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0日,被告向第三人出具《关于停止供电的函》,要求该镇供电所对原告的木材加工厂停止供电。原告木材加工厂被停止供电后,生产经营陷入僵局,使得加工厂的员工的生活水平也受到影响。原告木材加工厂经营者谢先生决心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恢复正常生产经营,让员工安心就业生产生活。他决定委托专业办理行政案件的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京平律所的赵健律师、顾冬庆律师、朱艳姝律师立即组成维权团队介入案件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