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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宁乡市2019年调整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有效期至2024年
湖南省宁乡市2019年调整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有效期至2024年,附件:湖南省宁乡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二、湖南省宁乡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花卉苗木基地的花卉苗木移植费,三、湖南省宁乡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集体设施补偿费、按期腾地奖标准,四、湖南省宁乡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费标准,五、湖南省宁乡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企业房屋补偿费标准
发布时间:2022-04-18 16:36:14 -
湖南省宁乡市农村拆迁案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任先生于本集体土地经营桂花树种植;张女士在本地拥有合法房屋。现该集体土地面临征收,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两人协商后,共同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薛正懿律师、蔡晓仪律师、高鹏超律师组成的拆迁维权团队代理自己的案子。
发布时间:2018-11-23 11:14:26 -
湖南省宁乡市拆迁维权胜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任先生、张女士两人均系湖南省宁乡市某村村民,分别在本集体土地上经营树木种植、拥有合法房屋。现该集体土地面临征收,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两人协商后,共同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薛正懿律师、蔡晓仪律师、高鹏超律师组成的拆迁维权团队代理自己的案子。
发布时间:2018-11-15 09:48:11 -
征收维权开庭公告:2017年4月5日湖南省宁乡县人民法院开庭
征收维权案由: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纠纷 代理征收律师:魏巍(电话:18612248606) 地点:宁乡县人民法院 第五法庭 时间:4月5日9:00点
发布时间:2017-04-01 09:35:52 -
2016年9月5日湖南省宁乡县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行政处罚及复议违法 代理拆迁律师:魏巍(电话:18612248606) 地点:宁乡县人民法院 时间:2016年9月5日下午2:00 相关资讯: 征地拆迁胜诉:湖南省长沙市胜诉说明 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湖南长沙征地拆迁维权案 原文链接: http://www.jinglawyer.com/zaixiangonggao/kaitinggonggao/7337.html
发布时间:2016-08-26 17:32:20 -
3月10日湖南省宁乡县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 由: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义务 代理拆迁律师:王齐兵 当 事 人:黄先生,宁乡县城乡规划局 地 点:湖南省宁乡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 时 间:2014年3月10日14时30分
发布时间:2014-03-07 11:18:45 -
“捍卫正义,维护公平”
黄先生位于湖南省宁乡灰汤镇的农家乐面临拆迁,建设用地使用证上:用地面积为:245 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90 96平方米。而黄先生家实际用地面积为:450平方米,房屋面积为近1000平方米。因为拆迁,在2013年7月宁县国土局向其下发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拆除违法占地198 7平方米的土地上的住宅及杂屋。征地的补偿标准按长沙市103号文及宁乡县27号的规定的标准补偿,即不考虑房屋的实际情况就按一般的农户标准给予补偿,全部给予60万元补偿款。 经过程波律师、王奇兵律师的介入,撤销了宁乡县国土资源局的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并对湖南省政府、宁乡国土资源局、宁乡县发改局提起了诉讼,经过宁乡县政府的协调,最终获得高出4-5赔的补偿款。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
发布时间:2019-04-22 14:57:09