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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乍浦镇人民政府关于乍浦镇汤山东路东侧地块实施房屋协议拆迁的公告,汤山东路5弄2号、汤山东路41弄1号、汤山东路67弄1幢
根据《嘉兴港区2021年度城乡统筹搬迁安置工作计划》,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4号)《平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60号)等相关规定,决定协议拆迁汤山东路东侧地块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收回)。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发布时间:2024-02-22 13:54:22 -
2024年浙江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诸暨市“三改”专项行动涉及的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
为规范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行为,维护征地范围内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发布时间:2024-02-22 13:49:07 -
2023农村老旧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农村老旧房屋拆迁的主要原因有很多种,老旧房屋拆迁的最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因老旧房屋常年失修致房屋破旧存在安全隐患;因老旧房屋样式陈旧,在新农村建设中与农村发展规划格格不入,影响新农村村容村貌;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改善土地资源浪费的情况,拆除老旧房屋可将宅基地重新分配,使土地利用率最大化。
发布时间:2023-11-27 11:31:50 -
无证建筑不等于违法建筑,遇到征收应当合理补偿!
总的来说,应当实事求是、以法为据,稳妥解决拆迁活动的无证建筑定性及补偿问题;还应当以人为本,立足长远, 充分保证无证建筑相关权利人的切身权益。如此方能让被拆迁人理解拆迁、配合拆迁,方能减少拆迁矛盾乃至于社会稳定隐患,方能在稳定中推进建设发展,在建设发展中实现国富民强!
发布时间:2023-09-13 10:01:48 -
城中村改造中承租人是否能参与征收补偿利益的分割?
承租期间,房屋被列入征收范围的,一般涉及两个法律关系,即征收补偿关系和房屋租赁关系。若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就承租房屋涉及动拆迁事宜有约定的,体现了双方的意思自治,则按约定处理。
发布时间:2023-07-28 14:50:09 -
浙江省诸暨市2023年征收集体土地房屋附属物拆迁补偿、农作物青苗补偿、果园林木补偿、设施农业用房拆迁补偿、大棚拆迁补偿、临时建筑补偿标准继续按照2021年施行标准执行
青苗按实补偿,一般青苗具体补偿标准见附件2;特殊的青苗作物可按成本原则结合市场因素进行评估后按实补偿,评估需综合考虑作物的品种、质量、迁移、人工、损耗、培育等因素。
发布时间:2023-07-07 14:42:28 -
浙江省三门县2023年征收集体土地房屋及其装修补偿按评估结果确定、房屋附属物拆迁补偿、农作物青苗补偿、果树林木补偿、蔬菜大棚拆迁补偿、水产养殖设施补偿标准继续按照2020年施行标准执行
房屋及其装修物根据其实际价值予以补偿,实际价值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房屋坐落位置、权属性质、新旧程度、房屋结构、装修情况等因素,按照重置成本法评估确定。
发布时间:2023-07-06 14:39:54 -
广东江门市新会区2023年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厂房仓库拆迁补偿、房屋附属物拆迁补偿、农作物青苗补偿、果树林木补偿、鱼塘禽畜养殖场补偿已于2020年调整完毕公布实施
征地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按1800元 亩×剩余年限(不得高于15年)一次性补给确权户。种公猪、繁殖母猪。搬迁种公猪每头补偿100元、繁殖母猪每头补偿50元;体重25公斤以上(含25公斤)肉猪,搬迁每头补偿30元;体重25公斤以下(不含25公斤)猪苗,搬迁每头补偿20元。
发布时间:2023-07-05 14:09:57 -
河南驻马店市2023年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房屋附属物拆迁补偿、农作物青苗补偿、果树林木补偿、鱼塘类补偿标准继续按照2016年实施标准执行
河南驻马店市征地建筑物补偿标准:平房砖混一等700-780元 平方米;砖混二等620-700元 平方米;砖混三等580-650元 平方米;二层以上楼房砖混一等750-820元 平方米;砖混二等680-750元 平方米;砖混三等620-700元 平方米;
发布时间:2023-05-26 15:45:43 -
浙江台州市区2023年集体土地征收房屋附属物拆迁补偿、农作物青苗补偿、果树林木补偿标准已于2020年1月1日调整完毕公布实施
浙江台州市区青苗征收补偿指导标准:粮油作物含水稻、油菜、大麦、小麦、番薯、芝麻、玉米等。根据农作物不同时期的实际投入、农作物生长期、农作物亩产值评估确定补偿价格。2000—5000元 亩;瓜果类露天4000—8000元 亩;大棚6000—12000元 亩;
发布时间:2023-05-26 14:40:52 -
广东潮州市城区2023年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房屋附属物拆迁补偿、农作物青苗补偿、果树林木补偿标准已于2018年调整完毕公布实施
住宅类建筑物(包括地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及装修)产权调换标准被征收的住宅房屋由村(居)委会落实安置用地的,原则按1:1比例安排宅基地,增加原宅基地面积的20%作为巷道配套计入安置用地总面积,对安置用地的“三通一平”费用按2 5万元 亩给予补助。
发布时间:2023-05-25 15:23:22 -
浙江仙居县2023年征收集体土地房屋附属物拆迁补偿、农作物青苗补偿、果树林木补偿、苗木基地补偿标准已于2021年调整完毕公布实施
浙江仙居县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补偿标准:耕地1000-1500元 亩;常年固定(大棚)蔬菜基地3000-3500元 亩;毛芋2000-3000元 亩;绿化苗、造林苗、水果苗一年生3000-3500元 亩;2-3年生4500-5000元 亩
发布时间:2023-05-25 14:57:11 -
浙江常山县2023年征收集体土地农作物青苗补偿、生产附属用房拆迁补偿、蔬菜大棚补偿、果树林木补偿标准已于2021年调整完毕公布实施
浙江常山县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蔬菜大棚钢架10元 ㎡;其它棚架(竹木)5元 ㎡;生产附属用房砖混结构500元 ㎡;砖木结构360元 ㎡;泥石墙体250元 ㎡;简易墙体150元 ㎡
发布时间:2023-05-25 14:01:09 -
广西天等县2023年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房屋附属物拆迁补偿、农作物青苗补偿、果树林木补偿、桉树补偿标准已于2020年调整完毕公布实施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按《天等县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补偿安置暂行办法》执行(天政办发〔2016〕48号)。(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参照《天等县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补偿安置暂行办法》执行(天政办发〔2016〕48号)。
发布时间:2023-05-23 16:31:05 -
国务院常务会议:稳定生猪生产,禁养区域不可随意定之
上周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确定稳定生猪生产和猪肉保供稳价措施。 农业农村部监测显示,受非洲猪瘟疫情影响,去年四季度以来,我国生猪和能繁母猪的产能持续下降,猪肉市场供给偏紧的效应开始集中显现。今年7月,生猪存栏、能繁母猪存栏数量比去年同期下降32.2%、31.9%,16省(市)瘦肉型白条猪肉出厂价格总指数月平均值每公斤24.99元,环比涨9.1%,同比涨48.1%。 会议上明确以下举措: 一、综合施策恢复生猪生产。 二、地方要立即取消超出法律法规的生猪禁养、限养规定。对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内关停搬迁的养殖场(户),要安排用地支持异地重建。 三、发展规模养殖,支持农户养猪。取消生猪生产附属设施用地15亩上限。 四、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提升疫病防控能力。 五、保障猪肉供应。增加地方猪肉储备
发布时间:2019-08-29 11:5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