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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的几种错误观点
因为对《土地管理法》《拆迁补偿标准》《宪法》等法律法规的认识不足,使我们常常对土地使用权有一些错误的观点,常常导致拆迁户与拆迁办发生各种各样的争执和纠纷。
发布时间:2013-08-12 14:36:36 -
宅基地拆迁纠纷怎么办
宅基地拆迁纠纷怎么办?对于宅基地的拆迁,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但法律规定的最低原则是“拆一还一”,不降低拆迁户的生活水平,如果是货币补偿的话,补偿数额不可低于建筑成本价加上另一块宅基地成本。
发布时间:2019-08-19 13:40:59 -
公房拆迁补偿款的归属与继承
公房拆迁补偿款的归属与继承,公房承租人也不可以遗嘱的方式对所承租的公房作出实体的处分。如果公房承租人以遗嘱的方式对所承租的公房作出实体上处分的,该处分属无权处分,在有权限的公房管理单位给与认可之前,该处分没有任何法律上的效力。 公房拆迁补偿款的归属与继承 在确定了公房承租人之后,拆迁补偿款的归属与继承的问题就容易解决了。但首先必须明确一点:公房是国家财产(或集体财产,本文仅指作为国家财产的公房),不能作为私人财产被继承。公房承租人对于所承租的公房只有居住权,和极其有限的处分权。而且公房承租人对于所承租的公
发布时间:2013-04-11 11:54:14 -
是福是祸?法院不再受理违章建筑非诉违法强拆 行政机关可强拆
笔者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拆问题的批复》已于2013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2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4月3日起施行。这件针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专项请示作出的批复指出,根据行政强制法和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精神,对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强拆,法律已经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所谓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是指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没有行政强
发布时间:2013-04-11 09:17:01 -
叶方荣律师
叶方荣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110907730。叶方荣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专业,2008年开始从事法律相关工作,2010年取得律师职业资格证,2011年取得律师执业证开始专职律师生涯。法学专业的理论功底及执业前律所的实务学习让叶方荣律师更理解如今强大发展的社会,法治的重要性——与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
发布时间:2019-11-25 15:35:42 -
王奇兵律师
王奇兵律师,房地产综合律师,专业代理全国各地房屋、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案件,从事律师工作以来代理的征收房屋拆迁补偿案件过程中,将组合诉讼与协商谈判有效的结合,始终秉承“专业、诚信、高效、优质”服务理念,尽力尽心尽责的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在法律行业中一直弘扬着正能量,保持刚正不阿的律师形象,为一切受法律困扰的黎民百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王奇兵律师,2004年中国政法大学毕业,专注研究房地产、土地法、征收条例,专业代理土地拆迁、房屋征收案件,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丰富的案件实践经验
发布时间:2018-07-05 10:29:18 -
谷美玲律师
谷美玲:合伙人律师,京平拆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执业证号:11101201211282978。谷美玲律师精研法学理论知识、严谨务实、专业诚信,秉承追求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理念,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自执业以来,凭借深厚的法学功底,开阔的
发布时间:2018-07-05 09:58:06 -
拆迁地方联盟:华南拆迁律师联盟简介
