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永嘉县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第十条 浙江省永嘉县共分为三类区片,征收土地补偿费按照以下标准执行:1 征收农用地(林地除外)、建设用地的按照同类区片综合补偿标准予以补偿。2 征收林地、未利用地的,按照同类区片综合补偿标准的60%补偿(具体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