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浙江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原灯塔游泳池区块成片开发及有机更新区块二储备土地前期开发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
征收范围为:原灯塔游泳池区块成片开发及有机更新区块二储备土地前期开发项目红线范围(详见原灯塔游泳池区块成片开发及有机更新区块二储备土地前期开发项目用地红线图)。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总征收户数约54户。上述范围内的被征收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发布时间:2024-02-22 13:42:34 -
京平拆迁律师:桑兆玉律师成功推翻辽宁葫芦岛某村土地征收纠纷
京平拆迁律师:桑兆玉律师成功推翻辽宁葫芦岛某村土地征收纠纷。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政府在2012年以拟征收的方式,将某村土地纳入城市规划区范围之内。1994 年,李双成(化名)承包了该村五亩土地,用来建设果园并定居于此,并在果园内建设了住房及库房
发布时间:2023-12-21 14:21:30 -
2023年山东滨州市滨城区拆迁公告:用于新立河绿地项目、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渤海十七路项目建设征收范围彭李街道办事处湾刘社区、市西街道办事处双湖社区、泰山社区
地块1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彭李街道。东至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滨州管理中心土地;南至彭李街道湾刘社区居委会土地;西至新立河东路;北至彭李街道湾刘社区居委会土地。
发布时间:2023-09-19 14:14:58 -
浙江省余姚市2023年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房屋装修补偿、房屋附属物拆迁补偿、农作物青苗补偿、果树林木补偿、安置房价格补偿标准继续按照2021年实施标准执行
青苗补偿费:农用地常规作物可按1500元 亩包干补偿,花木迁移补偿费最高价30000元 亩,超过高限的按最高价计算,未达高限的按实计算。盆景及盆景园等按实际情况支付迁移费,不另行补偿,迁移费不得超过30000元 亩。
发布时间:2023-07-05 14:38:41 -
北京市通州区2023拆迁公告: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拆迁范围拟征收通州区张湾镇村、立禅庵、唐小庄、施园、宽街及南许场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一片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
征收范围为北京市通泰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及北京市通州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具体范围以国有土地使用证四至范围或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为房屋征收部门。北京市通州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为实施单位,具体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发布时间:2023-04-07 14:34:52 -
北京市通州区2023拆迁公告:通惠河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建设拆迁范围拟征收通州区通惠河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
征收范围为通州区通惠河八里桥至新华北路通惠河两侧(北岸27-70米、南岸16-59米)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具体四至范围根据通州区通惠河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非住宅房屋规划征收红线,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发布时间:2023-04-07 14:32:39 -
北京市通州区2023拆迁公告: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拆迁范围拟征收通州区土桥中路西侧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
征收范围为通州区土桥中路西侧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及附属物,具体范围:东至金隅自由筑、金隅花石匠、华远铭悦居住小区,西至金隅香溪家园等居住小区,南至通州长途汽车站、华远好天地商业地块等,北至北京金海燕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国土证证载边界。
发布时间:2023-04-07 13:51:15 -
开庭公告:2024年4月30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开庭公告:2024年4月30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4-28 15:32:51 -
开庭公告:2024年5月10日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庭公告:2024年5月10日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4-22 15:56:59 -
开庭公告:2024年4月25日厦门市中级法院开庭
开庭公告:2024年4月25日厦门市中级法院开庭
发布时间:2024-04-22 15:53:37 -
开庭公告:2024年4月28日温州中级法院
开庭公告:2024年4月28日温州中级法院
发布时间:2024-04-22 15:53:05 -
开庭公告:2024年4月25日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庭公告:2024年4月25日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4-22 15:51:52 -
开庭公告:2024年4月25日贵州省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开庭公告:2024年4月25日贵州省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4-22 15:50:03 -
开庭公告:2024年4月23日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庭公告:2024年4月23日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4-18 14:38:07 -
京平征地拆迁胜诉(2019.8.19—2019.8.23)
2019年8月19日至8月23日,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维权团队的律师们将前往以下城市参加拆迁维权诉讼的开庭审理。在开庭地附近,正在遭遇征地拆迁维权难题的拆迁户可持身份证,按开庭公告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相应法庭参加庭审旁听,学习拆迁法律维权知识,欣赏精彩民告官案件审理。在庭审后有需要咨询拆迁维权事宜的,也可提前与拆迁律师预约。望遇到拆迁难题的拆迁户抓住难得的学习、咨询机会。欲了解更多信息,请拨打电话010-63797888转客户部或者登录访问京平拆迁律师网http://www.jinglawyer.com/。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七条中规定,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
发布时间:2019-08-19 10: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