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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违法强拆维权胜诉:公安查处不作为被判违法!
梅先生在江西省南昌市某村有合法房屋一处,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梅先生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在拆迁双方没有就安置征收补偿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梅先生的房屋被违法强拆。
发布时间:2018-07-03 15:29:11 -
河南省汝州市拆迁维权胜诉:一封EMS引发的“不作为”大战
2011年郭先生、尹先生所在村委会与某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以及土地转让相关法律文件,郭先生等的集体承包地处于该协议的流转范围之内。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郭先生等在叶方荣、刘春兴两位专业拆迁律师的指导下向镇政府邮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但是迟迟不见回复。后两位专业律师又协助郭先生递交了复议申请书,但是汝州市政府却驳回了我们的复议申请。
发布时间:2018-06-26 11:56:13 -
陕西省咸阳市拆迁维权胜诉:村民报案公安不作为被判履职!
2017年9月,家住陕西省咸阳市某县的陈先生等19位村民的合法承包耕地在未见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安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其公告、未接到相关通知的情况下,被不明身份人员破坏,部分地上果树被强行毁损。陈先生等19位村民向该县公安局提出查处申请,但是直到2018年3月8日陈先生等19位村民起诉时,公安局始终未予以处理。
发布时间:2018-06-13 11:14:02 -
征地拆迁胜诉:国土资源局任性不作为被确认违法
复议机关最终支持了姜先生的请求,认为在本案中莱西市国土资源局在收到姜先生的申请后未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违反《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并最终作出复议决定:
发布时间:2018-02-28 14:15:51 -
京平征收维权胜诉公告:申请信息公开不作为,州城乡规划局还公道
【申请人】:吴先生 【代理征收律师】:赵
发布时间:2017-11-27 10:16:36 -
京平征收维权胜诉公告:复议机关不作为,法院判违法
【原告】:贾先生 【代理征收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程东胜律师、肖广影律师 【被告】:枣庄市人民政府 【案情简介】 贾先生的父亲在滕州市某村与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地上的房屋用于商业经营。父亲去世后,贾先生与母亲、弟弟现共同共有该处房屋。现贾先生的房屋及所属区域土地面临征收。由于对征收补偿不满意,迟迟没有与征收方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贾先生认为,想要获得合理补偿,一直拖着不是办法,最好能有拆迁律师介入帮助维权。在与京平拆迁律师团队沟通后,贾先生对京平拆迁律师的专业性给予充分肯定,于是聘请了京平拆迁律师团队合伙人律师程东胜及专业拆迁律师肖广影作为代理人,委托二位律师依法维权。 两位拆迁律师介入后,通过申请信息公开,获得由滕州市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
发布时间:2017-10-27 14:40:01 -
河南省农村拆迁案例:EMS显示“他人收”引发的不作为大战
2011年村委会与某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以及土地转让相关法律文件,郭先生等的集体承包地处于该协议的流转范围之内。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郭先生等于2017年7月通过EMS向镇政府邮寄了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请求被申请人书面公开2011年村委会与某有限公司签订的《土地流转协议》以及土地转让相关法律文件。邮件早已寄出,等待多时却迟迟不见回复。
发布时间:2018-06-26 12:00:03 -
陕西省农村拆迁案例:村民报案公安不作为被判履职!
2017年9月,家住陕西省咸阳市某县的陈先生等19位村民的合法承包耕地在未见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安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其公告、未接到相关通知的情况下,被不明身份人员破坏,部分地上果树被强行毁损。陈先生等19位村民向该县公安局提出查处申请,但是直到2018年3月8日陈先生等19位村民起诉时,公安局始终未予以处理。
发布时间:2018-06-13 11:19:12 -
山东农村拆迁案例:国土资源局任性不作为被确认违法
姜先生是莱西市某村的村民,在本村拥有合法承包的土地,地上有果树等相关附着物,现面临被征收。面对重重困难,姜先生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赵健、宋金玉、李鄂陵律师助力维权。
发布时间:2018-02-28 14:22:47 -
福建省农村拆迁案例:信息公开不作为,复议告捷
洪先生在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某村拥有一处合法房屋,目前该地块面临征收,但是洪先生却没有看见征地的批复和相关材料,多次和拆迁办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洪先生找到了京平拆迁律师。在与京平拆迁律师洽谈以后,听了律师的维权思路,想到自己现在的处境,果断的委托了赵健、宋金玉、朱艳姝三位专业拆迁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8-01-05 09:52:41 -
贵州省城市拆迁案例:申请信息公开不作为,州城乡规划局还公道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或依申请向社会公众或特定的个人、组织公开的制度。2008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得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步入法制化轨道。政府信息是公众了解政府行为的直接途径,也是公众监督政府行为的重要依据。而在征地拆迁的浪潮中
发布时间:2017-11-27 10:54:33 -
山东省农村拆迁案例:行政复议机关不作为,法院判决必须作为!
【上诉人】贾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程东胜律师 肖广影律师 【被上诉人】枣庄市人民政府 贾先生的父亲在滕州市某村与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地上的房屋用于商业经营。父亲去世后,贾先生与母亲、弟弟现共同共有该处房屋。贾先生的房屋及所属区域土地面临征收。因拆迁补偿标准较低,在和滕州市人民政府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加上自身对拆迁法律知识的了解十分有限,为了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贾先生咨询了京平拆迁律师。程东胜律师在听其描述以后,结合情况,向贾先生讲解法律维权方法和思路后,并依据其现实情况为其制定
发布时间:2017-10-27 09:54:26 -
九江城市拆迁案例:不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构成行政不作为
段先生在九江市濂溪区有自己的房屋,被划入到拆迁范围内。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濂溪区政府邮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被申请人书面公开其房产所在地块的征收土地公告,但至其提请复议时,区政府仍未公开以上信息,也未给予任何答复,不得以向九江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发布时间:2017-08-14 14:14:49 -
福建省违法强拆案例:公安不作为乱作为,京平拆迁律师连环出击终获胜
尚未签署拆迁补偿安置协议,2016年10月14日,一群不明身份人士将原告的房屋强行拆除,导致原告无法正常生活,给原告造成了巨大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为了避免遭受更大的损失,余先生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经过多方打听和比较,最终锁定了在征地拆迁行业首屈一指的京平拆迁律师事务所,并将自己的诉求委托给了京平宋金玉律师和刘宏国两位律师。
发布时间:2018-03-06 09: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