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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余姚市2023年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房屋装修补偿、房屋附属物拆迁补偿、农作物青苗补偿、果树林木补偿、安置房价格补偿标准继续按照2021年实施标准执行
青苗补偿费:农用地常规作物可按1500元 亩包干补偿,花木迁移补偿费最高价30000元 亩,超过高限的按最高价计算,未达高限的按实计算。盆景及盆景园等按实际情况支付迁移费,不另行补偿,迁移费不得超过30000元 亩。
发布时间:2023-07-05 14:38:41 -
浙江省杭州市2022年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房屋装修补偿、附属设施补偿标准已于2009年调整完毕公布实施
浙江省杭州市住宅房屋拆迁补偿金额计算方法。1 住宅房屋补偿金额=住宅房屋补偿总分×分值。2 住宅房屋补偿总分=(主体分项补偿基准分+门加权平均补偿分+窗加权平均补偿分+楼地面加权平均补偿分+水电设施补偿基准分+主体分项调整分)×住宅房屋补偿面积×房屋成新。 其中:(1)门加权平均补偿分=Σ(门数量×门分项补偿基准分) 门总数;
发布时间:2022-09-29 15:21:21 -
《宁波市奉化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办法》自2021年8月12日起施行
住宅用房可安置面积的补偿资金,按照拆迁公告发布时被拆迁房屋所在地段与安置用房同类房屋等级的商品住宅平均价格扣除基本造价确定;
发布时间:2023-07-06 14:02:28 -
浙江《宁海县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2023年现行有效
住宅用房可安置面积的补偿资金,按照拆迁公告发布时被拆迁房屋所在地段与安置用房同类房屋等级的商品住宅的平均价格扣除基本造价确定;被拆迁房屋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予以补偿;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超过可安置面积的部分,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再增加不超过百分之三百的比例给予补偿。
发布时间:2023-05-26 14:25:30 -
浙江省《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办法》2022年未做调整继续执行2009年施行版本
浙江省《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办法》三、房屋补偿金额为房屋补偿总分与分值之积。房屋补偿总分由房屋分项补偿基准分经房屋主体分项调整后结合房屋补偿面积和成新计算。房屋补偿金额除以房屋补偿面积即为房屋重置价格。房屋装修补偿金额为房屋装修补偿总分与分值之积。房屋装修补偿总分由房屋装修补偿基准分经装修工艺调整后结合房屋补偿面积计算。
发布时间:2022-09-29 15:29:54 -
安徽省《宿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住宅房拆迁选择货币补偿按2倍房屋重置价补偿,2022年未调整继续沿用2013年版本
安徽省《宿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二十三条 安徽省宿州市拆迁住宅用房,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拆迁房屋重置价的2倍予以货币补偿。第二十四条 拆迁有效权属证明或建房批准手续载明用途为商业用途的房屋、集体土地上生产企业或单位具有合法证照的非住宅房屋,不予产权调换,按市场评估价格予以货币补偿。
发布时间:2022-06-23 13:43:16 -
浙江省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
浙江省宁波市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方案的内容应当包括:拆迁范围、补偿安置的对象和条件、不予补偿安置的情形、补偿安置的方式和标准、补偿安置资金预算和落实、安置用房和迁建用地的安排、搬迁期限等。
发布时间:2021-11-11 11:18:35 -
浙江省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实施细则
《浙江省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 拆迁办和拆迁户在拆迁公告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就补偿安置方式、补偿标准、可安置面积、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原因经协商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可以向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申请裁决。
发布时间:2021-11-11 11:10:05 -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实施办法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实施办法房屋拆迁补偿实施方案的内容应当包括:房屋拆迁办、实施单位、拆迁事由、拆迁范围、补偿安置的对象和条件、不予补偿安置的情形、补偿安置的方式和标准、签约期限、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奖励补助标准及其他需要载明的内容。
发布时间:2021-11-11 10:31:27 -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实施细则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实施细则第六条 合法土地超过可安置面积按标准容积率换算的面积部分,参照国有土地上超容积率土地评估标准给予补偿,但当合法建筑面积超过可安置面积时,应当扣除超过建筑面积部分按标准容积换算的土地面积后,参照国有土地上超容积率土地评估标准给予补偿(以下简称超容积土地补偿)。
发布时间:2021-11-11 10: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