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发现涉案房屋涉及该地块棚户区改造中的搬迁安置项目,社区曾召开民主会议表决通过拆除决定,决议代为拆除诉争土地的地上附着物。但京平拆迁律师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居委会的职权并不包含擅自决定剥夺他人的财产权益的权利。而收回原告的宅基地,需要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是一项行政管理职能,并不是居民自治可以实施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