的基本原则。故此,行政机关在处置违章建筑时应当查明违章建筑形成的时间、原因、用途等因素,妥善处理。 2.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的原则 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所明确的依法行政的两项原则,应当贯穿于行政机关处理拆迁问题的始终。由于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3-04-18 10:23:29 -
农用地转用审批与征地审批
所谓农用地转用审批,是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规定的批准权限,审查批准将农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的行为。 {www.jinglawyer.com} 一、农用地转用两级审批制 《土地管理法》第44条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3-03-26 13:25:06 -
江苏城市拆迁案例:老革命的拆迁维权路,居者有其屋
前言: 因瑞里名城国际项目建设,2012年5月9日,东海县瑞里房屋拆迁有限公司在该县划定的范围内进行拆迁。年界8旬的丁老在位于该拆迁范围内有临街房产,常年用于租用,以满足一家老小的基本生活。经拆迁评估,丁老所获补偿款远低于房屋市场价值的评估结果。丁老一家断然拒绝按照评估价格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于2012年6月底委托了北京专业拆迁维权团队代理其房屋拆迁补偿的有关事项,为其争取合理的补偿数额。历经不到一个月的法律大作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赵健律师团队通过制定游刃有余的维权方案,在整个作战过程中,充分把握维权
发布时间:2013-05-09 10:06:36 -
辽宁城市拆迁案例:一波三折行政裁定终撤销 锲而不舍维权道路现
【事实概要】 2009年10月29日,一纸违法强拆令将葛凤霞(化名)、杜玉萍(化名)等人的最后希望打破,拒不搬迁的抗议举动并没有阻止北镇宝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北镇市北镇街道办事处老爷庙西胡同的拆迁建设,政府名义的违法强拆令让他们千辛万苦想要守住的房子顷刻之间变成废墟一片,而同样变得岌岌可危的还有作为社会公民的正当权益。 为何政府在尚未公告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就交付宝康公司开发建设,为何宝康公司未经法定程序得到相关许可就可以拆迁建设,带着诸多的困惑和无助,葛凤霞、杜玉萍等人向在拆迁诉讼领域享有盛名的赵健
发布时间:2013-05-09 10:07:15 -
上海城市拆迁案例:土地面积记载未与时俱进,拆迁面积评估有争议
【写在案前】 张岚系上海市浦东新区居民,2002年3月张岚所住地区被划为拆迁范围。面对拆迁,张岚积极配合,然而在对土地实际面积评估时,张岚与拆迁办有了争议,经拆迁办评估,张岚所住房屋的拆迁补偿面积为165 8平米。但张岚对此评估结果不予接受。随后其自行委托了房地产测量机构测绘,结果显示其房屋面积实为290平方米。这相差一百多平方米的结果让张岚认定拆迁办评估的土地面积与事实不符,遂张岚坚持拒不搬迁。2003年10月初,浦东区建设委员会通过拆迁办得仲裁申请,认定拆迁办得评估依据合法有效,支持了拆迁办的裁决申请
发布时间:2013-05-09 10:07:46 -
上海城市拆迁案例:土地面积记载未与时俱进,拆迁面积评估有争议
【写在案前】 张岚系上海市浦东新区居民,2002年3月张岚所住地区被划为拆迁范围。面对拆迁,张岚积极配合,然而在对土地实际面积评估时,张岚与拆迁办有了争议,经拆迁办评估,张岚所住房屋的拆迁补偿面积为165 8平米。但张岚对此评估结果不予接受。随后其自行委托了房地产测量机构测绘,结果显示其房屋面积实为290平方米。这相差一百多平方米的结果让张岚认定拆迁办评估的土地面积与事实不符,遂张岚坚持拒不搬迁。2003年10月初,浦东区建设委员会通过拆迁办得仲裁申请,认定拆迁办得评估依据合法有效,支持了拆迁办的裁决申请
发布时间:2013-05-09 10:08:51 -
赵健律师:2012最新拆迁法与旧拆迁法的区别
一、实施拆迁主体由企事业作为拆迁办的拆迁行为转变为了由政府主导的征收行为。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办一般都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城投公司或者以土地储备为名的土地储备中心,在新法颁布之前,政府介入拆迁是违法的,而新法规定了征收主体变成了人民政府,这就直接将政府从半遮面的状态推到了前台,由政府主导实施征收拆迁行为,政府拆迁变成了名正言顺的事情。 二、政府在拆迁中角色的转变。 新法实施之前对政府法律定位是一个居中裁决的角色,他是居中解决拆迁办和拆迁户拆迁纠纷,新法取消了该制度,政府机关直接变为了征收法律
发布时间:2013-04-12 10:52:58 -
怎么样才能避免行政裁决及违法强拆
