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城市拆迁案例:翻越立案难高山,维权诉讼一马平川
案情简介: 江苏省扬州市的董先生是一名大学教师,他在曲江街道办新星村黄陵组1号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屋一套,房屋建筑面积159平米。2010年3月份,该区域进行拆迁,董先生收到的拆迁通知书上对拆迁事由的表述却模糊不清,一会说是外滩项目,一会又说是棚户区改造,这让警觉的董先生对这个项目的合法性产生了质疑,拆迁办在与董先生谈判的过程中提出了非常不合理的赔偿价格,这让董先生如何都无法接受,决意不签订这份不公平的补偿协议。另一方面,项目的拆迁办扬州市拆迁管理办公室知道董先生不会这么轻易妥协后放弃了最初的谈判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