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拆迁案例

您的位置: 首页 > 拆迁案例 > 城市拆迁案例 > 湖北城市拆迁案例: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过低,律师成功中止违法强拆...

城市拆迁案例

湖北城市拆迁案例: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过低,律师成功中止违法强拆进程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4-07-24
分享到:
44.4K
  【案情简介】

  年近七旬的陶然女士(化名)在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拥有合法房屋,面积200余平方米,系上世纪80年代自己修的老房子,一家人长居于此,安稳度日。然而,于2011年初,因该地块要开发建设商住楼,陶然女士的这套房子被列入拆迁范围,一家人的平静生活被彻底打破。由于开发商提出的补偿标准过低,双方一直都没有达成协议,期间遭遇多次威胁、破坏等暴力拆迁行为。

  2013年11月,开发商单方向夷陵区房管部门申请行政裁决,提出以总价五十多万的价格对陶然女士进行安置补偿,折合每平米补偿总价仅两千多元,而当地距离陶然女士房屋不远处的楼盘开盘价已经接近七千元每平方!眼看自己的合法房屋即将面临低价违法强拆,陶然女士心急如焚但又不知如何应对,经多方求助,最终找到专业拆迁维权的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团队,委托团队中办案经验丰富的程东胜、张波律师代理维权。

  【办案掠影】

  办案第一篇:分析案情抓重点,《房屋拆迁许可证》浮出水面

  介入本案后,程东胜、张波律师立即对案情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通过查阅案件材料,律师的目光锁定在了2014年1月夷陵区房管部门作出的《行政裁决答辩通知书》上。该通知书附带了开发商提交的《行政裁决申请书》,其中载明开发商于2011年1月取得夷陵区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显然,这份拆迁许可证的合法性问题,将会成为本案维权的关键,律师当即决定就此展开法律程序。

  办案第二篇:针对《房屋拆迁许可证》提起复议,证据资料纷至沓来

  2014年1月,针对夷陵区房管部门向开发商作出的《房屋拆迁许可证》,两位律师指导当事人向宜昌市房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无奈官官相护,2014年3月,宜昌市房管部门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夷陵区房管部门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行为。对于这样的结果,久经沙场的律师并没有感到意外,更重要的是,根据此次行政复议中对方提交的材料,律师成功获取了有关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复、立项许可、规划许可等重要证据资料,而下一步的维权行动也尽在安排之中。

  办案第三篇:维权行动环环相扣,成功中止违法强拆进程

  2014年3月18日,两位律师协助当事人向夷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上述《房屋拆迁许可证》。另外,针对行政复议中获得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复、立项许可、规划许可等文件,两位律师指导当事人于2014年3月28日分别提起行政复议;复议被受理后,律师立即起草了《中止审理申请书》,由当事人依法向夷陵区人民法院申请中止本案的审理。2014年4月24日,夷陵区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裁定书》,裁定中止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诉讼。至此,夷陵区房管部门的裁决程序事实上也已经中止,而律师下一步将继续对立项、规划、收地等行政行为进行复议和诉讼,从而将违法强拆进程持续中止下去,维权之路也将越走越宽。

  【拆迁律师说法】

  

 

  在拆迁实践中,拆迁办往往会利用各种手段来实现低成本拆迁的目的,本案就是典型的例子,即企图通过行政裁决程序进行强制拆迁,从而以开发商单方确定的不公平标准进行补偿。面对这种情况,由于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普通老百姓往往手足无措,而一旦错过启动相应法律程序的期限,则难逃违法强拆的厄运。因此,对于此类案件,专业拆迁律师的介入就显得尤为关键。本案中,程东胜、张波律师通过环环相扣的法律程序,最终成功中止了行政裁决,使委托人免遭违法强拆,从而为委托人的拆迁谈判争得了时间和筹码,对于提高拆迁补偿的维权行动至关重要。

44.4K
点击拨打010-63797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