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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根据国家年度计划申报要求,逐步将建成于2000年底后又亟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纳入改造计划。工作目标:2020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506个,涉及居民33 16万户;到2022年,建立健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发布时间:2022-05-10 10:16:08 -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目标:到2025年完成1.5万个以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啦湖北省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目标到2025年,全省完成1 5万个以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3类。“基础类”是保障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重点改造内容,包括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通信、安防、消防、垃圾分类、管线整治等。
发布时间:2022-04-28 14:15:37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老旧小区改造要坚持居民自愿原则,合理制定改造方案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坚持居民自愿,调动各方参与。坚持因地制宜,做到精准施策。科学确定改造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把握改造重点。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征求居民意见并合理确定改造内容,重点改造完善小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
发布时间:2022-04-25 11:34:02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明确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村宅基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明确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村宅基地,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发布时间:2022-04-11 10:38:54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全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棚户区改造安置方式由棚改居民自愿选择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全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棚户区改造安置方式由棚改居民自愿选择,棚户区改造安置方式由棚改居民自愿选择。采取货币化方式安置必须充分尊重棚改居民意愿,不强迫、不强制。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基本方式主要包括:政府搭建服务平台居民自主购买安置房、政府购买存量商品住房作为安置房、货币补偿三种。
发布时间:2022-03-31 13:50:51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和改造内容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和改造内容,(一)老旧小区改造改造提质范围。建成于2000年以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重老旧、缺失,且房屋结构安全,不宜整体拆除重建,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城市、县城(城关镇)住宅小区。(二)老旧小区改造改造提质内容。1 改建配套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小区内的供排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网络、消防设施及其他各种管线、管道;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小区道路修建和无障碍设施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加装电梯,设置停车泊位或车库。
发布时间:2022-03-29 09:54:03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2022年最新版出炉,事关被征地群众的利益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2022年最新版出炉,事关被征地群众的利益,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相关权利人应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调查、清点、确认。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应按照征收土地预公告规定的期限和异议反馈渠道提出,有关部门应及时复核并妥善处理。
发布时间:2022-03-15 09:50:05 -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事关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保障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事关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保障,被征地农民符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时,个人养老保险补偿费记账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在领取缴费补贴或代缴费期间死亡的,个人养老保险补偿费记账余额可依法继承,一次性支付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发布时间:2022-02-10 13:30:08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2022年现行有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2022年现行有效,目前仍有部分群众居住在棚户区中,与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棚户区改造中仍存在规划布局不合理、配套建设跟不上、项目前期工作慢等问题。为有效解决棚户区改造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发布时间:2022-01-27 09:56:53 -
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
颁布日期:2000-04-07 执行日期:2000-04-07 各
发布时间:2013-03-19 13:45:54 -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拆迁户选择拆迁补偿方式的复函
(2003年4月29日 建办法函[2003]168号) 安徽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在收储土地拍卖中房屋拆迁只采用货币补偿是否可行的请示函》(建法函〔2003〕95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外,拆迁户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根据上述规定,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拆迁户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此复。
发布时间:2013-03-19 13:44:46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
国办发〔2008〕36号 各
发布时间:2013-03-19 13:32:52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 紧急通知
国土资电发〔2011〕72号 各
发布时间:2013-12-13 10:45:32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 严防违法违规征地
杜绝暴力征地行为要求各地对征地工作开展全面排查;对违法违规强行征地行为严肃查处;凡整改、查处不到位的不得继续实施征地 针对近期个别地方相继发生的暴力征地事件,5月13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
发布时间:2013-12-13 13: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