http://www.jinglawyer.com 首先,不能无理取闹。对于合法有序、补偿标准又合理的拆迁,只是想通过无理取闹多占便宜,这是不可取的。作为拆迁户,一定要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否则一旦行政裁决做出并进而违法强拆,将是一个谁也不愿看到的结果。因此,拆迁户只有在补偿标准不合理或者拆迁违法的情况下才能够拒绝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而对于违法强拆,一定要及时提起诉讼。一旦提起诉讼,由于拆迁的合法性还未确认,因此不能进行行政裁决;已经进入行政裁决程序的,也应当中止裁决。显然,问题的关键在于拆迁是否合法以及补偿
发布时间:2013-04-03 09:22:08 -
拆迁行政裁决程序
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拆迁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www.jinglawyer.com} ,拆迁办与拆迁户就搬迁期限、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以及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协议,当事人申请裁决的,在拆迁纠纷案件裁决过程中按如下程序: 一、 拆迁办或拆迁户提交行政裁决申请书 其中拆迁办提请裁决的,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裁决申请书; (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三)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四)被拆迁房屋的估价报告; (五)对被
发布时间:2013-03-26 13:10:10 -
赵健律师点评新旧“拆迁法”区别之一
-----------政府在征收拆迁中角色的转变 广大的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赵健律师,非常高兴与大家一起分享有关城市征收拆迁的法律知识,2011年1月21日颁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取代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作为一名从业多年的专业拆迁律师, http://www.jinglawyer.com 深刻认识到此次新法修订的重大变化,特别是在当今城市化进程加速导致拆迁矛盾日益突出的今天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各位网友特别是涉及到拆迁的网友会问,到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13-03-25 14:17:47 -
黄爱华律师
黄爱华:高级合伙人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2006年开始涉足建筑与房地产法律业务领域,至今承办的拆迁征地案件上百起。2011年黄爱华律师坚持只为拆迁户服务同国内知名拆迁律师、学者等成立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现为北京市京平拆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拆迁征地
发布时间:2020-04-17 15:54:18 -
给江苏海安县委书记的一封信
尊敬的单书记,您好! 准确地说这封信不是专门写给您的,可以说是写给您所代表的海安县人民政府。我写这封信的目的是请政府和有关领导了解、重视并解决江苏海安镇大里村的拆迁纠纷问题。需要申明的是这不是在请求,而是要求,要求你们用百姓赋予的权利公平公正地解决。 我不反对民生工程建设,不反对城市化,更不反对拆迁;相反我支持民生建设,赞成城市化,欢迎拆迁。但必须以更好的发展,公平的拆迁为前提,依据法律法规合法合理的进行。 2013年3月11号我接到电话称老家的房子被违法强拆了,首先我要感谢现场的工作人员(包括雇佣人员以及临
发布时间:2013-03-21 16:20:11 -
介入浙江省宿迁市某工业有限公司征地拆迁款纠纷案
事实概要: 2003年,应宿豫县政府的邀请,该公司到宿豫县进行投资,在招商引资非常困难的时候,为他们引来了江山大酒店、江山国际花园和力伟工业公司等项目,为当地建立了良好的投资环境。2011年8月,附近一家上市公司看中了其土地,政府便强行要求其拆迁,而对土地的补偿价格远远低于当初该公司买这块地的价钱,一亩地相差10几万元。并且该公司的土地现已被其他单位强行占用,建筑厂房。 案情分析:本案属于典型的当地政府违法强行占地行为。在对补偿事宜没有协商成功或进行司法裁决时,已对代理人的企业开始了违法强拆,严重违法。并且补
发布时间:2013-03-21 14:48:51 -
介入吉林省吉林市某宾馆拆迁补偿款纠纷案
事实概要: 被代理人在吉林市客运站附近做合法经营,已10多年,生意很好。房产证为商业用房,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资料齐全。2012年,当地政府以棚户区改造的名义,欲对被代理人的宾馆进行征收。评估的结果为5000元左右一平,远远低于周边商铺市场价格。因对补偿标准不一直,双方未达成协议,一直僵持着。2013年1月,政府已提交进行行政裁决,违法强拆近在咫尺。 案情分析: 本案理人方面无任何法律上的漏洞,暂时看政府却有多处违法之处。首先,评估选定的机构资质不够,选定程序违法。评估单做出的依据是建筑重置价,而代理人的房屋
发布时间:2013-03-21 13:5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