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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承包土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承包方在依法享有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法定义务,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农建设;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发布时间:2021-11-23 10:26:10 -
新《农村土地承包法》:流转不失地、进城能留地、妇女能分地
原《农村土地承包法》自2003年3月1日实施以来,经历了近15个年头。这些年,农民进城务工增多、土地流转加速、新型农业经营模式涌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开展修法,势在必行,且正当其时。 2017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针对承包期延长、三权分置、承包地调整、收回等进行明确。2018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针对进城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融资担保制度、承包方弃耕抛荒的有关内容等,委员们提出了相应的修改意见和建议。2018年1
发布时间:2019-01-02 11:06:42 -
土地可以生钱了!——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草案新亮点
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一年之前,即2017年10月31日,《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初审。相隔一年,提交二审,修改如此谨慎
发布时间:2018-11-01 09:58:4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已于2018年第十三届人大第七次会议通过第二次修正完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可以获得合理补偿,但是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发布时间:2022-12-08 13:58:48 -
2018年第十三届人大第七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进行第二次修订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作如下修改:增加一条,作为第九条:“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发布时间:2022-12-08 13:56:3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次修正版2022年现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次修正版2022年现行有效,(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2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公布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发布时间:2022-03-29 10:23:38 -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2021年施行耕地、草地、林地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山东省实施办法》2021年施行耕地、草地、林地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第六条& 8194; 发包方以家庭承包方式发包农村土地的,应当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数平均分配,发包到户。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第十一条& 8194; 承包期内,进城落户的土地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发布时间:2022-03-29 10: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