华南拆迁律师联盟是由程东胜律师领衔的拆迁律师团队,其在成立后短短两年时间内已经跃居成拆迁维权领域一流的专业律师团队之一。 联盟囊括了华南地区拆迁维权领域的多名一线律师,在拆迁维权实践中,不断注意总结经验,逐渐形成了一套独特的维权思路,秉承专业、高效、诚信的理念不懈为维护广大拆迁户的合法权利而奋斗。 联系方式:程东胜律师 13426231010 联盟部分执业案例 安徽池州政府征收某村民自开荒地,团队律师助其提高7倍补偿款; 江西赣州居民遇拆迁,团队5天助其获满意补偿; 北京市大兴区某农村厂房次承租人,律师
发布时间:2014-09-16 10:10:28 -
拆迁地方联盟:华南拆迁律师联盟简介
华南拆迁律师联盟是由程东胜律师领衔的拆迁律师团队,其在成立后短短两年时间内已经跃居成拆迁维权领域一流的专业律师团队之一。 联盟囊括了华南地区拆迁维权领域的多名一线律师,在拆迁维权实践中,不断注意总结经验,逐渐形成了一套独特的维权思路,秉承专业、高效、诚信的理念不懈为维护广大拆迁户的合法权利而奋斗。 联系方式:程东胜律师 13426231010 联盟部分执业案例 安徽池州政府征收某村民自开荒地,团队律师助其提高7倍补偿款; 江西赣州居民遇拆迁,团队5天助其获满意补偿; 北京市大兴区某农村厂房次承租人,律师
发布时间:2014-09-16 10:10:28 -
官方回应什刹海拆迁系误读 以自愿腾退方式进行改造
老北京胡同 中广网北京5月8日消息(记者刘黎)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俗话说,先有什刹海,后有北京城,被称为后海的北京什刹海历来都是人们休闲娱乐的好去处,如今,北京的都市味道越来越浓了,能看到老北京旧时民风的地方也越来越少了,可就在这什刹海,依然能够听到夏日里清脆的虫鸣,依然能看见老北京四合院建筑群的缩影。 网传什刹海将拆迁 居民反响强烈 而就在这几天,对于老北京的这片净土,北京什刹海算是搜索的高频词汇了,5月2号傍晚,微博名为胡同魂的网友集合媒体信息说,什刹海16万平米的胡同授权给了开发商,投入近百
发布时间:2013-05-09 09:24:20 -
“我与拆迁”有奖征文的相关问题
我与拆迁有奖征文的公告发出以来,我们收到了来自全国各地的投稿,谢谢大家对京平的支持!但是大部分投稿都是将自己的遭遇简单叙述,或是我与拆迁有奖征文描写暴力拆迁、违规拆迁的经过等,没有经过文学加工,这不符合我们征文的主旨,下面,我们将征文主旨再进行相关公示,望各位网友能够按照我们的要求投稿。 一、活动目的:为了更好地给大众展现真正的拆迁,让大家了解拆迁户的生活,特举办此次我与拆迁征文活动。 二、征文主题:叙写拆迁故事,抒发个人情怀,记录拆迁故事,从不同的侧面,用不同的方式阐述拆迁给生活带来的影响及对拆迁的感
发布时间:2013-04-09 09:48:23 -
河南商铺拆迁案例:拆迁遗留问题——公房租赁之继承保护
【事实概要】 1990年王明所在单位被列为拆迁范围,随后单位与河南省信阳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进行了拆迁安置,继续承租位于信阳市长安街的单位自管公房一套,由王明与其子王杰居住,随后王杰与宋娜结婚并于2000年生子王强,户口落于王明公房内。2007年王明、王杰相继去世,由宋娜与其子王强继续租住于公房。2008年,王杰兄弟三人要求与宋娜对公房财产进行分家析产,遭到宋娜拒绝,随后王氏兄弟三人相继四次撬门进入进入宋娜房屋,将房屋家电搬出,并逼迫宋娜与王强卖房搬出。
发布时间:2013-05-09 10:04:02 -
厂房拆迁不给经营性补偿 租户拒搬迁遭...
中国山东网青岛频道4月19日讯2011年,青岛李沧区上王埠村北一带厂房被划入拆迁范围,国先生所租赁的房子即在其中。然而在拆迁中却遇到了难题,作为承租方的国先生认为,如果拿不到法律规定的经营性补偿等费用,自己拒绝搬迁。而拆迁办青岛上王埠社区村委则认为,厂房并非国先生所有,所以无法提供经营性补偿。律师认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作为厂房承租人的国先生有权获得经营性补偿。 爆料:厂房拆迁拿不到经营性补偿 据国先生介绍,2007年10月份,他租赁了位于青岛308国道925号附近的厂房,并注册生产销售家具,租期为1
发布时间:2013-04-19 10:39:59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拆问题的批
最高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拆问题的批复》已于2013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4月3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3年3月27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拆问题的批复 (2013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2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根据行政强制法和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精神,对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强拆
发布时间:2013-04-10 14: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