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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省潜山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潜征公告〔2024〕第11号)源潭镇长和居委会、斗塘村
2024年安徽省潜山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潜征公告〔2024〕第11号)源潭镇长和居委会、斗塘村
发布时间:2024-04-18 15:02:42 -
2024年山东省沂水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沂征预公告〔2024〕15号许家湖镇东王家庄子村、兵房岭村、沂城街道阳东社区、、冯家官庄村。
2024年山东省沂水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沂征预公告〔2024〕15号许家湖镇东王家庄子村、兵房岭村、沂城街道阳东社区、、冯家官庄村。
发布时间:2024-04-16 15:33:12 -
2024年广西田林县征地 桂政土批函〔2024〕41号田林县田林县国有乐里林场;田林县百乐乡龙车村龙车村民小组;田林县百乐乡龙车村打访村民小组;田林县百乐乡龙车村上西来村民小组;田林县潞城瑶族乡平合村平合村村民小组;田林县潞城瑶族乡平合村下西来村民小组
2024年广西田林县征地 桂政土批函〔2024〕41号田林县田林县国有乐里林场;田林县百乐乡龙车村龙车村民小组;田林县百乐乡龙车村打访村民小组;田林县百乐乡龙车村上西来村民小组;田林县潞城瑶族乡平合村平合村村民小组;田林县潞城瑶族乡平合村下西来村民小组
发布时间:2024-03-13 16:51:46 -
2024年浙江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岩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安置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院桥镇、沙埠镇、头陀镇以及高桥街道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跨乡镇开展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的意见》(浙政发〔2022〕32号)、《黄岩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办法(试行)》(黄政办发〔2016〕10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
发布时间:2024-02-22 13:39:23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规定,进一步做好我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发布时间:2024-02-05 14:37:31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要求,省政府组织开展了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工作,现将调整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时间:2024-02-04 16:51:07 -
2023年山东利津县拆迁公告:用于胜利油田2022年生产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征收范围位于北宋镇、凤凰城街道、利津街道、明集乡、盐窝镇、陈庄镇、汀罗镇范围内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乡镇(街道)、村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发布时间:2023-10-18 14:22:21 -
2023年山东菏泽市安兴镇船郭庄村拆迁公告:用于山东高烽畜牧科技有限公司科研楼项目建设征收范围船郭庄行政村建设用地以南,船郭庄行政村建设用地以西,船郭庄行政村建设用地以北,船郭庄行政村建设用地以东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牡丹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Ⅲ级区片每公顷补偿97 5万元。
发布时间:2023-09-28 13:46:40 -
2023年山东菏泽市拆迁公告:用于G327连固线菏泽吴店至东明王官屯段改建工程(牡丹区段)项目建设征收范围吴店镇张古云村、张庄村、朱楼村、铁庄村、大刘庄村、卞庄村、孟庄村
地块1四至范围:张古云行政村耕地、张庄行政村耕地以南,张庄行政村耕地以西,张古云行政村耕地、张庄行政村耕地以北,张古云行政村耕地以东;面积:1 8368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1 6901公顷、林地0 0582公顷、农村道路0 0406公顷、沟渠0 0479公顷);
发布时间:2023-09-21 16:02:22 -
2023年山东菏泽市拆迁公告:用于亚电亚能(山东)新能源产业园项目建设征收范围牛楼行政村园地以南,牛楼行政村沟渠、东方社区林地以西,牛楼行政村耕地以北,牛楼行政村耕地以东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牡丹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Ⅲ级区片每公顷补偿97 5万元。
发布时间:2023-09-21 15:54:27 -
2023年山东滨州市沾化区拆迁公告:用于滨州市沾化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业项目建设征收范围富源街道大卢王村、大王村、张王村、东魏村、坝东村、冯家镇西山后村、东山后村、泊头镇泊头村、西费村
地块1位置范围:东至富源街道大卢王村、大王村土地;南至富源街道大卢王村土地;西至山东炜烨热电有限公司;北至富源街道大卢王村、大王村土地。地块2位置范围:东至富源街道张王村土地、国有土地;南至兴友新材料科技(山东)有限公司;西至兴友新材料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北至富源街道张王村土地。
发布时间:2023-09-18 14:26:47 -
2023年山东滨州市沾化区拆迁公告:用于水利工程建设征收范围东至富国街道花家村土地;南至富国街道坝东村、坝中村土地;西至国有土地;北至富国街道坝东村、坝中村土地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滨州市沾化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Ⅰ级区片每公顷补偿94 5万元。
发布时间:2023-09-18 14:17:00 -
2023年山东惠民县拆迁公告:用于庆云至章丘高速公路工程(惠民段)建设征收范围皂户李镇、辛店镇、孙武街道、石庙镇、李庄镇、姜楼镇、大年陈镇
涉及皂户李镇3个行政村(14个自然村)、辛店镇3个行政村(20个自然村)、孙武街道6个行政村(28个自然村)、石庙镇2个行政村(4个自然村)、李庄镇3个行政村(8个自然村)、姜楼镇3个行政村(10个自然村)、大年陈镇3个行政村(14个自然村)。
发布时间:2023-09-15 14:51:26 -
2023年山东滨州市沾化区拆迁公告:用于开发区道路绿化附属设施、开发区道路建设征收范围富源街道大卢王村、中魏村、张王村、东魏村、大王村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滨州市沾化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Ⅰ级区片每公顷补偿94 5万元。
发布时间:2023-09-15 14:44:50 -
违章建筑拆除新规即将施行一定要看!
4月28日,修订后的《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开始实施。从内容上看,《条例》为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提供了法律制度支撑,主要体现在遏制新生的违法建设,加大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提高违法建设当事人的违法成本,完善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的监督制约机制等。 一、违法建设的强拆 对于建设中的违法建设,执法机关应当书面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建设、自行拆除或者回填。当事人拒不停止建设或拆除、回填的,执法机关应当依法强拆、回填。 未经批准使用宅基地进行村民住宅建设的,不符合村庄规划的,将被责令限期拆除。 建设工程未取得规划许可证件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证件许可内容进行建设,将被责令限期改正,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可处以罚款。 执法机关责令违法建设
发布时间:2019-04-25 11:3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