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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发文:促发展、搞建设要尊重农民意愿,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
6月13日,自然资源部发布了一则通知,名为《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该通知旨在加快经济建设,减少用地过程中的审批环节,优化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要求,甚至允许部分重大项目先
发布时间:2023-06-25 09:46:48 -
自然资源部印发《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违法建筑不一定要拆除!
9月23日,自然资源部印发了《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新规程”)。新规程施行后,2014年10月1日施行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同时废止。
发布时间:2022-10-17 13:41:19 -
自然资源部印发《村庄规划意见》为村庄规划工作提供了参考依据
《村庄规划意见》的发布为村庄规划工作提供了参考依据,它不仅将村庄规划中的工作更细化,也为当前正在进行的村庄规划中已经出现并存在的问题,提供了解决办法,今后的村庄规划工作的实施也要以此为标准。
发布时间:2020-12-21 09:52:59 -
自然资源部印发土地征收新标准,你家的地更值钱了
2020年1月1日,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列举的第五种情况:“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该条明确其属于因公共利益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之一。
发布时间:2020-11-16 09:53:02 -
自然资源部法制办主任解读新《土地管理法》给农村宅基地带来的影响
根据“十四五”规划,“允许农村集体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依法将已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规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有偿退出。
发布时间:2021-09-28 11:25:04 -
将集体土地“确权”为国有?自然资源部:直接立案查处,彻查到底!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本案中,南充市政府为规避土地征转审批,“任性”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确权”为国有,无疑侵犯了农民集体的权益。
发布时间:2020-07-20 10:49:06 -
最新惠农政策来啦!自然资源部印发《乡村振兴用地指南》,尊农意愿以人为本
最新惠农政策来啦!自然资源部印发《乡村振兴用地指南》,尊农意愿以人为本! 乡村振兴 乡村用地 农业增效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了《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2023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美!任何对农民不利、损害农村利益的行为,即便以政策为借口,也将面临法律的惩处。
发布时间:2023-12-13 13:28:41 -
自然资源部将加快推进《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修改和配套政策出台!
2月23日下午、24日下午、28日上午,在自然资源部连续进行的工作部署会议上,一个将对拆迁户产生重要影响的积极信号被释放出来自然资源部将加快推进《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改和配套政策出台,即将公开征求意见。 众所周知,《土地管理法》属于国家大法,是对国家运用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土地财产制度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所进行管理活动予以规范的法律,由全国人大制定。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属于行政法规,是行政机关执行土地管理法的具体行为措施,由国务院根据《土地管理法》制定。 今年年初,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已经正式开始实施。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作为和新《土地管理法》配套的行政法规,明确指出了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发布时间:2020-03-04 09:32:54 -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为贯彻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落实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有关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配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现就规范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申请审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时间:2019-12-25 09:18:35 -
自然资源部:未实施具体征地行为,征地批文满2年自动失效!
200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第19条规定:“……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者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发布时间:2018-08-09 10:02:53 -
福建泉州农村拆迁案例:要求补正无必要性,自然资源部败诉!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若申请的信息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或补充。行政机关作出补正告知书,前提条件是申请人申请的信息确实不明确,需要更改或者进一步补充相应的信息描述,以便行政机关作出信息公开答复。如何界定“申请的信息是否准确”?行政机关在信息公开答复中,要求申请人对申请文件的文号或批次号进行补正,是否强人所难?本案法院作出了明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2-28 10:08:34 -
福建泉州拆迁维权胜诉:要求补正无必要性,自然资源部败诉!
福建泉州拆迁维权胜诉:要求补正无必要性,自然资源部败诉!【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王维雪律师、邓红欣律师、贾毅超(实习)律师
发布时间:2020-02-28 09:54:33 -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设施农业可以使用一般耕地,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种植设施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补划;破坏耕地耕作层,但由于位置关系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划。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
发布时间:2022-06-14 10:23:35 -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农村宅基地房屋建设要严格遵守一户一宅要求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农村宅基地房屋建设要严格遵守一户一宅要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要依法落实“一户一宅”要求,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宅基地标准,不得随意改变。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可以按照《土地管理法》采取措施,保障户有所居。
发布时间:2022-03-30 14:3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