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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城市拆迁案例:棚户区改造拆迁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征收方作出《补偿结果通知书》责令交出土地
2018年某日当地政府发布了该地区棚户区改造拆迁工作的通告,开始实施征收工作,当事人一家未与征收方达成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2020年某日,征收单位向当事人作出《拆迁补偿结果通知书》与《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两日后,房屋被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强拆,导致房屋及屋内财产损毁,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
发布时间:2021-02-09 14:38:23 -
陕西西安城市拆迁案例:不合法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因违法被撤销
区政府系为棚户区改造实施的征收,《通告》内容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且所涉区域内绝大部分拆迁户已经自愿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且宅基地上的房屋已经被拆除,撤销《通告》会给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故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如下判决:
发布时间:2020-05-08 09:58:36 -
陕西西安城市拆迁案例:宅基地被划入了征地范围未履行合法程序就责令交地
2012年4月6日和5月4日,伴随着《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的作出,杨先生的宅基地被划入了征地范围。从此,杨先生开始了和征收方进行征收拆迁补偿谈判的过程。由于双方始终未能就拆迁补偿达成一致,协议迟迟不能签订。然而就在这样的背景下,2018年8月15日,自然规划局向杨先生下达了《责令交出土地告知书》并张贴于杨先生住所门上,要求杨先生3日内拆除宅基地上房屋,并将宅基地交出。
发布时间:2020-03-16 10:31:03 -
陕西西安城市拆迁案例:多次报警派出所不履职
李先生的父亲在西安市某区拥有合法的房屋。2017年6月,李先生接到了邻居的电话,得知家人的房屋遭到严重破坏,屋内财产也被毁坏,损失巨大。李先生在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却被告知违法强拆不属于刑事案件,不能到现场勘查。2017年8月,李先生发现房屋设施进一步遭拆除破坏,于是再一次报警。某派出所却一直未对报警事项依法处理。9月14日,李先生父亲的房屋遭到暴力拆除,楼梯整体倒塌。违法强拆行为持续了3天,期间李先生多次拨打电话报警,某派出所仍旧未对违法强拆行为予以制止。17日,李先生再次拨打报警电话,要求某派出所查清违法强拆主体,但该派出所民警出警后仅口头告知李先生报警事项不属于其管辖范围。面对派出所的怠于履责,李先生明白只有法律途径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慕名找到了北京京平拆迁
发布时间:2019-01-18 09:4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