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退出补偿(补助)1 已确权登记发证且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宅基地占地面积和地坝用地面积(用于建造生活附属设施及地坝用地面积按20平方米 人计算,不足20平方米 人以实际丈量为准),按27元 平方米标准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