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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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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入上海市金山区34户村民房屋征收补偿纠纷一案
王杰等34户村民在上海市金山区拥有合法住宅房屋。2009年为配合上海市金山区轨交建设,与上海市金山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派出的拆迁指挥部,依据《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问题的规定》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现代理人发现,拆迁办对自己的补偿远远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补偿标准。之前大多数村民都拥有2层面海小别墅,面积均在300平方以上,而补偿给他们的却是两间加在一起不足200平的楼房,所得到的货币补偿连装修都不够。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遂联合起来找到拆迁律师赵健团队,全权代理其维权事项。
发布时间:2013-03-21 13:50:45 -
介入上海市金山区新江村34户村民房屋征收补偿款纠纷一案
事实概要: 邬某等 34 户村民在上海市金山区新江村拥有房屋,均为面海 2 层以上小楼房,每户房屋面积均超过 300 平米,然而 2011 年上海市金山区建设和发展改革委员会征收其房屋,同他们签订空白协议,补偿标准为每人补偿 36 平米的房子,原有房屋超过补偿房屋的面积按建筑成本价进行货币补偿。经细细盘算,给的货币补偿还不够新房子的转修费,而得到的新房子面积远远小于现有房屋。遂集体委托我团队律师为其维权。 案情分析: 邬某等 34 户村民早在 06 年就全部转居民,房屋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应该周边房子市场
发布时间:2013-03-05 21:5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