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李先生作出了某综执字【2017】第xx号《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认为李先生未经审批擅自占用耕地施工建设,违反城市规划管理要求,责令其限期自行拆除该房屋。李先生迅速作出反应,决定委托专业拆迁律师助其维权,遂找到了京平拆迁律师团队代理其征地拆迁维权案,并由薛正懿律师、蔡晓仪律师和贾毅超律师共同承办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