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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3日通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房屋拆迁行政裁决 对方当事人: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代理拆迁律师:程东胜、李利 地点:通州区人民法院 时间:2016年2月23日上午9:30
发布时间:2016-02-16 19:54:49 -
12月10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行政裁决纠纷 对方当事人:杭州市国土局、杭州市国土局萧山分局 代理拆迁律师:黄爱华 地点: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时间:2015年12月10日上午9:00
发布时间:2015-12-07 17:55:36 -
11月11日杭州市淳安县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拆迁裁决违法 对方当事人:淳安县国土资源局、淳安县人民政府 代理拆迁律师:崔凤荣 地点:杭州市淳安县人民法院第五法庭 时间:2015年11月11日上午九点
发布时间:2015-11-09 17:27:10 -
10月14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拆迁行政裁决 对方当事人: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代理拆迁律师:李霞、魏巍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本部 第十三法庭 时间:2015年10月14日下午13:45
发布时间:2015-10-10 13:43:25 -
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上海浦东区征地拆迁维权案
夏先生是上海人,在浦东区拥有集体土地上的住房一处。2007年 ,夏先生房屋所在地段被划进拆迁范围。拆迁办委托评估公司对夏先生的房屋进行了评估,评估价格远低于市场标准, 让夏先生非常不满。因此双方迟迟不能达成补偿协议。2009年,拆迁办申请拆迁裁决,后因事实不清而中止;2015年6月,拆迁办再次申请拆迁裁决;2015年6月25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作出拆迁裁决,按照裁决结果,夏先生如果选择安置房,不仅面积比原来缩小,还要倒贴十几万元给拆迁办。夏先生感觉到凭借自己的力量不可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于是找到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寻求专业拆迁律师的帮助。 京平律所指派了赵
发布时间:2015-09-29 16:26:00 -
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上海浦东征地拆迁维权案
上海市浦东区的杨先生兄妹7人在当地共同拥有一处房屋,07年因为某项目拆迁被拆掉一部分建筑,至今没有拿到任何补偿。现因为当地政府项目开发,剩余部分建筑将再次面临拆迁。但是在拆迁过程中,拆迁办不仅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文件,而且也没有和杨先生协商房屋补偿的事项,相关部门就对杨先生兄妹下发了裁决书,法院也作出了强制执行的裁定。对于杨先生兄妹情况十分危急。因此杨先生兄妹决定启动法律维权,经人介绍找到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团队,聘请了赵
发布时间:2015-09-29 16:23:52 -
8月13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拆迁裁决 对方当事人:北京市西城区房屋管理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代理拆迁律师:崔凤荣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南区四层五法庭 时间:2015年8月13日上午9:00
发布时间:2015-08-10 16:41:09 -
江苏养殖场房屋拆迁补偿:一招断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违法
问题提示:国土资源局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进行公告后,是否需要报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后能否直接实施征地? 【要点提示】 国土资源局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进行公告后,该方案实际上尚未正式生效,只有报经政府批准之后,方能对外产生效力;也只有在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国土资源局方可组织实施征地,否则便属于违法征地。 【案例索引】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2015]苏国土资行复第XX号行政复议决定 【案情】 申请人:王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张波律师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叶方荣律师 被申请人:
发布时间:2016-01-06 15:24:53 -
怎么样才能避免行政裁决及违法强拆
首先,不能无理取闹。对于合法有序、补偿标准又合理的拆迁,只是想通过无理取闹多占便宜,这是不可取的。作为拆迁户,一定要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否则一旦行政裁决做出并进而违法强拆,将是一个谁也不愿看到的结果。因此,拆迁户只有在补偿标准不合理或者拆迁违法的情况下才能够拒绝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而对于违法强拆,一定要及时提起诉讼。一旦提起诉讼,由于拆迁的合法性还未确认,因此不能进行行政裁决;已经进入行政裁决程序的,也应当中止裁决。显然,问题的关键在于拆迁是否合法以及补偿标准是否合理合法。 一、拆迁是否合法 有许多人认为,只要是国家建设,尤其是国家重点工程,特别尤其是发放了拆迁许可证的工程,拆迁一定是合法的。其实这是误解。工程项目合法,并不意味着拆迁合法。事实上
发布时间:2015-12-28 11:17:59 -
依法维权情系百姓,维护公平尽职尽责
陈先生是重庆市沙坪坝区人,在当地用自家房屋经营门面。由于当地规划调整,陈先生房屋面临拆迁。在提高了房屋拆迁补偿的过程中,拆迁办坚决不同意按照商用房对陈先生的房屋进行补偿,因此双方发生纠纷。在裁决听证阶段陈先生与家人协商决定聘请专业的拆迁律师启动法律维权,因此找到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聘请了赵
发布时间:2019-04-22 14:42:32 -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开庭公告(2015.10.12-2015.10.16)
2015年10月12日至10月16日,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维权团队的律师们将前往浙江
发布时间:2015-10-10 18:26:03 -
拆迁补偿不合理不等于违法强拆违法
面对拆迁,有的人因为高额拆迁补偿而一夜暴富,例如今天的新闻《棚户区改造大妈获5套房加百万现金 拆迁造就富翁》;也有的人遭遇不合理补偿,例如同样是今天的新闻《认为拆迁补偿低 水北业主告政府》。 托尔斯泰写道: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同样地,在拆迁的过程中,对于高额拆迁补偿,拆迁户的自然喜上眉梢,积极排队签约,这类情况都差不多; 而对于不合理的拆迁补偿,拆迁户的应对方式就各不相同了:有托关系的,有上访的,有找媒体报道的,有以暴制暴,当然也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 实践中,面对不合理的拆迁补偿,
发布时间:2015-09-14 18:14:44 -
“钉子户不超5%可强征”系误读
一、钉子户不超5%可强征引起激烈讨论 2015年08月12日,《南方都市报》SA01版刊登题为《钉子户不超5% 开发商可申请强征》的报道,称正在内部征集意见的《城市更新条例(草案稿150731)》首次提出了 如果不愿参与权益转换和签订搬迁安置补偿协议权利人不超过5%,则项目实施主体可以申请区政府强制征收不愿参与权益转换和签订搬迁安置补偿协议权利人的房地产并出售给项目实施主体 等突破性条款。 这则消息发出之后,大家可以看到各大媒体纷纷转载并发表关于钉子户不超5%可强征的评论。有人持积极态度,认为这是政府主动
发布时间:2015-09-07 14:48:16 -
拆迁律师点评:违法强拆楼梯,8旬老人惊险上楼
今天一早,各大新闻网站铺天盖地报道了这样一则消息:2015年8月5日上午9时,武汉武昌火车站千家街28号一楼房内,拆迁办员将一楼的楼梯中间部位拆除,露出钢筋。居民杨女士告诉记者,由于和拆迁办没有谈拢赔偿,整栋楼只剩她们一家没有搬走,家里还住着年近80岁的爹爹婆婆,担心上下楼不安全。拆迁办称,并不知道此事,可能是施工人员所为。
发布时间:2015-08-06 15: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